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麻麻的针扎住,窒息到无法言语。
他挫败的低了低头,真心后悔着当年的所做作为。
其实,如果不是被那些人提起,他真的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初随口说的那句话。
他其实不是有心的,只是因为旁边的人起哄,让他觉得特别没面子。
少年的时候,总是把面子看得比天还重。
那时候向晚因为生病发胖,在学校有很多传言。
人们都说她得了什么会传染的病,只要和她玩就会一起得病,所以那时候大家都把她看作怪物一样,避之不及。
陆廷之所以和向晚重逢后没有认出她来,是因为那时候,他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
所以,当那封所谓的情书,经由向晚的手,递到陆廷的跟前时。
面对其他人的起哄声,陆廷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一句。
“谁会喜欢一只得了传染病的大肉虫?”
从那时候开始,向晚的‘名字’,从某某班那个胖子,变成了某某班的大肉虫。
这个绰号,在初中跟了她一年半。
那时候,向晚每天祈祷着毕业,她想等到高中之后,或许这一切都会结束了。
但是事与愿违,高中的时候,有很多初中一起升上来的同学。
她满心期待的高中生活,再次坠入了相同的噩梦中。
那时候,父母忙着各家的生意,谁也顾不上她。
她满心的委屈和愤懑,甚至对于这个世界的失望,却只能说给窗外那轮明亮却冰冷的月亮。
万念俱灰的时候,她甚至想过自杀。
那些所谓无心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自己随便的一句话,能有多大的杀伤力。
即便是陆廷回想当时,他自认说出那句话,也不过只是恼羞成怒而已。
因为不愿自己成为他人起哄的谈资,却没想到随口的一句话,会给当事人造成这么大的伤害。
不过,有一句话,向晚说错了。
这个世上还是有报应的。
陆廷知道,他的报应来了。
从酒吧第一眼见到向晚开始,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对他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
她就是他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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