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一十九章.再见故人(1 / 2)  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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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舞与比比东之间存在着不可化解的仇恨。

    只不过,话都不要说的太绝对。

    若比比东能舍弃十万年魂环,将这枚十万年魂环中小舞母亲阿柔的灵魂还回来,小舞也不是不能原谅比比东。

    只是,求人不如求己。

    求人,就要做好忍痛割肉的心理准备。

    只要林朝辞在这边卡着,比比东这辈子都成不了神,因此,哪怕两人实力的差距悬殊,林朝辞却依然可以通过拿捏现实来拿捏比比东。

    什么是大局?

    这才是大局!

    纵是我明牌,你都打不过我!

    而非牺牲这个委屈那个,换来的大局!

    一夜无话。

    一夜好梦。

    杀人莫过于诛心。

    收人莫过于收心。

    有的心,为信仰慕名而来。

    有的心,为利益慕名而来。

    有的心,为感情慕名而来。

    林朝辞从不在意这些事,也从未想要去收复某些心,他只是做了自己该做、也认为自己该做、不会后悔的事,便引得越来越多正确的人汇聚到他的身边,为那个正确的结果而努力。

    清晨。

    五点半。

    晨光破晓。

    天色渐亮。

    用被子封印了自己二十分钟,在五点五十分整,林朝辞便从床上爬了起来,看着还在打瞌睡的小舞,想了想,还是没叫醒这只小兔子。

    穿上拖鞋,走入卫生间。

    洗漱一番后,也才刚刚六点。

    吹了个口哨。

    在此卧室的另一旁,另一座独立的卧室内,顿时,就传出了几声狗叫,不多时,这间卧室的大门就被推开了,吞日拖家带口的走在最前面,迷迷糊糊的遣星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逐月叼着后颈跑了出来,是七只小狗中唯一一只没睡醒的。

    不过,在见到林朝辞后,也多少精神了点,晃了晃脑袋,从逐月口中跳了下来,站到了地上,向林朝辞快步跑去。

    “嗯?”

    “还没睡醒,是不是?”

    林朝辞蹲下身,抱起遣星。

    遣星是七只小狗中年龄最小的。

    也是最会撒娇的。

    血统里疑似有那些贵族犬的血统。

    不过,大部分还是土狗的。

    吞日及其他五只小狗亦是如此。

    都是民间的土狗,农村里常见的。

    不值钱。

    不然,狗肉贩子也不能施舍给他。

    终身,也就这么大了。

    可林朝辞却喜欢的很。

    狗这玩意,养好了,通人性。

    过去,常有拿狗来比喻人的话,就比如说:交人还不如交条狗,起码,无论你落魄与否,再见这条狗时,这条被你喂过的狗还会对你摇摇尾巴,可是,再见了人,见你落魄了,能雪中送炭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根本没有。

    吞日等七条小狗很有灵性。

    被他买回来,一直没咬过他。

    哪怕那一天,腿被打断,也没咬他。

    养着养着,也就出感情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倒是没养鸡。”

    “不过,还是养了你们几个的。”

    掂了掂又有点胖了的遣星,林朝辞嘟嘟囔囔的唠叨着,末了,话锋一转,将遣星又放在了地上:“话说,你又胖了点,还是多运动运动减减肥吧,要不然,太胖了,对血脂血糖也不太好。”

    遣星:听我说谢谢你……

    他咋就不知道自己血脂血糖高了呢?

    找借口也不要这么随便,好不好?

    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遣星跟在吞日身后。

    懒散的出了门。

    直至半个小时后,才跟着林朝辞回来。

    养过狗的人都明白。

    每天早上必须起床遛狗。

    六点半。

    小舞也起来了。

    尽管是睡眼惺忪,衣衫不整。

    穿上拖鞋,学着林朝辞的模样,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直至此时,林朝辞也遛狗回来了,吃着罗网成员送来的早餐,七点钟之前,要把一切应当收拾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

    “昨晚,我跟你说的那些事……”

    “经过一晚的思考,你想的怎么样了?”

    喝了一口香菇鸡肉粥,又细嚼慢咽的吃了口松花火腿,林朝辞放下勺子和筷子,如此问道。

    小舞知道林朝辞的意思。

    点点头,嚼着冰梗菜的小嘴说起话来还有点含糊不清:“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跟你去见一见她,就是不知道你能给我的底线究竟是什么级别,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还是实事就事不玩套路……”

    “应该说,有恃无恐吧!”

    品着美食,林朝辞如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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