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零一章 代天牧民(1 / 3)  宁颂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杨花十几过兴堤,回望淮水路已迷。故国兴衰成往事,时听柳岸鹧鸪啼。

    泗州郡因为坐落于大虞皇朝的东南方因此每年雨水充沛,气候湿润且温暖。

    同时泗州郡各处土地也极为平整,且面积极广,泗州郡的地理概括起来就是一山两水七分地。

    所以泗州郡也被外人称为碧沃之地。也正因此泗州郡此地物产丰饶,特别是这里的粮食作物极为丰富。

    而其中尤以水稻最为天下人所熟知。不过除了物产丰饶之外泗州郡又因为卡在了大虞皇朝的南北分界带上,从而也成为了大虞皇朝的商贸重地。

    每年南来北往的商贾们全部都会从各地远道而来在泗州郡进行货物买卖。

    可也正是因为泗州郡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却也给泗州郡带来了巨大的赋税压力。

    大虞皇朝每年从泗州郡征收的赋税就要比北方数个州的赋税都多。其实大虞皇朝之所以会对泗州郡征收如此重的税除了它的经济发达物产丰饶之外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而论起这个原因就得说道大虞皇朝当初的立国。其实在大虞皇朝之前天下还是属于大兴皇朝的。

    如今大兴皇朝已经没有人再提,但是曾经的大兴皇朝可是疆域比之大虞皇朝还要广阔的超强皇朝。

    当初在大兴皇朝统治时期草原部族一半的疆域都是属于大兴皇朝的。而且当初草原上有一大半的部族都是臣服于大兴皇朝的。

    而如今被草原用来称呼所有部族共同首领的天可汗这个词也是当初他们用来称呼大兴皇帝的。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初的大兴皇朝无论在疆域,人口,经济,文化,武力任何一个领域都可以轻松碾压如今的大虞皇朝。

    不过自古以来盛极必衰,如此强盛的大兴皇朝却只存在了短短三十多年。

    最终大兴皇朝只经历了两任皇帝,成功地成为了华夏历史上第二个二世而亡的皇朝。

    不过虽然大兴皇朝存续的时间非常的短,但是在这短短三十多年间大兴皇朝却是大兴土木为整个天下建立了大量的基础设施。

    也正是因此在大虞皇朝建立初期才会有人说大兴跌倒大虞吃饱。可以说如今繁盛的大虞皇朝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了大兴皇朝的遗产。

    而在那个时候大兴皇朝的南方还是烟瘴四溢,毒虫猛兽横行之地。在大兴皇朝之前泗州郡在朝廷的眼中只是蛮荒之地。

    当时泗州郡可是朝廷流放钦犯的热门地区。据史书记载当时被流放到泗州郡的钦犯存活率不会超过四成。

    当时的泗州郡可以说是个十足的羁縻之地。不过当大兴皇朝建立之后大兴的开国兴高祖立刻就将南方定为了重点开发之地。

    在他和他儿子兴顺帝的共同努力下包括泗州郡在内的南方诸地全部都得到了大力的开发。

    而当初的兴顺帝为了游览自己大力开发的南方甚至不惜修建了一条贯通南北的渠水。

    当渠水修建好了之后兴顺帝便乘船南下游览。也正是因为他和他父亲兴高祖的大兴土木导致整个天下怨声载道。

    因此百姓们才会揭竿而起,最终强大的大兴皇朝最终倒在了百姓的声讨之下。

    而当时大兴皇朝覆灭时兴顺帝就是躲在了泗州郡的行宫之中。当时大虞皇朝的高祖皇帝带兵将泗州郡团团围住要求兴顺帝出城投降。

    可没想到当时的泗州郡守竟然听从兴顺帝的命令带领泗州郡的百姓抵死不降。

    最终大虞高祖皇帝带兵整整打了一个多月才成功攻克泗州郡城。不过虽然他成功地攻克了泗州郡但是最终兴顺帝竟然在自己的行宫中自焚而死。

    并且当时的泗州郡守也带着全家老小一同跟随兴顺帝自焚而亡。更加令大虞高祖皇帝气愤的是当大军进入泗州郡城中时城中有一般的百姓选择了自刎殉国。

    而剩余活下来的泗州郡城的百姓最终不足一百户。可以说整个泗州郡城基本上已经没人了。

    面对这种情况盛怒的大虞高祖皇帝直接下令将泗州郡城剩余的所有百姓全部都贬为贱籍,并且以后泗州郡的税收比其他地区高出三倍。

    虽然后来的泗州郡百姓并不都是那剩余一百户的后代,但是由于这个法令乃是大虞高祖皇帝所颁布的,因此这可以算得上祖宗成法因此后世的皇帝无一人敢该这道法令。

    也因此整个泗州郡的税收都是其他地方的三倍。不过后世的皇帝也担心这条因大虞高祖皇帝一怒之下颁布的法令会影响到皇室的威名因此之后的皇帝又补充了一条法令:凡泗州郡内凡士农工商者皆两年交税一次。

    如此一来虽然泗州郡内的税收依然是大虞皇朝其他的地区的三倍,但是他们却是两年一交。

    因此即便他们的税收折算后还是比其他的地区多,但是却也不是多到百姓无法承受的地步。

    这样一来后世的皇帝虽然没有改动高祖皇帝的法令,又为百姓减少了负担同时有能以此震慑天下让百姓知道与大虞皇朝作对的下场。

    此时李毅和穆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