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六章:八荒灭尽斩(1 / 2)  我与巫女大小姐的除妖恋爱日常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哎?既然这样,那莫非天气冷的时候,就需要和小姬保持点距离了?”高木夜夜子想了想,有些好奇的如此提出。

    “才不会呢。到时候只会抱得更紧啦。小姬可是冬暖夏凉的!”绘里奈得意洋洋的说道:“就和鲛人一样!”

    “啊,说到鲛人……还真是吓了我一跳呢,依田酱!”高木夜夜子谈到这个,特意扭头看了看四周,这才悄声如此说道:“那个北岛同学,居然敢暴露自己是鲛人的身份哎……总感觉有点危险的样子。”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或许她觉得只有坦诚相见才能促成人类与鲛人的相互理解吧。”义行皱了皱眉头,对此也有点不太乐观:“虽然我感觉这个想法有点太不切实际就是了。”

    “危险是危险啦。但北岛可能完全不在乎吧。”绘里奈说起这个,倒是无所谓的样子:“她肯定是很能打才敢坦白呢。如果只是像我一样,身边就需要随时有非常厉害的仆人跟着啦!”

    “哎?但是依田酱你本身就很能打了呀?”

    “我自己一个人绝对不行啦,太多法术都需要安全的施法时间了。”绘里奈摇了摇头,说出了对自身认知非常清晰的实话:“虽然也不会很弱,但危险性太高了一点。一个失误可能就没命了哦。”

    “嗯。主要问题还是出在防御力上。”义行解释道:“实际上就跟很多人一样。拿数值比喻的话,攻击力已经到了能随便秒杀大部分人的程度,但物理防御力连一发子弹都扛不住。”

    “喔喔,的确哎……不过普通的枪手想杀掉依田酱是不可能的吧?”高木同学想了想,这样说道:“有人瞄准你的话,不是马上就知道了嘛。”

    “知道是知道,但不一定躲得过去啦!我哪像屑仆人一样,能空手抓子弹的。”绘里奈说到这里,显得有些羡慕:“所以说还真是好羡慕小寺同学哎!”

    “哎?小寺?”

    “小寺牧子。”义行提醒道:“那个在自我介绍时被棒球爆头的红毛女生。神保没跟你提到嘛?他扫除的时候也把她撞下楼梯了。”

    “喔喔!我记得!”高木夜夜子顿时惊呼起来:“哎呀……可真惨哎!还好她很抗打,不然大概连幼稚园都毕业不了吧!或许这就是无敌防御力带来的代价呢。”

    “也不算是无敌防御力吧。”绘里奈对此有些不信服:“屑仆人,找机会对她使用八荒灭尽斩吧!她要能接下这招,我就承认她是无敌防御力!”

    “怎么可能随便对人用折寿的绝招啊!我一辈子可都是不打算用的!”

    众所周知,八荒斩一共有九招。

    而所谓八荒灭尽斩,便是八荒斩第九式。也是最高阶剑法。

    第八、第九式,都是历代黄泉巫女守护者专用的剑法。依田族人的武学造诣再高也无法学到这个程度。

    这似乎是因为,历代前川都受到了最为强大的荒神素盏鸣尊的赐福,所以才能完全参透八荒斩。

    事实上,因为释放代价太高,所以义行完全没真正用过八荒灭尽斩。

    所以他并不清楚自己是否在关键时刻使得出来。

    这也就意味着,他平时能用的八荒剑法,很遗憾的只有八招而已。

    历代前川里很多人一生都没用过八荒灭尽斩。

    因为这一招会过度透支生命力,导致战斗后元气大伤,严重折寿。

    代价如此巨大的绝技,自然威力也极强。

    初代黄泉巫女守护者前川弦一郎总共用了四次。

    每次都是在绝境下出招,并一举逆转攻势。

    第一次斩杀了无法抵抗黄泉侵蚀化为修罗的剑圣伏见彦四郎。

    第二次是斩杀因黄泉之水复活的八岐大蛇。

    第三次,是斩杀被伊邪那美复活,对常世、夜之国与高天原等心怀仇恨的火神迦具土。

    最后一次,是打伤伊邪那美,让她无法抵抗绘里纱的封印。

    但也正因为他用了这么多次,寿命几乎因此消耗殆尽,所以在封门之战中失去依田绘里纱后,没过一年便去世了。

    义行算了一下,每用一招,保守估计都要折寿十年。甚至是十五年。

    这种招数,不到不用就要命的时候,他怎么可能使出来。

    此时,高木夜夜子的兴趣又转移到了妖刀姬身上。

    她拿出手机,嘿嘿一笑,如此说道。

    “哎呀~小姬,既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那就来交换下手机号码和信箱吧!你的手机可以用红外线扫描吗?”

    小姬摇了摇头。

    “啊,那好吧!你来加我好了。我的密码是……”

    小姬没等她说完,便再度摇了摇头。

    就在高木没反应过来她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妖刀姬举起了笔记本。上面写着这样一句话。

    【我没有手机】

    “哎?这样吗?”高木有些吃惊:“居然没有手机哦……是爸妈不给买吗?”

    “才不是呢!”绘里奈立即接过话茬,转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