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子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金贼覆灭之处!’
阿不罕布大怒,拔出长剑就想砍死这只该死的鸭子。
突然四周涌现出无数的宋军,屋顶上,树林旁,天台中。无数的宋军弓箭手弯弓搭箭瞄准阿不罕布的军队。
阿不罕布与部下大惊,纵马便逃。
突然四周无数绳索,拦马匹退路。
“嗖!嗖!嗖!……”箭如飞蝗。
宋军正面作战不如金兵悍勇,除了马匹稀少,武器装备却先进的多。
排箭,弓弩,神臂弩,床弩,弯弓,无数弩箭射向进入蟠龙镇的金兵。
无数金兵成为刺猬,他们挥舞着大刀乱无目的莽走奔跑,结果都成了宋军的活靶子。
阿不罕布带着数十名亲随奋力横冲,挥剑砍断路旁的绊马索往回急撤。
终于他们冲出蟠龙镇的时候,阿不罕布身边只剩下两名随从。
前面迷雾漫漫,阿不罕布胯下的骏马闻出了危险气息,不停的原地转圈。
红衣似火,一匹骏马疾驰而至。
“嗖嗖!”两声箭响,阿不罕布身边两名金兵胸口中箭,倒撞下马,二人死于南宫怜儿的袖箭之下。
阿不罕布大怒,认得眼前红衣少女正是安新县偷袭自己的人。
“臭妮子,原来是你告诉了宋狗!”
南宫怜儿勒缰停马,右手持金鞭,下巴微抬:“狗贼,让你尝尝本姑娘的厉害!”
长鞭挥处,直卷过来。阿不罕布大惊,拔剑抵挡。突然长鞭卷向阿不罕布手腕,阿不罕布长剑脱手。
南宫怜儿用力一抽,阿不罕布跌下马来,竟然没抵挡一招。
兰陵王相貌太美,与战场格格不入,是以每次上战场必戴面具。
ps:写的好累,不知道为什么。同期推荐本书成绩排前,结果却裸奔两周。
读者书评区又是各种喷,推荐票也没有几个。唉~!
好吧,我尽量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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