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零八章 金曦夺蚩(1 / 2)  周天星主时代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好了,这里发现的情况,收集的材料、信息等,我都已经报给部门里了。”

    “接下来,安全部门会全方位的从星网、星盟、人仙道统‘人世间’等方方面面,调查这些情况、信息。”

    杨芸队长看向梁稷等人道:“接下来几天,大家再辛苦一下,继续探查赤鸾城的各处‘竞技场’、以及地下黑擂的情况,直到这次天鸾星的节日结束。”

    “是!”

    “好的,队长。”

    梁稷等人闻言应道。

    随后,杨芸队长打出一道信号去,四周启动封锁天地四方的各种阵法、禁制,都纷纷关闭下去。

    在这些阵法、禁制之外,是大量隶属于赤鸾城巡检司的修士,在外警戒。

    此时,随着梁稷他们结束行动,关闭阵法、禁制,杨芸队长上前去与巡检司的人做了交接,将这里交给市巡检司处理,而梁稷等人则是直接离开。

    接下来几天,梁稷等人也是按照杨芸队长的吩咐,继续探查城中各处‘竞技场’、地下黑擂。

    在这些行动之中,一开始还是梁稷跟着戚长歌、杨芸队长一起行动,后来也开始尝试着单独行动,或是与队中其他队员一起行动,相互了解、磨合,这对小队以后的联合行动无疑都是必要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诛杀‘不死金刚’的事情惊动了万神殿的邪修,还是这里只有‘不死金刚’一个邪神修士存在,后面几天中梁稷等人再无其他发现。

    不过,梁稷在与齐昊、谢玉朝等队员聊天之中得知,他们在星盟安全部门之中或多或少都有些消息渠道,却是了解到在星盟其他一些地方,似乎也发现了修士以众人情绪、精神能量的力量,配合特殊的阵法、灵香等材料,炼化‘神晶’碎片的情况、信息。

    只是他们获得的消息也是有限,其中具体什么情况,却是不太清楚。

    数日后,天鸾星的节日结束,喧闹的人群散去,各处‘竞技场’、地下黑擂的热度也是稍降,杨芸队长也是召集众人吩咐这次行动结束,大家可以各自忙碌自己的事情去。

    而星盟安全部门正在评估结算他们的任务情况,功勋后续会陆续发到他们的账户上。

    “大家回去后,要随时等待我的通知。”杨芸队长最后看向众人,道:“我有确切消息,安全部门中正在全力追查修士炼化‘神晶’碎片的情况。”

    “我们后续的任务估计不会少,大家抓紧时间提升实力,才能更好地立下功勋,夺取好处。”

    “是,队长!”

    “好的,学姐。”

    梁稷等人齐声应道。

    齐昊也是笑着道:

    “队长,那你可要争气,帮我们多争取些好任务啊。”

    随后众人散去,各有需要忙碌的事情。

    梁稷也与戚学长告别,他没有返回昆仑星宫去,而是先行回家一趟,探望一下父母。

    自从他考入昆仑星宫,这数年来一年难得回家一次,虽然与父母常有在星网上联系,但见面却是愈发的少。

    如今既然从星宫出来,不周星域与蓬来星域的距离也是远比昆仑星宫要近许多,梁稷自然是顺路回家与父母聚一聚。

    随着他在昆仑星宫之中不断修行、前进,如今甚至进阶三阶星主之境,父母自然也是一直跟着收益,不但在修蛇城政府中的职位都得到了晋升,而且两人的修为在改修更好的传承、又有更多的资源相助之后,在这数年之中也是各有突破。

    他的父亲已经顺利突破到人仙七品炼魄之境,母亲也已经开始炼煞,炼化的煞气也都是直接从主星之中采集的、最为契合的高品质煞气。

    随着修为提升,他们的寿命也是跟着提升,梁稷这一次回家看望两人,明显看得出两人都变得更年轻几分,容貌、气质等都是多有提升。

    对于修士来说,修为的每一次提升,都是自身的一次优化、进化。

    梁稷在家休整数天,拜访了一些亲朋好友,陪着父母,同时也关注着本命星辰中卷族的发展。

    此时,本命星辰龙魂城,三阶的修行宝地‘竞技场’中。两个身材高壮的半龙人战士,正在进行着决斗、厮杀。

    其中一个,身高四丈二,周身玄黄、阴阳之光流转,正是如今部落之中的战士首领‘蚩’。

    而在其对面,却是身高足够四丈五,身上鳞甲透着金色,比之战士首领‘蚩’更显高壮的,正是部落之中的祭祀首领、教宗‘金曦’。

    梁稷在天鸾星数日,回家又有数日,先后有十多日的时间,本命星辰之中已经过去数十年。

    ‘金曦’对于部落之中的宗教改革已经完成,且稳固下来,已经彻底掌握了部落之中的宗教、信仰之权。

    而如今,在掌握了部落宗教、信仰的权利之后,他向部落的战士首领发起了挑战,要夺取部落的战士首领‘蚩’的位置。

    祭祀首领挑战战士首领,夺取战士首领的权位,这在部落过去数十万年中是没有先例的,‘金曦’无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