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一十章 我被人鱼圈养了 70(1 / 2)  快穿女配专抢女主剧本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顾影喜欢,她自然是不能让顾影失望。

    “不用你说,我们也知道。”

    栾晨智等人看了看顾影,信誓旦旦的开口保证,他们一定会对顾影好的。

    男主和女主的事情解决了,顾惜时也就不掺合他们的事情。

    毕竟日子是别人自己过的,自己插手过多,就显得不讨喜了。

    男主的家人们虽然对顾影不是特别的待见,但是因为顾惜时的警告,也不敢多做什么。

    不过男主他们也是有自知之明,结婚之后就直接搬出了家里,平时联系比较少,逢年过节记得回去就好。

    可能就是远的香近的臭,这样的情况一久了,也不知道男主的家人们是认命了,还是因为其他,对顾影的态度也开始好了起来。

    不过顾惜时个人觉得,可能是因为他们家不再是唯一一个儿媳妇是有很多个老公的存在。

    任务世界是围绕着男主和女主旋转的,男主和女主是什么样的,也会间接的决定了这个世界的基调。

    因此,女主和男主们是一妻多夫的情况,也就导致了这个世界开始出现了一妻多夫的情况。

    有些兽人在精神力暴动的时候,一检查才发现,他们仅仅能够和一个人的精神力匹配得上,但是有的时候,对方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顾影之前是没有办法,帮助多个兽人是因为无奈之举。

    实际上精神力的存在有些特殊,一个人用自己的精神力去帮助另外一个人,自己的精神力会染上别人精神力的气息,有可能会出现移情别恋的情况。

    这也就是顾惜时的世界里,为什么精神力匹配程度高的人会被强行婚配的原因。

    有对象的兽人怎么可能会随便答应帮助别人梳理紊乱的精神力?

    可是兽人高层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兽人们去死。

    既然移情别恋不可取,那我就干脆让多妻多夫的情况变成合法的。

    于是--星际兽人王国颁发一条法律,一妻多夫,或者是一夫多妻都是被允许的,只要双方都没有意见,就算是得到法律的认可。

    秦书逸和顾影他们终于不再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经常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因为不再是唯一的例外,外人也就没有继续将目光都放在他们家的孩子身上,男主的父母们自然也就不会继续因为这些事情看顾影不顺眼。

    顾影的生活步入正轨,在这段时间里,一直在休眠仓里沉睡的人类也开始醒了过来。

    顾惜时和顾影商量好了,人类醒过来之后,在他们恢复记忆之前,在这一段时间里,她们两个会负责人类的安全起居。

    一开始醒过来的人类只是少数,顾惜时只需要远程指挥,大部分的事情都是顾影一个人去做。

    可等到顾影怀孕的时候,恰好又赶上绝大部分的人类都在这个时候醒了过来,顾惜时就不能将所有的事情都推给顾影去做。

    顾惜时选择出发去兽人星际王国处理这件事,自己的媳妇都跑了,裴东陵哪里坐得住?

    当然是要一起出发,陪着顾惜时一起。

    至于人鱼一族--顾惜时在年头生下了一个孩子,虽然看起来是一个人类,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孩子的父亲是人鱼的缘故,长得特别的快。

    还不到半年的时间,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顾惜时和裴东陵曾经担心会有什么问题,但是检查之后,发现孩子十分的健康,也就没有多管。

    裴东陵不愧是亲爹,坑儿子这件事当真是一点也不手软。

    为了能够陪顾惜时一起离开,居然选择提前退位,让出生还不到一年的孩子登基成了人鱼一族的新一任国王。

    顾惜时急着去兽人星际王国,都没怎么注意裴东陵的事情。

    加上退位仪式是在海底举行,而顾惜时和裴东陵的孩子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而已,但是却不像顾惜时一般。

    即便没有借助药物,也能够和裴东陵一般在海底来去自如。

    等顾惜时知道裴东陵退位的时候,退位仪式已经完成,她那不到一岁的孩子,居然成了人鱼一族的新王。

    气得顾惜时按住裴东陵就是一顿揍,有他这么当爹的吗?

    居然这么坑自己的儿子!!

    裴东陵老老实实的让顾惜时打一顿出气,等到第二天的时候,就一脸虚弱的找上了顾惜时。

    看他这个样子,顾惜时哪能不知道,裴东陵这是硬赖上自己了。

    虽然知道裴东陵这个样子绝大部分是装出来的,但是顾惜时也不能不管他。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之后,只能将裴东陵这个“重伤人士”带上,至于他们的孩子,就只能劳烦拜伦·杰克帮忙照顾了。

    拜伦·杰克辅佐过三位王,照顾一个孩子自然是得心应手。

    为了让顾惜时他们放心一些,拜伦·杰克保证每天都会和他们报告一下孩子的情况,一有任何的不对劲,一定会立马联系他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