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5章:婚礼上的图谋(1 / 2)  绝世双宝,神医娘亲签到虐渣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所有人从震惊中回过神,身边多了两具煞气冲天的傀儡。

    刚刚话多的三人摔在地上,他们都是东方神域的修习者,来不及画阵,生扛攻击。

    下面的骚动也引起灵族的人注意,一些人见是傀儡攻击,误以为是骷髅族的人动手。

    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上前了解情况,妙锦鲤精神一动,两具傀儡继续下狠手。

    追击刚刚口出狂言的三人,三人吓得赶紧撒腿就跑,顾不上参加婚礼了。

    更别说追杀古族拿悬赏金了,这条命都差点丢在这里了。

    妙锦鲤没有让两具傀儡回到身边,而是隐藏在附近暗处,关键时刻可以出其不意。

    人群中忽然安静下来,没人再出声嘲讽,台上灵族和骷髅族的人都出现了。

    灵族长身后紧随着一众灵族人,灵三长老和灵轻吟都在其中,中间还有一个身穿红衣新装,鲜艳红唇,妆容华丽,头戴霞冠,只是两眼无神,面无表情。

    丝毫看不出今日大喜之日的喜悦,妙锦鲤看清那道身影,神色微变,那就是她母亲。

    妙锦鲤眉头紧皱,灵族人太过分了,竟然在关押二十年之后,把她当成工具人。

    只为了和骷髅族联姻,能够在圆桌和神族后裔治下苟延残喘,怒不可遏。

    元倾和古七月见一向平静的妙锦鲤,露出愤怒,台上那个新娘就是这次要找的人。

    不约而同谨慎起来,随时准备出手。

    妙锦鲤低声说道:“别急,让骷髅族把戏演完再出手,这样至少能少个对手!”

    两人点点头,让灵族和骷髅族先闹掰,这样对她们行事有利。

    妙锦鲤的情绪不稳,再陌生还是她母亲,注意力一直在台上。掌宫杉只能多注意四周的情况,见到人群中四下分散站着的骷髅族和圆桌的人,都守在退路出口处。

    明显妙锦鲤的判断没有错,圆桌想要骷髅族彻底掌控东方神域,以他们的意志为主。

    “圆桌也有人在,两个红衣使者!”掌宫杉在妙锦鲤耳边低声说道。

    妙锦鲤这才注意到四周分散在人群的使者,轻轻嗯了声:“注意有没有黑衣使者!”

    四周危机四伏,台上的灵族众人还不自知,没有丝毫警惕。

    灵族长苍老的面容带着笑意,迎上前,淡淡说道:“很高兴今日能邀请到这么多朋友来参加小女灵仙儿与骷髅族族长的联姻,老朽在这先感谢大家的到来。”

    台下响起一片掌声,有人低声议论着。

    “据说这灵仙儿因为和普通神武者结合,破坏了血脉,被关押了二十年,没想到最后嫁给骷髅族族长,也算是不错的结局了。”

    “什么不错,别看骷髅族长看起来不老,实际年岁都有一百了吧!”

    “这么大?灵族也真下得了手,灵族圣女不是灵族长的女儿吗?真是六亲不认。”

    大家都能听清这些细声的议论,灵族长和灵族众人一脸不悦,却也没有出声。

    怕耽误了婚礼,只能当作没听到。

    忽然人群中传来一声惨叫声,刚刚议论的两人倒在了血泊中,没有任何征兆。

    “敢在本座大婚之日口吐秽言,当死!”台上一个手拿骷髅权杖的男人冷声喝道。

    底下顿时一片唏嘘,众人屏住呼吸不敢再多嘴。

    妙锦鲤扫了眼,那个就是骷髅族的族长,大喜之日穿着一身黑色服装,动手杀人。

    分明不是冲着结婚来的,灵族长的脸色闪过一丝不悦:“尤族长,今日是大喜之日,将他们赶出去便可,何必出手杀人。”

    尤族长干瘦的脸颊露出一抹难看的笑容:“不好意思,一时没忍住,还是抓紧举行婚礼吧。这是灵族加入我骷髅一族的大喜之日,今后同为圆桌和神族后裔大人效力。”

    灵族长一愣,他听到对方的话不太对劲儿,以为听错,急忙说道:“尤族长刚刚说什么?灵族加入骷髅族?不是只说联姻,两族共同为效力神族后裔大人效力吗!”

    骷髅族族长尤斯泰目光一沉:“灵族长,这种时候可不要开玩笑。灵族可是答应过加入骷髅族的,今日难道想要反悔不成!为了表示诚意才答应娶灵族圣女,不然你以为本座凭什么娶一个人老珠黄,被人抛弃的女人!”

    灵族长身后的灵族众人立即露出愤怒之色,这是在打灵族的脸。

    灵族长感受到身后族内的情绪,灵仙儿怎么也是灵族圣女,他的女儿。

    内里怎么惩罚都不容外部的人如此侮辱,冷声道:“尤族长这话过分了吧!”

    “过分吗?”尤斯泰一声冷笑,“灵族长看来,是要反悔加入骷髅族咯?”

    “老夫从来都没答应过这种事,以前不会,以后也不会答应!”灵族长严辞拒绝。

    灵族先辈百年基业,不能就这么毁在他的手里,他可以隐忍甘为人下。也可以同意嫁女儿保住灵族,但是要让灵族彻底加入骷髅族,那是万万不可能同意的。

    两者存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