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零五章 船长!我想学霸气!(求订阅)(1 / 3)  海贼之祖安凯多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但是你那么努力挣钱是为了什么呢?”

    艾斯轻轻摩擦了一下自己的下巴,继续向着大和问道。

    “那当然是为了攒钱好买走我们国家里面最好的船啊!”

    大和激动地对着艾斯讲道,大和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开着祖安最好的船去征服伟大的航路。

    “你们国家最好的船?”

    艾斯总觉得眼前十分激动的大和有些好笑,之前那个将他击败,如同海贼女王一般的女人,没想到居然还有如此孩子气的一面。

    “没错!我父亲跟我说了,他说他有一艘战舰叫做‘冥王’普鲁托!威力超级的强大,可以帮助我征服伟大的航路,成为海贼王!”

    大和对着艾斯轻轻颔首,好似小孩子在炫耀自己的玩具一般,向着艾斯讲道。

    “‘冥王’普鲁托这个名字我怎么这么耳熟啊?”

    艾斯在听了大和的话语之后,静静地坐在原地沉思了起来,他总感觉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词。

    “啊!!这不是我去七水之都听到的,那个传说之中的战舰吗?”

    在一番思考之后艾斯终于是想起了什么,然而他一下子便被自己想起来的内容给吓到了,冥王普鲁托!传说之中由七水之都的工匠制造出来的史上最恶的战舰,据说一炮就可以轻易毁灭一座岛屿,甚至一些小一些的国家都会被严重打击,乃是战略级别的大杀器,虽然七水之都的传说之中是有七水之都的工匠制造,但是好像并没有流传下来制造的方法,这个技术在整个七水之都已经完全失传了。

    “一定是重名对不对?”

    艾斯还是不相信祖安掌握了那样恐怖的大杀器,如果凯多拥有那样无敌的战舰,早就成为海贼王了!

    可惜艾斯不知道的是凯多根本就看不上什么海贼王的虚名,凯多想要的是整个世界……

    “啊!你也听说过冥王的传说?我父亲跟我说那个战舰可厉害了,一炮下去可以摧毁一个岛屿,就是太废电了,应用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

    大和听到艾斯说出了七水之都这个名字,轻轻挑了挑眉,她也听父亲讲过这艘战舰的传说,但是没想到的是这战舰比她想象之中有名的多。

    “真的是那个冥王啊?我的老天啊!”

    艾斯感觉自己的心脏不争气地扑通扑通跳动了起来,一炮一个岛屿那得是什么样子的威力啊!

    “就是因为他太强大了!所以我才要把他买下来!”

    大和看着艾斯的眼神,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她太懂对方的意思了,当初她了解到冥王的威力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

    “多少钱啊?”

    艾斯忍住心中的悸动,同时内心微微一动,如果他也能拥有一艘那样子的战舰的话!哪怕不用,摆在家里也超级炫酷啊!

    “一百亿贝利!”

    大和淡定地将价格说了出来。

    “OK!我死心了!”

    艾斯在听到价格之后宣布放弃,去tmd一百亿贝利,真就要他几十个人头呗?

    “一百亿贝利的话你要打工到什么时候啊?”

    在得知了战舰价格之后,艾斯不由得紧张地向着大和问道,他还一直不知道他们要在什么时候出海呢?

    “这你不需要担心,我还差两年就可以攒够钱了!”

    大和对着艾斯摆了摆手,她站直身体挺了挺胸膛,表示一百亿小意思啦~交给她就OK啦~

    “我去!你一年工资多少啊?”

    艾斯说完之后就有点后悔了,他为什么要去问对方工资多少呢?这不是自己羞辱自己吗?

    “我一年的工资没多少啊!将近两个亿吧!”

    大和得意的对着艾斯叉腰讲道。

    “万恶的贵族!果然你们这些皇室人员全都是一丘之貉!”

    艾斯捂着自己的脑袋,嘴里酸溜溜地讲道。

    他承认从来都对钱不感兴趣的他,终于有一天因为钱这种东西产生了一种名为嫉妒的心态。

    “唉!不要气馁!努力跟着我混,以后你的悬赏金也会上涨的,到时候等我成为了海贼王,你的赏金涨到五十个亿不是梦想,你想自己的人头可以抵半个冥王的造价,是不是一下子就感觉自己很有钱很值钱了!”

    大和内心嘻嘻一笑,切开一定是天然黑的她,拍着艾斯的肩膀劝说道。

    “难道我要拿自己的脑袋去换赏金吗?还是说我拿上你的脑袋和我的脑袋,去换走一艘冥王呢?不要开玩笑了啊!”

    艾斯气呼呼地对着大和喊道,他知道如果没有突然暴富的话,他这辈子是与冥王无缘了。没有办法谁让那艘战舰实在是太贵了呢?

    一百亿一艘的战舰,就tmd离谱!

    可怜的艾斯不知道的是,冥王的纯材料成本就价值一百亿贝利,这还不算上技术成本人力电力等等等……如果全都要计算上的话,价格还会往上翻几个跟头。

    而制造战舰从来都不是难事,如果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