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4章 大瓜(1 / 2)  从拾荒开始修仙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申公昊眼神先落在林秋雅身上,脸上露出一丝光彩,然后又看着徐晨,似乎被他的容颜丑的有些厌恶,眉头一皱道:「你二人鬼鬼祟祟,来我玄化门到底何事?」

    徐晨同样眉头一皱,感觉这货有些欠揍。

    从修为来说他不过丹元境入门,但面对本门长老却都一幅趾高气昂的样子,看谁都像欠他一屁股钱似的。

    另外这货脾气似乎也有些冲,看谁都不顺眼。

    不过这似乎也是所有大型仙门年轻天才弟子都有的德行,年轻气盛,骄傲自大,目中无人。

    当然,徐晨也不想眼下和这货在玄化门大门口发生冲突,因此不卑不亢道:「我们正大光明前来拜访玄化门,本为结盟求助,何曾鬼鬼祟祟,道友切莫血口喷人。」

    申公昊脸色一变怒道:「大胆,区区两个真元境小修,还敢胡言乱语。」

    徐晨不由内心撇嘴,但还是恭敬答道:「不敢,方才我们已经与贵派两位长老谈妥,道友如若不信,可回去询问两位长老便知,如若道友没有其他事,我们就告辞了!」

    「你要走自然可以,不过这位同伴得留下!」申公昊指着林秋雅道。

    徐晨正色道:「你莫非想学不久前君王殿少宗主,要行欺男霸女之事。」

    「大胆!」申公昊大怒,抬手一抓,一只元气凝聚成的丈余大手就往徐晨抓来。

    「轰~」

    就在徐晨无奈准备反击的时候,突然山下一声剧烈爆炸传来,继而灵光爆闪之中,两道人影腾空而起,就在天空释放出法宝和强大的法术打了起来,瞬间灵光四射,整个琅琊山都被这股气息震动。

    一时间,密密麻麻的修士身影再次腾空而起,五颜六色的遁光如同烟花一般从琅琊山四周飞窜上天。

    申公昊一惊猛然收手回头张望,徐晨则乘机元气一卷带着林秋雅几个闪烁狂奔下山而去。

    申公昊犹豫了一下却是没有去追赶,而是看着在天空翻滚打斗的两个身影,脸上露出极度惊异和兴奋之色。

    「张霆和君少威竟然又打起来了,不行,我得去看戏,最好***一个才解气!」

    嘀咕中,申公昊身形一晃便从原地消失不见。

    徐晨带着林秋雅一口气飞奔下山,很快也混在修士人潮之中,往打斗的方向而去。

    仙盟大会东南数十国度,大大小小上百个仙门数万修士汇聚,一天到晚到处都有各种争斗发生。

    这种场面谁都无法阻止,就连仙盟长老会都无暇管理,只能约束高阶修士。

    至于开元境真元境之间的这种打斗,在他们眼中完全就和小孩子打闹一般,只能放任不管,因为想管也管不了,实在太多了。

    这些低阶修士本就道心不稳,一个个修为不高但脾气骚大,一言不合就乒乒乓乓的开干,再加上谁还没有五六七八个好友,又或者干脆就是门派互有仇怨,动起来手来更是场面火爆,动辄数十上百人互殴,完全如同凡间江湖门派械斗,毫无仙人风范。

    一般小打小闹也就算了,闹大了自然会有丹元境护法队伍出面镇压。

    如若还有丹元境修士参加的话,那长老会也会责令各仙门化灵大修士出手,然后各自将这些刺头带回仙门自己惩罚禁足,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总归是大战在即,和气为上,不闹到无法收拾的地步,一般不会惩罚太重。

    就像君王殿和紫阳宗的矛盾,造成十人群体伤亡的重大事件,两位大修士也只是对战一招,直接惊动了长老会出面,这件事也就暂时按压下去,然后内部处理。

    不过眼前这两位在天空大打出手的可不是普通人,不光是两位丹元境强者,更是

    天骄榜上排名前十的天才人物。

    其中身穿金袍的魁梧年轻人,是雷神殿榜上排名第三的天骄张霆。

    另一位身穿紫袍面容白皙的年轻人,是君王殿榜上排名第九的天骄君少威。

    而且两人在仙盟大会上也已经不是第一次打架了,算起来,这已经是第三次。

    徐晨和林秋雅二人夹杂在无数看热闹的修士人群之中,很快就到了距离战斗两里开外。

    四周此次已经密密麻麻被修士围满,天上地下树上石头上山坡上,到处都是人,一个个看的是满脸兴奋,释放出来的神识如同铜墙铁壁一般形成一道巨大的球状空间,将正在打斗的两人裹在中间。

    其实在如此情形下,神识观察已经无能为力,成千上万的神识交织在一起来回碰撞,神识反馈回来的信息一塌糊涂,就算是丹元境强者,神识裹在其中如陷泥淖,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

    徐晨虽然不认识这两人,但上山的途中已经仔细研究过天骄榜,故此一眼还是认出两人的身份。

    而且他现在神识无比强大,早已超过炼精化气阶段,比所有丹元境修士都要强,因此他将神识凝聚成藤蔓一般强行突破混乱的神识,落在两对战的两人身上,很快便清晰感受到两人的实力。

    张霆虽然年龄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