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百九十章 屠皇(1 / 2)  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屠皇,这可是屠皇啊!已经不知道多么久远的岁月都没有出现过的情况了。

    一名皇者,就此陨落。这是何等的代价。金刚城完了,金刚精族,完了!族人的大仇得报了。

    靳淼森此时激动的蓝色面庞都快要变成了蓝紫色,在那里不断的挥动着自己的拳头,背后的六根尖刺更是飞速的抖动着。

    他们都能感受得到,唐三并没有死,而且生命体征还是处于非常正常的情况下。金刚天精皇陨灭,族长还活着。还有什么比这更让它们兴奋的?

    摄魂天精皇的声音它们自然也都听到了,但在这种时候,唐三没有醒过来之前,谁也不会给出回应,毕竟,这是树祖的意志。

    庞大的生命能量正从四面八方被吸收到这树祖光影之中,一部分流入它们这些长老体内,但更多的却是散播向空中,弥补着空中被炸开的空间裂缝。同时也挥散向空气之中。

    摄魂天精皇在外面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却依旧没有得到回应。

    现在他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树祖如果真的苏醒了,就算是祖庭也不可能对这位有所管辖。毕竟,这位可以说是整个精怪族的祖先,更是掌控着位面的生命之力,是要凌驾于他们这些皇者之上的存在啊!

    但是,真的让这位就把这么一座主城的生命气息全都吞噬了吗?

    虽然金刚城已经有一部分民众离开,但剩余的民众还是大部分的。如果就这么被吞噬了生命力,那么,这座金刚城就将变成一座死城。这种程度的大屠杀,在整个妖精大陆的历史上都没有过。

    可以想见,这样的状况之下,祖庭都会大乱。

    本来因为水晶大妖皇的陨落,日辰帝国好不容易开始有了占据上风的机会,在这种时候突然陨落一名皇者,毫无疑问妖怪族那边又将重新夺回主动权了。

    这其中的局势变化将会非常复杂,权力的分配也是一样。他现在真想立刻返回祖庭,赶快召集各位天精皇来处置这件事情。

    但现在树祖的光辉还在,而且还在继续吞噬,他作为被派来处理这件事的祖庭代表,就这么走了也说不过去。一座主城内,少说也有千万生灵,就这么放弃了?他真的是不敢啊!

    就在这时,一个有些虚弱的声音从光影之中传出,“传树祖法旨。”

    此言一出,摄魂天精皇赶忙再次躬身,这次甚至躬身到了九十度。他也不想死,他担心树祖也会迁怒于自己啊!

    在场所有金刚精族的强者们更是不堪,它们的皇死了,它们最大的倚仗没有了。还哪里敢有半点的侥幸啊!

    那虚弱的声音自然是属于唐三的,“树祖令,金刚精一族,残害我族族人,罪不可恕。吾暂停于位面之生命掌控,击毙金刚精一族皇者,以儆效尤。念在生灵不易,特剥夺金刚城三成生命气息,如有再犯,灭其族。如果再犯我族者,生命剥夺其根。特此。”

    伴随着最后一个字说完,巨大的树祖光影缓缓消散,远方的树祖气息也随之收敛、消失。

    在十二位蓝金树族长老们的拱卫下,唐三盘膝坐在地上,脸色一片苍白。

    而此时的摄魂天精皇却是大大的松了口气,树祖终究没有屠城啊!这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说是剥夺三成生命能量,那肯定是弱小的生灵付出的更多一些,强者勉强收拢自己的生命力,流逝的会少一些。

    此时此刻,这位摄魂树族的族长,排名日辰帝国第四的皇者,对蓝金树族再也没有半分觊觎之心。太可怕了,沉睡了这么多年的树祖,一旦爆发,竟然是可怕如斯。

    “谨遵法旨。”摄魂天精皇恭敬的朝着唐三的方向说道。

    唐三缓缓睁开双眼,向摄魂天精皇微微颔首,却没有再说什么,显现出自己十分虚弱的样子。

    摄魂天精皇叹息一声,道:“靳族长,我要立刻赶回祖庭,将这边的情况通报给祖庭。这件事金刚精族有错在先,我一定会据实汇报。我摄魂树一族也是在树祖的传承下才有今天,你尽管放心,在你前往祖庭述职的时候,我一定会站在你这边,全力支持你述职成功。”

    唐三再次向他点了点头。

    摄魂天精皇看都没看在场的金刚精族强者一眼,腾身而起,瞬间化为一道乌光消失在天边。

    唐三重新闭合双目,就在原地冥想。

    设计杀死一名皇者,削弱妖精大陆一份力量,也为自己和美公子之后的成皇空出更大的空间。

    杀金刚天精皇带来的好处众多,蓝金树族归心,临近建木城的金刚城必将一蹶不振。以树祖之名威慑祖庭,给自己的述职铺平道路。空出位面更大的空间,给自己成皇创造条件。毕竟,如果唐三成皇的话,需要占据的位置未必比曾经的水晶大妖皇少。空间越是充足,他受到位面之主的阻拦也就会越小一些。

    水晶大妖皇陨落,让日辰帝国这边有了一定的优势,天阳天精皇和地阴天精皇毕竟实力强大。但现在少了一位天精皇,双方的对比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搅动整个大陆的局面变得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