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对我缺席判决。
我咬了咬牙,仍旧没去,法院只好在两天后当庭宣判:由于我个人名下财产太少,不具备抚养孩子的基础条件,所以儿子判给了妻子。判决书还说,妻子愿意独自承担一切抚养费,以后不需要我出钱,但作为相对条件,她有权可以让孩子不见我。
简而言之,从此以后,儿子只是妻子一个人的,完全与我无关了。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周庭在搞鬼,他想让儿子跟我把关系断干净,然后再跟妻子共同抚养,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在医院走廊外站了整整一天,医生和护士劝都劝不住,最后是把我硬拖回病房的。
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星期,由于治疗费太贵,我实在没有钱了,只能主动办理了出院手续。
那天晚上,我拄着拐杖,全身包得跟个木乃伊似的回到小区,家里早已被烧得面目全非,啥都没了,只有停在楼下的破面包车逃过一劫。
我当时站在楼下,看着上面烧得漆黑的三四层楼,真的,我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绝望过。
都说男人三十而立,别的男人在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是腰缠万贯,家庭美满,可我呢?
身无分文,妻离子散。
什么都没了。
我坐在面包车的驾驶座上,一个劲的哭,哭得声音嘶哑了,眼泪也流干了,最后我对自己发誓,老婆可以不要,但孩子我以后一定要争回来。
还有周庭,这个鳖孙必须死,哪怕同归于尽,我也要让他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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