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八十二章 秦楚最为惨烈的一战!秦军唯一的生机!(1 / 5)  大秦开局时间倒退三十秒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秦国这方。

    两路大军会师城父,秦军将士们一片欢腾。

    一路南下如入无人之境,这是秦军战史上,从没有过的奇迹,会师之日,李信下令全军明火起炊,酒肉一顿。

    暮色时分。

    城父郊野于寝城郊野的连绵军营炊烟袅袅,一时军灯惶惶火把遍野,欢声笑语如大河波涛弥漫在天地之间,酒饭尚未结束,步军士卒便十有八九醉倒,整个军营都滚动着雷鸣般的鼾声呼啸。

    依秦军法度,寻常不得饮酒,但有军炊开酒,每人三碗或一只酒袋为限。

    以秦人酒风之烈本不当醉,然则,步军将士们千里兼程赶到城父,尽然一仗未打,但凡兵士,对不打仗的空炮最是不耐,步军士卒们疲惫不堪又哭笑不得。

    一端起大酒碗便开始高声咒骂楚军,百般感叹立功无望,又对骑兵兄弟们眼红得要死。

    一时间人人烦躁不堪,三碗下肚浑身瘫软,呼喝声中一片片躺倒撤出了漫无边际的鼾声,寻常时日,若是这般疲劳,大睡三日三夜能否恢复尚未可知。

    然则。

    战场毕竟还是战场。

    次日清晨,鼓号打起,幕府聚将,李信下达军令:步军留守城父寝城构筑壁垒,再加上对最后这汝城一战步军们断然也不想入三城一般如此空跑,听到原地不动,也都欣然接受。

    随后,骑兵于两万弓弩兵南下,主力大军一开出,步军将士们昨日一宿饮酒,此时只能在后沟里黑着脸看着骑兵荡起烟尘,滚滚消失在视野之中。

    想到这声名赫赫的灭楚之战,竟然白白跑了数不清的路却连楚军的影子都没见着,当真岂有此理。

    士卒们都是一肚子闷气难消,再加上未睡透,浑身半软,壁垒构筑之间的进程可想而知。

    李信大军隆隆震荡,午后时分渡过汝水逼近汝城郊野。

    随后。

    李信迅速登上了司令云车,遥望汝城城投的刀剑密布。

    座座箭丘龙骑,连排弓弩手引弓待发,格式防守器械耸立在一个个垛口,铁水烧红的大行炉冒着滚滚白烟。

    中央箭楼前的垛口矗立着一员大将,正在遥遥指点着城外布阵的秦军。

    此等阵容。

    让李信顿时眉目陡然骤起,就连秦军士卒,也都是疑惑连连。

    南下以来,楚军连连后退,不是空城,就是不战而降,此刻,面对这最后一道汝城关卡,第一次看到楚军如此整肃壮盛的军容气势,李信这才隐隐感到朦胧中的一丝压力。

    随即对身边的杨端和说道:“项氏世为楚将,项燕项梁素称父子骁将,更有江东封地子弟兵死心效力,灭楚之战不可小视,亦不可大意。”

    杨端和道:“末将当知!”

    随即,李信的心头顿时升起一股豪迈,笑着说道:“如此楚军,尚可配于我锐士一战,下令各部,半个时辰备战就绪。”

    城楼上。

    项梁作为汝城主将,此刻已然是严阵以待。

    此番,守城的将士,项燕已然下达了命令:身死城破!

    谁也想不到,数日以来,连连后退的楚军,居然会下达如此壮烈的军誓,意于秦军死战于汝城。

    虽说是身死城破,换句话说,无论如何不能让秦军攻破汝城。

    很快。

    传讯使踏上城楼,对着神色骤然紧肃的项梁说道:“将军,来者李信人马,如项燕大将军所料,乃是秦军的此行之主力!”

    项梁握拳拍打在城楼的垛口,说道:“好,传我军令,严阵以待,无论如何,不可让半个秦军爬上城楼,不计生死,不计一切代价,一定要将秦军,拖入子时以后。”

    将士们听完。

    立马知道,这怕是楚国五十年来,最恶的一场战事,眼下,才什么时候,还没到伴晚,要打到子时以后,这么长的时间,不管是秦军还是楚军,都无疑是巨大的考验。

    换句话说。

    从项梁的话语里不难明白,子时,恐怕才是刚刚开始!

    秦楚几十年不交手,如此一交手,就是灭国战,对于楚国的士卒来说,心中无疑是惧怕的。

    项梁看着遥远的东方山峦。

    想到老父亲和江东子弟兵都在那里,顿时心中已然下定了决心,为了江东,断无二路了。

    ……

    此番。

    云车大纛旗掠过了湛蓝的天空。

    片刻之间,茫茫黑色军阵迭次响起激昂的牛角号声,传讯使在云车下对着李信高喊道:“启禀将军,各部受令,准时达成。”

    李信对着汝城头不禁轻蔑一笑,城父聚将之时,李信已经和章邯部署好了攻城的战法。

    主力骑兵八万两分四万改步军攻城,这汝城必然不会敢于秦军死战。

    到时,定然四野而逃散。

    等到了那个时候,四万铁骑截杀逃亡之敌,两万弩兵正面摧毁城头的楚军,器械营专司越过护城河的壕沟车于攀城大型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