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一十五章 血债(二)(1 / 3)  揭罪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熊文青将香烟放好后,看着老吕说道:“队长,这事我是真的无辜。你们可别听外面的人瞎说啊。是的,我承认我昨天是和张宝翔发生过争执,不过我们也只是口头上言语了几句,并没有动手啊。我也承认,我是欠了张宝翔三个月的工钱,但是我没有说我不给啊。只是最近资金周转不灵,而且我那混小子又把钱给输在了赌球上,我这一时半会儿是真没现金拿出来啊。昨天我也跟张宝翔说好了,两个月内,一定将欠他的工钱还给他。而且在我没找到合适的人选时,他还愿意帮我看几天仓库。你看我们都已经说好了的,我怎么可能还去杀他?”

    我皱眉看着熊文青,他描述清晰,面带难色,显然不是在说谎。

    我问道:“最近你的工地上有没有出现失窃的情况?”

    熊文青想了想说道:“失窃倒是有,就在上个月,两个当地的小混蛋,来我的工地偷钢筋,被张宝翔给逮住了。啊,对了,那两个小子当时还放了狠话,说是让张宝翔等着,看样子是要来收拾他的样子。不会是那两个小子干的吧?”

    我问道:“知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姓名和住址?”

    熊文青抬了抬他的眉毛说道:“虽然我现在不知道,但是我会配合警方,把这两个小子给逮出来。”

    老吕冷冷的说道:“你有什么资格去逮人,既然你都知道那两个小子是当地人了,怎么又不知道他们的姓名和住址了?”

    熊文青被老吕这么一怼,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得说道:“那天这两个小子被逮到的时候,当地的工人说这两小子是当地人,经常到工地偷了钢筋卖钱,然后去网吧上网。”

    我问道:“说这话的工人是谁?”

    熊文青将那名工人的联系方式给了我们,我很快的就联系到了这名工人。不过老吕一直在怀疑熊文青,于是派人调查了熊文青在案发当晚的动向,发现他在案发时正在城区的一家KTV娱乐。不过老吕还是没有就此罢手,因为他怀疑这个熊文青有买凶杀人的嫌疑。

    当然对于老吕的执着我不能去评判,因为我也知道,这个熊文青不是什么好货。不过我也明白,这起命案,和熊文青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我找到了那名认出偷钢筋毛贼的工人,这名工人十分的热心,亲自带着我和老吕去找那两小子。

    在一家网吧内,我们很快的就找到了这两名孩子。我之所以叫他们孩子,因为他们的年龄都没有到18岁,不过已经辍学在家,整天游手好闲。

    在我看到这两名孩子的时候,我就明白,这两个孩子,绝对不是杀人凶手。

    我判断的理由有两点。第一是他们的身高都在175公分以上,这和现场脚印判断出的身高不符。第二是这两个孩子的手掌上都没有伤口,显然也不符合凶手的特征。

    不过即便如此,老吕还是对两个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老吕的这个做法我是赞同的,因为这两个孩子现在只是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当他们渐渐长大,无论是力量还是胆量都变大的时候,如果他们还没有走上正途,那么他们极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犯罪分子。

    老吕将两个孩子带到了当地的派出所,提取了他们的血样,说是作为DNA取证和警方存档。

    这个事情是把两个孩子吓得不轻。不过我认为老吕的这个举动十分的机智,或许就是因为老吕的这个举动,会彻底改变两个孩子的人生道路。至少在这次震慑下,这两个孩子往后就不敢再往犯罪的道路上,偏执的走下去了。

    这两个孩子的犯罪嫌疑也被排除了,那么这个凶手到底是谁呢?

    回到刑侦队,司法鉴定中心的报告也送到了老吕这里。

    报告中详细的描述出死者是被一柄单刃刀所杀害,这种单刃刀极有可能是一种厨房的小型菜刀,也就是那种比水果刀稍微大一些的菜刀。而且在死者的伤口上发现了油漆,那就是说明这种菜刀的刀面上,是用油漆喷绘了图案的。

    一般情况下,菜刀的刀面上是不会喷上油漆的,因为油漆这个东西显然对食物会有所污染。只有那种劣质厂商制造的劣质菜刀,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才会在菜刀的刀面上喷上油漆画面。

    那么这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了。我之前推断凶手是一名工地上的工人。而工地上的工人大多是来自外地外乡,那么他们一般是不会拥有厨房用具的,当然更不会有菜刀。

    那么这柄菜刀极有可能是凶手在五金店或者是超市购买的。

    我将这个情况向老吕反映了以后,老吕立刻派遣侦查员前往龙沙的五金店和超市进行调查,或许这喷绘着油漆的劣质菜刀,就在这些村镇的商铺中有贩卖。

    报告中当然还提到了DNA的检测。果然跟我的猜想一样,现场的血迹是两个人的。那种滴落在工地入口处的血液,就是凶手留下的。

    根据这一情况,我也将我下一步调查方向向老吕汇报了。

    我拿着报告说道:“既然凶手在行凶的过程中受了伤,而且从出血情况来看,他的伤应该不轻,那么他在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