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一十四章 梦游的光辉主(1 / 2)  我能解读世间万物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若是你们所谓的「黄天盛世」失败了呢?」江羽澹澹问道。

    「失败?」太平道主站起身,走到当前窗前,望着远处天空笑道,「此次计划的实施,乃是吾等太平道于此重轮回之中的最后一搏,亦是吾等千年以来所有先人积淀的爆发……」

    太平道主微微眯眼,眼神变得危险起来,他笑着说道,「你既然是那位防剿局局长的弟子,那大概也该知道,吾等已经同意了烛龙陛下的条件,若是此次失败,那么吾等将不惜代价,帮助陛下那无上之伟业……」

    「成功率呢?」江羽对于太平道主极富感染力的话语不为所动,在帝都防剿局的监牢之中,他见多了那些为欲望所惑,而抛却一切的痴人。

    纵使这太平道主比那些人强上许多,但这与他无干,他只在意自己所在乎的事情。

    「无数先人的付出,化作我太平道的底蕴,这是吾等所有行动之中,最有把握的一次……,令那位「光辉主」成就「黄天」,吾等可是有三成的把握!」

    三成,明明是连一半都不到的概率,可从太平道主的口中说出,却带着一种无比坚定和胸有成竹的意味。

    又或者说,是如飞蛾扑火,纵死无悔。

    看着太平道主那张老脸上的笑容,江羽忽然想起,某人和他闲谈时候说过的话——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某些人来说,生死从来都不是那么重要。

    此类的道理,江羽其实早就知道,也并未有太大触动,只不过从某人总是喜欢总结一些奇奇怪怪的现象,用在这里比较应景罢了。

    「当然,我太平道也不是那种脑子不好使,满是自毁倾向的疯子,」太平道主缓步走回桌前,说道,「吾等对于黄天盛世的执着,从来都不在于一时,就算现在无法实现,吾等也会期翼还未来临的将来,所以我太平道的火种总是要保存下来的……」

    太平道主对着江羽笑道,「让那小子当太平道主,可不是我随便说说的,这一点,就算是那位防剿局局长,甚至是皇帝陛下也不能干涉,毕竟这可是我们太平道的内务……」

    「仅仅是为了保留火种?而非为了利用什么?」江羽双目毫不顾忌直视着太平道主。

    「当然,仅此而已,」太平道主脸上笑容未变,嘴上却是岔开了这个话题,然后转过身推开房门。

    「好了,闲谈就到这里,我们去看看那小子,这小子可比你圆滑多了,一晚上的功夫过去,他应该已经想明白成为太平道主的好处了。」

    江羽神色默然,无无声无息站起身,跟随在太平道主身后。

    感知到江羽跟随上来,太平道主脸上露出计谋得逞一般的笑容,在周围太平道道士的接连施礼之下,朝着江革所居住的那座高塔走去。

    然而,当他刚走到高塔之下,像是感受到了什么,脚步忽然一顿,脸上笑容消失,勐的抬起头看向天空。

    ….

    江羽也学着他的样子抬头。

    就看见天穹之上,不知何时出现一个亮白色光点。

    并正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变得越发耀眼起来。

    「这是……光辉主?!

    」太平道主眉头皱起,紧接着脸色大变。

    「前段时间异族不是刚给她献祭过,她现在不是应该勉强塞了牙缝,进入沉睡的吗?怎么会这个醒了?!」

    「是那些异族偷工减料,给的祭品不够?」

    接着,太平道主手指接连掐动,双目紧闭,似乎在推算着什么,随即眼睛勐然一瞪,看向江革所居住的高塔怒骂一声,「小兔崽子!你干了什么?怎么把她给招来了!」

    …………

    而此刻,幻界,

    日落之地。

    那耀眼的白光同样出现在了那七重火环之外的天穹之上。

    起初只是点点的星光,接着耀眼如启明长庚,到现在已经大如磨盘,耀眼而又圣洁的光辉仿佛将天空侵蚀了一般,化作一个不断扩大的白色虫洞。

    一种惶惶不安的感觉,如迅速蔓延的阴影,从江革的心底泛起。

    江革对于这种感觉早已经再熟悉不过了,这分明就是某种大恐怖之物降临的征兆。

    譬如之前的「无生老母」,又譬如那展现出真正面目的「狐百合」。

    但是他敢保证,就算这二者所带给他的压迫感,都远没有天上冒出来这白光强烈。

    那种恐怖的威压,让他不由自主想到了那位于日落之地中心的太阳残骸。

    同样给人一种难以言语的惊惧恐怖之感。

    而那白光,他也曾经见到过类似的,乃至是他自己就曾经使用过的力量——「光辉主」!

    「***大爷!齐剑你不是说在这里呼唤「光辉主」的力量,没问题的吗?这是什么情况!」江革就差指着齐家的鼻子骂了。

    「怎么会这样,不应该啊,难道是因为此地是落日之地的原因?江革道友别慌,别慌,」齐剑好像也没有预料到眼前这种情况,连忙安抚江革,「也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