我忘情人!”
一个地方小音乐节的舞台上,温章平眼眶上瞄着又黑又浓的眼线,在一片震耳欲聋的欢呼中唱完了《仙儿》,只觉一如既往的过瘾。
现在在摇滚的圈子里,他的《仙儿》已经成了招牌,所到之处应者景从。没有人能顶住《仙儿》这首歌以及他放飞自我的表演所带来的无穷无尽的现场感染力。
如今各地音乐节已经有了一个共识——音乐节不管大小,只要能请到西瓜皮乐队,那就绝对不用担心冷场。
而西瓜皮乐队防冷场的宝器,就是温章平的《仙儿》。
他能靠这首歌拉着大家一起神经病。
不过老温头的年纪到底是有些大了。唱完了一首歌,下了台后,他就有些喘气。坐在椅子上休息时,西瓜皮乐队的其他人过来问他:“温爷,路安之的新歌听了吗?”
温章平有些惊讶:“啥?路老弟又发新歌了?”
乐队的人道:“是啊,你不知道吗?今天是路安之和杜冰的编曲游戏的最后一首歌PK啊,就那个《两个寂寞》。不过现在说《两个寂寞》就不合适了。路安之和杜冰都给这首歌重新编曲作词还有命名了。杜冰的新歌叫《盼天晴》,路安之的是《夜的第七章》。”
温章平惊讶得瞪大眼睛:“这俩人的歌现在就发了?!我这两天忙着演出,都没关注这些事。”他这一瞪黑浓的眼线也跟着变圆,仿佛回到了舞台上,让乐队的人感觉有一种唱《仙儿》时的亢奋劲儿。
西瓜皮乐队的许多人都觉得这首歌似乎是温爷的兴奋剂,这首歌总能让温爷变得兴奋异常,仿佛神经了一般。
乐队的人道:“那你快去听听吧。路安之不愧是路安之啊,写的那首《夜的第七章》,可真是厉害!杜冰都甘拜下风了。”
温章平一笑,道:“那肯定的。我早就说过了,杜冰那老家伙比不过我路老弟。我这就去听听去。”
他拿出手机,打开纤纤静听,这时才注意到了舞台上和舞台下嘈杂的环境,皱了皱眉,道:“谁有耳机,借我副耳机。”
“我有。”
一个乐队成员当即掏出一副耳机来。
温章平伸手接过,连接上了手机,戴在耳朵上面。
外面的环境依旧嘈杂,有少量的声音能渗进耳朵里来。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温章平听着耳机里响起的音乐,还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惊叹。
坐在一边观察着温章平的几个西瓜皮乐队成员见状,忍不住讨论起来:
“温爷又瞪眼了。”
“说真的,温爷这眼线画的,一瞪眼,还有一点怪吓人的。也不知道台下那些观众怎么喜欢这个。”
“这会儿不喜欢,听歌的时候就喜欢。”
“不过听别的歌,也不见温爷这个样子啊。”
“还是得路安之。这家伙的歌确实牛逼。”
“是啊,那首《夜的第七章》我也听了,真是牛逼大发了。只能说不愧是路安之。这家伙就是个变态!”
“是啊。”
“附议。”
“我也觉得是。”
……
温章平确实被震惊到了。不过这演出的现场太吵,他回了家以后,才给杜冰回过去了电话,表示道歉。然后又把杜冰给气到了。
“他妈的我都睡着了你给我打什么电话?!”
杜冰在电话里怒道。
温章平道:“我就跟你说一下,路安之的那首歌真不错。”
“我他妈知道,你他妈有病吧?!”
杜冰直接挂断了温章平的电话。
他老伴儿也被吵醒了,道:“这人真是有病!”
“确实。”
杜冰点了点头。
时常吵架的老两口在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一下子和谐起来。
只是在躺下之后,杜冰却半天没有睡着。
“这个老不死的!”
他心里吐槽着,翻来覆去半天,睡意却越来越淡。而脑子里《夜的第七章》的旋律,却越来越清晰。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真是厉害啊……”
“什么厉害?”
老伴儿说道。她和杜冰一样,也一时半会儿睡不着。
杜冰道:“那个路安之啊……真是厉害。”
老伴儿道:“你都念叨了一天了,我知道。有厉害的年轻人出现,这不是好事么?”
杜冰点点头,说:“是啊。可这年轻人厉害得都有些超出我的认知了。厉害过头了……”
“怎么个厉害法?”
老伴儿问道。
杜冰回答:“这年轻人的风格太过多变,各种类型的歌曲都能很自如地写出来。如果他只是有点想法和创意,写出《夜的第七章》这样的歌,我也只是单纯觉得他挺不错。但现在,他左手《夜的第七章》,右手《不必在乎我是谁》,还有你喜欢的那些《十年》《最炫民族风》。”
老伴儿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