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签了一个协议,约定南德出钱,长城公司发射,发射成功后,卫星上的转发器归南德支配(出租经营)。
南德还承诺在多长时间内付清发射的钱,付不出这个钱合同自然作废。这都是很合理的。签完以后,老牟就拿这个协议去找那些需要转发器的单位,跟卖楼花似的:我有50个转发器,这个转发器肯定有人要,你要不要?然后跟你签一个,跟他签一个,推销出去一个转发器就收10%的定金,这10%的定金就能够支付长城公司的头款。比如长城公司付款周期是三个月,老牟这边签的收款时间是一个月,他收了钱就付给长城,付给长城以后,长城公司就履约发射卫星。之后就是不断左手收钱、右手付钱,只要把两个付款节奏错开就行了,也就是说,只要长城那边付款日期晚这边一个月就可以了。不光如此,这边收钱那边付,中间的差价就是利润,挺好。这个项目的商业逻辑不单是巧妙,简直就是绝妙。发卫星可不像卖烧饼那么简单,谁敢想啊?!只有老牟敢想,他有一个理论,就是好生意必须是无竞争的,卫星和转发器的生意在中国绝对是无竞争领域。
虽然这个项目本身的商业逻辑是对的,但后来为什么失败了呢?据说主要原因是国内政策不允许,于是老牟跑到俄罗斯去发,也就是说这个商业逻辑和国内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冲突。卫星这种东西是国有垄断的,怎么能让民营企业玩呢?老牟要突破这个,以为无非不用长城公司发了,只要客户还在,到俄罗斯发也是一样的(全世界能发的有好几家公司呢)。好不容易解决了发射问题,第二个冲突就来了,那就是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原因:国内用户能不能租用俄罗斯的转发器?老牟原想绕着弯儿解决这事儿,紧接着又出来一个问题:他那个转发器台湾也要租,而台湾租了以后可能会用于监视大陆,这显然是大陆绝对不允许的。就这样,这桩生意不断跟政治制度层面上有冲突,最终迫使老牟收手不做了。这个故事也很有意思,在普通老百姓看来,这些事儿可能太玄了——一会儿弄飞机,一会儿弄卫星,其实商业上非常合理和巧妙。这件事情如果放在西方的环境里,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
再有一个故事,就是运作航母。牟其中想把俄罗斯退役的航母卖到中国来,这在当时有一些可能性,商业上也好像说得通。一般人会认为这是故事,就像电视连续剧一样错综复杂,普通老百姓得看那么几集才能整明白。但牟其中是导演,一开始编剧时他就知道结果,他让你跟着哭、跟着笑,到最后一集了,才给你个大团圆的结局,观众到这时才能喘口气,其实中间该哭该笑的都跟着编导经历完了。老牟是编剧,他的设想是合理的,但跟当时体制的冲突太大了。可能20年以后,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完全是规范、自由和开放的情况下,他的想法真的就可能变成现实和巨大的商业成功了。
牟其中还做过几件事,我认为也是很有想象力的。
第一件是要根治陕北的沙漠化。当时我们到陕北去的时候看到,陕北的地形是沟、梁、卯、塬,梁就是坡脊的尖尖,卯是一撮一撮的堆堆,塬是平的地台。这种地形地貌,水土流失非常严重。所以老牟就组织了一些水土保持专家、农业专家、气候专家去看;此外,他还邀请了一些特别有意思的专家——定向爆破专家。他有一个构想:我要把这些沟沟坎坎弄平整,把高出来的炸到低的地方填平补齐,三炸两炸不就炸成个平原了嘛!在他的想象中,一旦把这里炸成平原,这地方再也不会有水土流失,就变成江南了;气候好了,庄稼也好了,这样西北的问题就解决了。
他这个想法到底行不行呢?当时很多专家也在研究,认为技术上肯定是能炸的,而且一定造得出平原来。但要完成这件事,就得跟当时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发生太多的冲突。所以,这事后来被认为是胡思乱想,就没再进行下去。
另一件与此相似的事,就是他想把喜马拉雅山炸出一个口子来,让印度洋的暖风吹过来,使山这边也变成江南。这个想法实际上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科学家提出来的,这些科学家坚持认为这件事在科学上是可行的,商业上也是可行的。但经牟其中一讲,大家就认为他在那儿胡思乱想。
老牟的第三个富有想象力的想法,就是朔天运河;他想从平朔到天津挖一条运河,运河开通后把山西的煤直接通过水路运到天津港。
总之,这些东西我一直觉得在商业上是非常有想象力的,而且逻辑上都是成立的,只是跟我们的体制环境不匹配,所以,今天看来大多失败了或者被认为是狂想。最早的一代民营企业当中,牟其中是最有创造力、想象力的,但由于他的创造力、想象力跟体制环境脱节、对立的太多,所以大部分都成功不了。这种命运使他成为“过去的一代”。也许,再等上10年、20年,他就会有机会成功了。任志强当年曾被错关了一年,要是再往前数到三反五反那时候,可能就给枪毙了,哪会有今天的风光和业绩!所以商业上的成功还要和制度环境相适应。作为一个民营企业,我们的任何商业计划都有一个跟体制环境的配合问题,如果不能配合,你的结局就是牟其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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