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277章 阿兰朵攻城(1 / 2)  争霸从死守城池开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天赐三年,十月初七。

    交河城已经被围困五个多月。

    乌云遮住星月,交河城里静悄悄的。

    突然通传兵离开垛口,快速奔跑,急促脚步声打碎夜的宁静,声嘶力竭的呼喊声让人听着心慌:

    “全体戒备,南城刀兵!”

    通传兵一边跑一边喊,听得越来越清楚,还没等他跑进王府,陈牧已大踏步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抖掉肩头大氅,从张嘎手中接过长杆陌刀。

    这时又听到其它城门通传兵跑了过来,同时看到曹圣、赵琎、马遵、张邯等人纷纷来到作战大厅。

    陈牧抖了抖手中刀:“我去南城,赵琎去东城,马遵去西城,张邯去北城。曹圣坐镇王府,调度大局。”

    曹圣显得有些紧张:“还是牧王亲自坐镇才好。”

    陈牧摆手道:“我去南门看一眼,看完我就回来了。”

    “哦哦,那就好。”

    守城,只保留五千骑兵机动作战,其余部队登城,或等在城下准备轮换、运送物资,救治伤员。

    此时瘸子守在南城门头,架着大炮已经开火,轰隆隆巨响连成片,炮筒喷出长长的火蛇,把迎面而来的敌人打得粉碎。

    敌军十几个人一组,扛着云梯来到城下,众人发力,把带滚轮的云梯向上推。

    炮口转向云梯,将来云梯打碎。

    同时,密集的箭矢飞蝗一般铺天盖地而来,只听得城内外惨叫连连。

    梁军的反击很有效果,可此时,天上却飞来无数火流星。

    阿兰朵在城外几个月没闲着,学会了汉人制造投石车,把火雷点燃发射到城内。无数火流星落地,发出轰轰的响声,民房被砸塌,城内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不过这一连串的火流星攻击并没有让阿兰朵满意,他还在纳闷,交河城里为什么没有燃烧起来。他哪里知道此时交河城的房子全是土坯房,连房顶都没有。全城居民区也找不到几块木头。

    别说居民区,就连牧王府的棚顶都被拆掉拿去烧火了。

    这时总督粮官赵琎一喜,对旁人说:“你们都说我储备木材不足,现在看来,反而是好事。”

    陈牧登上城头一看,只见密密麻麻的敌军扛着无数云梯冲了过来,五个月的时间,敌军准备了大量的云梯,仿佛是想把整个城墙都搭满云梯。

    几万人的攻城大战打响,阿兰朵终于忍不住了。

    梁军虽少,但居高临下作战,占据地利优势,同时占据武器铠甲上的优势,几乎能把人数上的劣势扯平,这种状况下孰胜孰败全凭作战意志。

    “把火油都给我拿上来!”

    张有田站在望楼上喊:“火雷,还有火雷,都别留着了。给我烧!”

    冲天大火沿着交河城边熊熊升起,烈火中有滚动的人影、狰狞的脸、惨痛的哀嚎。

    由于云梯太多,根本防不住,敌人从烈火中冲了上来。

    身上着火的匈戾人高举刀枪,凶残如兽。敌军的重弩箭矢也开始射击。

    看来阿兰朵是疯了,连他的人一起射。杀伤之狠辣,让人震惊。仅仅一个多时辰的战斗,双方最少阵亡两千余人,伤号根本无法统计。

    城内外箭矢齐发,匈戾人冲火而来的“凶兽”们被射得东倒西歪,偶尔有漏网之鱼,被长矛手合力推下城墙,落到马道之上形成一个蠕动的火团。马道上等待轮换的士兵举起手中武器,将那火团砍得支离破碎。梁军士兵对匈戾人的恨,早已深入骨髓,逮住机会便是肆意发泄。

    敌军持续进攻,城头上爆发出连片喊杀声和武器碰撞声,声音震天,气势逼人,让人心跳加速,气息仿佛卡在嗓子眼,咽不下去,吐不出来。

    “杀两个人就好了!”

    陈牧自语一句,冲上城头,只觉得烈火烤得脸庞刺痛,冲到人群之中,抢到前头,轮起手中刀,连连劈砍,只见一颗火人头颅滚下城去。

    “陈牧!这里不用你!”

    瘸子突然哈哈大笑:“匈戾人完了!我保证南城没有问题!你赶紧回去集结骑兵,准备反杀出去,这一战必杀阿兰朵!”

    “瘸子,你别大意!”陈牧喊:“我去其他城头看一看。”

    南城门有河北名将霍宏勋镇守,陈牧最为放心,看完南城门,直奔东城而去。

    负责东城防守的是神策第三骑兵师,当然守城作战基本用不到马匹,那些马匹早已被调到城中心。神策第三师副将典效忠站在城头指挥。看到这一幕,让陈牧突然想起很多过去的事。当年酒泉西城门上,就是这位二愣子都尉,带领第三营挡住敌军十几次冲锋。那时候,敌我双方的兵都很少,可每次战斗都是生死较量。

    东城门没有用那么多火油火雷,也没有大炮,所以这边看起来战况更加焦灼,不过神策军将士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在守城近身搏斗当中,占据明显优势。粗略估计一下,此时伤亡比例最起码在一比三。

    这时陈牧放了心,只是在城下喊了几声,鼓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