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一章 杀戮天使(七)(1 / 2)  揭罪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众人将严家二小姐从墙上取了下来,并且取下了那两支钢箭。我检查了这两支钢箭,它们深深的嵌入了镶嵌着瓷砖的墙壁上,这种力量显然不是人力所为。

    我检查了钢箭的尾部,发现这两支钢箭的尾部都是完好无损的,没有敲击留下的痕迹。说明这钢箭嵌入墙壁不是被铁锤打击进去的。

    这让我联想到之前我在严公馆遇到的那支远程狙击箭。在那时候我就推测,人力是不可能将一直箭射出那么远的距离。当时唐振国说出一种叫“巨箭术”的古代箭法,不过看到这卫生间墙壁上的两个带血的石头洞,我能确定,唐振国的推测是错误的。

    唐振国对于人类体质已经算是突破了极限,所以他的思维模式对于那些超乎人类常理的力量,是带有认同感的。但是对于普通人而言,他的这种认同感似乎太过于荒谬,他所认同的东西,更加近乎于神话和传说。

    那么现在我可以确定,凶手是拥有某种机械的。这种机械能弹射出具有极大杀伤力的箭。我姑且说这是一种机械,而不是一把弓弩,因为弓弩很难达到这样强劲的攻击力。

    我看着那钢箭,闻了闻箭身。很遗憾,除了令人作呕的血腥味道和空气中弥漫的浓浓薄荷味道,我闻不到其他的味道。

    其实我是想闻一闻箭身上是否带有*味,这么强劲的攻击力,难道不是像子弹一样,由*爆燃推动的吗?

    我盯着钢箭,对老吕说道:“对这钢箭做一下硝烟检测,如果在钢箭的箭身上附着*味,那么就能明白凶手的攻击方式了。”

    老吕点了点头,看着唐振国说道:“振国,我看你到现在一直都是沉默不语,是不是还在想那个什么巨箭术?”

    唐振国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女人不会是巨箭术杀死的,据我了解,像这种纯钢的箭,还没有人能够驾驭。”

    我笑了笑说道:“振国,看来这点我们达成了共识,我认为这钢箭,是利用极为现代化的器械发射出来的。而且我认为之前的长木箭,也是用这种器械发射出来的。老吕,那木箭还在证物室,也可以做一做硝烟反应测试,就能明白那人力无法做到的远程攻击,到底是人为还是机械推动了。”

    唐振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那钢箭发愣。

    我又检查了严家二小姐的尸体,在表面除了那两处贯穿伤,还在脖子上找到了瘀痕。

    但是脖子上的这种瘀痕显然不是严家二小姐在身前留下的,也不是严家二小姐的致命伤。她的这种瘀痕是在死亡后,被人用左手掐住脖子,并且抵在墙壁上举离地面时留下的。

    这一点就能很好的说明,严家二小姐为什么是挂在墙壁上的。因为凶手左手举起严家二小姐,右手使用那机器将钢箭射入了严家二小姐的心脏,并且使其钉在了墙壁上。之后再用那诡异的机械,击穿了严家二小姐的头颅。

    但是无论如何,严家二小姐是在死后才遭受了如此残忍的虐待,但是她的死因是什么呢?

    因为没有再发现致命伤,所以我判定严家二小姐是中毒身亡。不过现场的条件,使我无法检测出其中毒的原因和如何中毒的。

    不过我推测,严家二小姐是口服中毒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杀手如果通过在严家二小姐的饮水或者是食物中下毒,严家二小姐中毒身亡后,凶手是很难获取其尸体的。

    所以我相信严家二小姐是吸入式中毒。凶手身强力壮,如果利用混合了乙醚的毒剂,捂住了严家二小姐的口鼻,那么严家二小姐在昏迷后中毒身亡,也是很有可能的。

    如果是通过这种方式致死,那么我相信,在严家二小姐的呼吸道中是能检测到有毒物质的。

    严家二小姐的尸体、那两支钢箭和之前的木箭都被送到了司法鉴定中心。

    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钢箭在通过硝烟反应检测后,的确是发现了*的残留物。看来我的推测没有错,那钢箭是通过特殊的器械,利用*推射出去的。

    但是之前在严公馆留下的木箭上,却没有检测出任何的*残留物,难道那传说中的巨箭术是真实存在的?我当然还是抱着怀疑得态度,因为即使没有发现*的残留物,但是那木箭还是可以通过巨弩进行发射的。总之我是不相信人力拉弓射箭,能够达到如此强大的威力。

    严家二小姐的体内果然发现了乙醚的残留物,同时还发现了一种未知的物质。

    后来在几名鉴定专家的共同甄别后,得出了一个恐怖的结论。

    严家二小姐因VX神经毒剂中毒死亡。

    当我知道这个结论以后,我心中充满了恐惧。

    这种VX神经毒剂,学名 S-(2-二异丙基氨乙基)- 甲基硫代膦酸乙酯,是一种比沙林毒性更大的神经性毒剂,是最致命的化学武器之一。它也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油状液体,一旦接触到氧气,就会变成气体。工业品呈微黄、黄或棕色,贮存时会分解出少量的硫醇,因而带有臭味,主要是以液体造成地面、物体染毒,可以通过空气或水源传播,几乎无法察觉。人体皮肤与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