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背熊腰的常霄,领下军命,踏着沉沉的脚步,往前离开。
“西蜀重骑,虽然只打了一场,但不管如何,却不得不防啊。”
安排完破骑的主力,常胜才复而转头,重新看向前方。
“跛人想短时取胜,终归是冒险了一轮。”
并没有立即下令,骑在马上的常胜,还在思量着入场的时机。在这里,他不仅要敲碎西蜀的重骑,更要打赢西蜀。
……
北面方向,夜色掩护之下。
“卫叔,你便在后。”小狗福抬头,无比认真地开口。
这副模样,让卫丰怔了怔,“怎的,狗福你也知,小军师布了局,现在是冲杀的好机会。”
“由我和陆中,先冲二轮,卫叔第三轮再出场。”
“这是为何?”
“我本部皆是步卒,冲去第一轮,能填壕沟,拆拒马。陆中本部皆是轻骑,若是先冲出,只会让北渝人以为,不过是轻骑埋伏,会对卫叔的重骑,更加掉以轻心。再者,轻骑入阵,能仗着机动,搅乱北渝人的阵势。”
“一阵接着一阵,杀意则更盛。到第三轮,便是卫叔与重骑的杀机。”
“狗福……若这样一来,会不会打草惊蛇?”
“无事,这么大的阵仗,申屠冠早已经猜出有奇军。但他摸不透的是,卫叔的重骑,会从哪个方向冲锋破阵。小军师先前,布下的种种疑阵,便是为了掩护卫叔啊。”
卫丰听得明白,再抬起头的时候,已经是满脸的杀意。
三千重骑在后,覆面盔上,露出的一双双眼睛,都写满了金戈铁马的豪勇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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