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你去找秦丽婉,赶紧建厂子,手电筒对部队夜里行军、巡逻,甚至战斗,作用太大了。」
林富贵搓着双手,拐拐更加腼腆的二儿子。
林子栋从夸兜里取出个造型不错的盒子来。
「王爷,您上次不是说咱弄的大箱子照相机,还得燃烧镁粉冒烟,太落后么?」
「大哥折腾出干电池,我就改了!」
「这个新的照相机,有了闪光灯,要方便多了。」
杨辰接过林子栋手里比后世要粗糙,也大得多的黑白照相机。
能在千把年前就造出这玩意,了不起啊!
「好!」
「这样品给本王用几天。」
「如果还过得去,也得立刻投产。」
「照相机,绝对是军民两用的好宝贝。」
电池有了,无线发报机得抓紧些。
军中远距离传信,信鸽其实也不慢。
但鸽子传递军情,实在是不保险。
至于用战马八百里加急,耗费就更大了。
「你们回去告诉那帮研究员。」
「火花电报机,是接下来的重中之重。」
「谁能最先搞出来,赏银元一万。」
林富贵笑眯眯地道。
「那……他们俩折腾出来的手电筒,干电池和照相机呢?」
杨辰从来不亏待自己人,他大气地摆摆手。
「每一个产品,折三百军工分,还是三千银元?」
「自己选!」
林家兄弟毫不犹豫地点头。
「军工分!」
他们家,自林富贵负责崔各庄产业开始,根本不缺钱财。
无论是杨辰,还是司马飞燕。
对兢兢业业地林家人都极为看重,从不曾亏待。
如今的大明内部,谁不知道?
修炼资源可比金银钱财更重要。
比如林富贵,五十多岁的人了,身子骨好得很,红光满面,走路都带着风。
哪怕他经常熬夜,黑眼圈带鸡窝头,并不表示他的身体差劲。
人家好歹也是后期武王
了。
两儿子比他们老爹更强一些,都到了武王巅峰。
再进一步,更是天地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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