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不清到底是那掌心更白,还是那玉更润。
簪头是朵莲花状,莲花中心是一个小巧不起眼的“顾”字。
只是,那是顾辞的——男子用的。再看顾辞自己头上,赫然是支小的狼毫笔。
有些潦草。
但不得不说,即便是潦草的顾公子,仍旧一表人才、清隽贵气得很。
时欢没懂他的意思,没接,顾辞仍保持着递出去的姿势,温声解释道,“既是去见客,总不好散着发去见。若是回院子去取,却又要让客人久等,失了礼数。是以,将就一下,用我的吧。”
好像的确是这么个尴尬境遇。
只是……目光落在掌心发簪……却又犹豫……正想着左右宫泽也不是什么陌生人,要不她用狼毫笔潦草下?谁知顾辞已经招呼了含烟,“含烟姑娘,替你家小姐挽一下吧。”
如今的含烟,已经丝毫不记得当初认定顾辞是一只披着温润人皮的饿狼这件事,闻言小跑着过来,踮着脚就将时欢的头发松松挽了一个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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