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四十三章 梳理神道(2 / 3)  聊斋:从继承道观开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去,至于神位人选也是留任的留任,擢升的擢升,然后再从清风观弟子、各大势力弟子、大炎有德有望人才里选拔,为此叶枫还设立了一套考功体系、一套选拔体系、一套奖励体系,将神道体系一步步完善。

    因为清风观没有霸道的将其他势力排除在外,所以各大势力也是在小闹之后看到得不到便宜也就顺从了下来,就这样清风观占股百分之六十,龙族占股百分之二十,其他各大势力占股百分之二十的神道就这样被定了下来。

    神道力量其实是非常可观的,有些尊神可以调动的力量甚至是比同级的修道者还高,各大势力看到神道大有搞头,尝到了甜头以后,也是积极配合神道司行事,员工积极了,神道发展自然是更快了,神道司竟然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便将遍布整个大炎的神道网络布置的严丝合缝,滴水不漏。

    神道完善以后,大炎的政治经济民生等一下子就提高了不止一个台阶,最显著的便是将妖魔鬼怪伤人的几率降到了最低甚至是零,使得大炎的人口节节攀升,大炎也开始一步步向外延伸,渐渐的将大炎之外的土地也是纳入了大炎的管理之中。

    三年之后,整个人间界彻底形成了神道、仙道、人道三分三立的局面,值得一提的是叶枫在人间王朝推行了儒道体系,大大的增加人道的力量,三角形具有稳定性,叶枫的这一番动作可不是无用功,增强清风观力量是一方面,叶枫的这些操作大部分都是做给天道看的。

    这一日,突然有大量的功德从天而降,目标正是大孤山方向,在接近大孤山的时候,又是一分为四,其中八成灌入了东方雷帝的神体之内,五分落入神道网络,进一步加强了神道力量,五分落入了东方雷帝手中的神道功德簿、打神鞭两件神道灵宝之内,最后五分则是落入了诸神体内,凡是对建设神道有功的神灵皆有分润。

    这些功德乃是天道有感叶枫完善人间神道,稳定人间体系而降下的天道功德。

    八成天道功德进入东方雷帝体内之后,东方雷帝的力量开始一步步突破界限,神道乃是秩序之道,原先的东方雷帝是以雷道为根基的,神道只是空壳而已,如今在经过建立神道体系,天道功德罐体之后,东方雷帝竟然误打误撞的领悟了秩序法则。

    天道功德就像是催化剂一样帮助东方雷帝领悟着法则,一成、两成……很快的东方雷帝看到了大道之门,他走上前轻轻一推,秩序大道的大门竟然就这样打开了,从无到有,叶枫竟然就这样在一天之内成功的将秩序之道走到了悟道境界。

    随着境界的提升,东方雷帝的力量也是自然而然的达到了太乙金仙,而且这还不是极限,东方雷帝的悟道境界和法力同时蓄积,直到太乙金仙巅峰才是停止,九分九的秩序大道,差一步就能达到大罗境界所要求的最低界限,叶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随手的一步闲棋,竟然会有如此大的收获。

    赖之突破到太乙境界的雷道和幻道还只是停留在六分的程度,没想到反而是这秩序之道后来居上,差点将他推到大罗境界,似乎这神道真的很有搞头啊,叶枫自然不会让本体专修神道,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培养出一尊大罗金仙级别的护法神啊。

    而且随着秩序之道的领悟,叶枫对于神道的想法也是增加了许多,如果说之前的他还只是仅凭自己的奇思妙想和两世为人的经验在构建神道网络,那么现在的他就是真正的可以借秩序之道编织神道了。

    天道功德终究有限,太乙巅峰已是极限,要说这天道功德还真是好东西啊,这种感觉当真是比抽大烟还舒爽,让人有些欲罢不能的感觉,怪不得那些圣人都在追求功德,当真是无往不利啊。

    再看神道功德簿和打神鞭,这两件灵宝本就是叶枫的呕心沥血之作,为了这两件灵宝,叶枫几乎是搬空了自己宝库,将能用到的灵材几乎是都用上了,这些年里积累的上好灵材那是一点都没有怜惜,配合上的大师级的炼器术,和神道气运的加持,最后终于是突破了他一直难以逾越的极品界限,炼制出了这两件极品后天灵宝。

    如今五分天道功德灌入,竟然是将这二宝打造成了后天极品功德灵宝,当真是加了金装,价钱翻了好几十倍啊。

    翻开神道功德簿,里面记录的正是这人间界的诸神,每一尊神号之后还详细记录着他们的功德,很多神尊在这次天降功德中收益不小,功德数更是有翻了十几倍者,在神道体系内,这代表着其潜力提升了,接下来的时间里,这些神尊就是重点擢升的对象。

    最重要的是神道网络经过这次天道功德灌注之后,更加健全了,叶枫有感觉,他只要愿意,竟然可以瞬间将这功德簿上的诸神打落神坛,这哪还是一件普通的后天灵宝啊,分明是神器,缩小版的封神榜啊。

    至于打神鞭,此时也是威力倍增,此鞭本来就是为了警示诸神所炼,如今却是真的成了那缩小版的打神鞭了,可以打落诸神,定鼎神道根基。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各大势力和大炎诸神突然发现东方雷帝就像是开窍了一般,各种想法迭出,使得本来就已经很完善的神道,更是一步步完美,神道气运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