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1 / 6)  十二楼谜案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1

    年近五旬的谭勇多年来一直有个习惯,晚上睡觉之前会关掉Wi-Fi和移动数据,以免微信等各种APP发出的提示音打扰睡眠。手机则是不会关机的,这样的话,如果谁有急事找他,可以通过电话联系。

    早上七点,谭勇就起床了。租的这套房子里没有Wi-Fi,他打开手机的移动数据,伴随着叮咚叮咚的提示音,各种微信信息映入眼帘。

    谭勇看到“大家庭”里的群聊信息后,眼睛顿时睁大了。他赶紧穿好衣服,门都没敲,直接推开隔壁李斌的屋门,把睡梦中的李斌叫醒:“喂,你看看这个!”

    李斌从床上坐起来,揉搓着睡眼惺忪的眼睛,问道:“什么呀?”

    谭勇把手机递给他,李斌看了之后,睡意全无:“夏琪说她知道凶手是谁了?”

    “对,但是王星星、顾磊他们问她是谁,她又没说。只回复‘明天再说’。”

    “这是她昨晚发的,现在不就是‘明天’吗?赶紧打电话问问她呀。”

    谭勇点了点头,发起微信语音,但是响了很久,夏琪也没有接。

    “是不是现在太早了,她还没起床,也没开Wi-Fi?直接打电话吧。”

    谭勇遂拨打夏琪的手机号码,也是一样,没接。

    “她怎么不接电话?”谭勇自语道。

    “年轻姑娘瞌睡大,可能还想睡,就没接电话。或者就是手机没在身边?过会儿再打吧。”

    谭勇没有说话,眉头深锁。

    李斌穿上衣服裤子,对谭勇说:“反正我们这段时间的任务就是调查这起案子,不用去刑警支队报道。咱们先去楼下吃早餐吧,然后再联系夏琪。”

    谭勇其实很想直接去夏琪家找她,但是现在毕竟才七点过,这么早就去打扰似乎不合适,便无奈地点了点头。

    俩人洗漱之后出了门,来到小区附近的一家早餐店,点了米线、豆浆和茶叶蛋。一边吃,谭勇一边说:“夏琪昨天晚上做了什么?怎么会知道凶手是谁呢?”

    “你确定她真的知道凶手是谁?”李斌嗦了一口米线,“我看她说的有点含糊其辞,没准儿是瞎猜的。”

    “就算是猜,总得有点根据吧。她说‘今晚我思考了很久’,表示她说这话不是空穴来风。而且她知道我在群里,当然能想到,她发了这样的信息,我今天是肯定要找她问话的。要是没有什么合理的怀疑对象,说得过去吗?”

    “昨天那个范琳,不是说夏琪的嫌疑最大吗?结果晚上,夏琪就说她知道谁是凶手了——感觉像是在转移视线呀。”

    “如果她不是凶手,人正不怕影子歪,根本就不用转移什么视线。反过来说,假如她是在刻意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反而进一步加重了她的嫌疑。”

    “没错,所以一会儿我们见到她后,看看她怎么说。除非她能有理有据地指出谁是凶手,否则的话,我们几乎可以判断,她就是凶手了。”

    “就算是这样,我们也没有证据。”

    “但至少确定谁是主要嫌疑人后,就可以对她展开各种攻心战了,不像现在这样,面对的是七八个嫌疑人。”

    谭勇点头,认为李斌说得有道理。他连剩下的半碗米线都不想吃了,摸出手机,再次给夏琪打电话——跟刚才一样,还是没人接听。

    “夏琪不会出什么事了吧?”谭勇说。

    “不会吧?我昨晚挨家挨户上门提醒,让他们一定要把门反锁好。这样的情况下也能出事?”

    谭勇觉得理论上是不可能,心里却总是感到不安。现在是特殊情况,夏琪不可能睡得那么踏实,连续几个电话都没能把她吵醒。手机不在身边,也是不太可能的,现代人几乎一分钟都离不开手机,特别是年轻人,从打第一个电话到现在,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正常情况下,她不可能这么久都不碰手机。如此说来……

    谭勇吃不下任何东西了,站起来说道:“我们现在就去夏琪家看看!”

    “行吧行吧。”李斌也不吃了,用纸巾抹了抹嘴,微信扫码付款之后,和谭勇一起返回玥海湾小区。

    夏琪的家在三单元九楼902,谭勇来到门口,先按门铃,再敲门,等了几分钟,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他又拨打夏琪的手机,然后把耳朵贴在防盗门上仔细听,隐约听到了一阵音乐声,挂断电话后,音乐就戛然而止了——显然这就是夏琪的手机铃声。

    “手机在里面,说明人也在里面,但她就是不接电话,也不开门。她可能真的出事了!”谭勇表情严峻地说道。

    李斌也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说:“那我去联系一个开锁匠,把她家门打开?”

    “我认识一个开锁匠,就在附近,跟我是老熟人了,我叫他过来。”

    谭勇说的这个开锁匠,正是两年前打开1203房门的那个。开锁这行属于特殊行业,是要在公安局备案的。这个开锁匠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经常跟警方合作,为人实诚、口风也紧,警察叫他办事,他只管按要求做,从来不打听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