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六十三章 金仙(求月票)(1 / 5)  逆行诸天:从九叔师侄开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孙家乐!

    家乐的前生可不就是穿越前的孙家乐吗?

    想起自己在现代的身份和经历的一切,家乐很确定,那绝对不是一场梦。

    而穿越之后所经历的一切,更不是中二少年临死之前的一番幻想,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

    只不过,前生的一切,终究是断了,仔细数数,穿越过来,已经是近两百年了,前生经历,大部分都已经是淡薄和模糊,唯有一些对家乐有用的细节,还能被家乐用上,仔细一想,前生的那段经历,竟只是能够让家乐在某些时刻,做到未卜先知,做到料敌于先而已。

    而今,家乐最重要的目标是一路修行,直取长生。

    穿越一回,不再平庸,无论是前生还是后世,所经历的一切,都只能成为家乐路途上的风景,修行之路注定是孤独的,即使是家乐重视的四目、九叔等人,也是只能在路途中不断的被甩开好远,家乐走的太快了。

    不仅是第一个世界的九叔等人追不上,甚至就是在进入宝莲灯世界后的一些人也是渐渐的跟不上了。

    家乐没有时间去为他们费心谋划,或许有朝一日,家乐真的到达了巅峰,可以将他们一起拉起来,但是那绝对不是现在,一个连自己命运都不能掌控在手中的人,若是还有闲心为其他人经营,简直是自寻死路。

    哪怕是现在,家乐也不是没有敌人,也不是没有人想要致家乐于死地,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人只会越来越强,越来越多,所以家乐不能停下,只能继续前进。

    前生!

    神海之中,九幽神莲散发着幽光,似乎是感受到了家乐的心志,在与家乐发生着共鸣一般。

    胎化易形!

    当初突破化神境时,一共得三门先天神通。

    掌握五雷、回风返火和胎化易形。

    其中又以掌握五雷作用最大,是家乐一路走来最强的攻伐手段之一,然后就是回风返火,总是能够让家乐在战斗中占据上风,发挥出其不意的效果,反而是这蕴含着造化之能的胎化易形,被家乐用的有些粗显。

    竟是一直都只用来变化和遮掩气息。

    家乐直至今日都没有忘记,这门神通真正的作用应该是分身才对,能够创造一个完全体的分身,一个或许根基底蕴还能超过家乐的分身。

    只不过,不到金仙,这般分身的作用根本不大,当初家乐对造化法则的领悟也是不足,即使是勉强弄出分身,也是半成品罢了,直至今日。

    家乐借助顿悟的机会,就连造化法则也是一举领悟到了九成。

    九成的造化法则啊,已经是足以推动家乐利用胎化易形,铸造分身了。

    目光落在九幽神莲身上,这本来就是家乐看重的最适合铸造分身的存在,莲生九品,九幽神莲开花越来越难了啊,或许也需要其自己去寻找自己的机缘了。

    一朵玉花,映照前生,断舍离。

    家乐似有所悟,胎化易形开始施展,造化法则开始演化,九幽神莲也是动作起来。

    一点灵光由家乐的神海射出,直直的落入九幽神莲之中。

    前生尽去,只问今朝,过去身,成!

    神海之中的九幽神莲开始变化,竟是渐渐的显出身形,化为一位身着幽黑色长袍的身影。

    和家乐有着几分相像,但是气质却是天差地别。

    黑暗、杀戮、毁灭、吞噬。

    此时在黑影身上,尽显这四大至灭法则,而且黑影并没有就此出世,反而是在成型之后,继续修炼。

    似乎家乐的这般顿悟状态,在黑影身上也是继续延续着一样,黑暗、杀戮、毁灭、吞噬四大法则不断的精进着,竟是快速向着十成前进。

    而黑影的领悟,最后都为家乐所得,此时的家乐才知道胎化易形的厉害之处。

    过去身修炼所得的一切,最后都会归结到家乐身上,简直就是为家乐多弄出了一个修炼帮手来,其领悟的法则,最后也会被家乐所得,有一个时时刻刻修炼的人,让你共享着一切修炼所得,就问你怕不怕。

    不过,家乐的胎化易形,似乎也不一样,家乐的分身,似乎也是不同。

    过去身!

    这个家乐过去灵光结合九幽神莲而成的过去身,似乎已经不只是分身的程度了,听闻佛门也有三世身神通,就是不知道和家乐这个比怎么样。

    没有多想。

    走到这一步,家乐距离金仙境界,已经是只剩下一步之遥。

    传说上古之时,本就没有玄仙境界,只不过后世灵气衰落,天地灵机不丰,大道难以领悟,才是为了更好的修行,细分出这么一个境界,上古时候,这一步基本都是一蹴而就,直接就由真仙直达金仙了。

    如今的家乐倒是有几分上古之像。

    阴阳法则已经是圆满,顿悟之中,八百法则流转,领悟最少的都已经是达到了三成以上。

    像是五行、空间、造化、黑暗等等最开始就一直跟着领悟的法则,更是都已经是达到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