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主人的眼光可真不怎么样。”
二哈恼羞成怒,冲着鼠宝龇了龇牙:“才不是我主人眼光不好,是那个坏蛋,那个坏蛋……”二哈绞尽脑汁想了个贴切的词儿出来,“特别邪门儿。”
邪门儿到什么程度呢,邪门儿到脚踏好几条船,船不仅没有翻,还能跟一个船队似的,结伴同行,和谐得不得了。
二哈陪着主人长大,主人的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在这样的家庭长大,主人不止一次告诉它,以后要找一个像她爸爸一样钟情又专一的男人,可是自从她认识那个叫叶尽欢的男人以后,整个人都变了。向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她,竟然会着魔一样喜欢上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
叶尽欢还不止有一个女朋友,光是得到他认可的女友,就有六七个,关系暧昧再有六七个都不止。
作为一只局外狗,二哈真不明白那些女人包括它主人在内,究竟喜欢他什么。
说帅也不帅,跟夏莫比提鞋都不配,往大街上一放,就是个布景板连路人甲都算不上。具体是做什么的,二哈也说不上来,它只知道叶尽欢出手挺大方的,像个暴发户一样,最喜欢装穷人然后跟人斗富打脸。说人品……一个脚踏十几只船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就挪不开眼睛,还总对它主人毛手毛脚想占便宜的男人,你能指望他有什么人品?要二哈说,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偏偏,它主人竟然对这样一个人渣爱得深沉。
你说这不是鬼迷心窍是什么?
作为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夏莫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刨除二哈的一些主观情绪,单说这叶尽欢能够同时得到这么多女人的喜欢,还能让这些女人不记名分死心塌地的跟着他,这人就有点邪门儿了。
现代女性,逮着自己男友偷个腥都不得了,还能跟其他女人和平共处共侍一夫,做梦呢吧?当然,后面那种情况也不是没有,可那都是奔着钱去的,叶尽欢的其他女人不好说,但二哈的主人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那点钱,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都比叶尽欢那样的人强,她图什么?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叶尽欢怕是不太对劲。
吃过早饭,夏莫让孔苏跟着二哈去探探叶尽欢的底。二哈是鬼魂,但二哈的主人常年以二哈的名义向一些流浪动物收容机构捐款,也算是为二哈积了些功德,再加上二哈天生聪明,差一点就能成妖,虽然被人害死但却没有太多怨气,没有去轮回,也是因为放心不下主人,所以,跟寻常鬼魂不同,二哈不是特别怕太阳。虽然大白天的出来光线照在它魂体上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像其他鬼魂一样,会被阳光晒伤魂体。
二哈领着孔苏屁颠屁颠跑了好些地方,但是都没有找到叶尽欢的踪影。最后,二哈领着它找到了它主人的住处,二哈穿墙而进,片刻,二哈火烧屁股似的冲了出来,嗷嗷嚎个不停,“不好了,不好了,主人割腕自杀了!怎么办?怎么办?”
孔苏大声汪汪道:“先别慌,你去看看你主人还有气儿没有,我想办法找人来救她。”一直以来,孔苏对自己没能救下主人耿耿于怀,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孔苏面上镇定,心里慌得一批。
二哈掉头跑回家里,它听到主人微弱的鼻息声,吊在嗓子眼上的心,总算回落了一点。可不等它的心回肚子里,它主人竟然一点点往注满了水的浴缸里滑去,眼看血水就要没过主人的鼻子,二哈急得都快哭了,它拼命去咬主人的头发,试图把主人拖出来,可是它的魂体径直穿过了主人的身体。
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二哈快急死的时候,孔苏终于引了物业的人来,一番折腾,将二哈的主人送进医院抢救了过来。经过救治,她身体的各项指标已经趋于正常,但人却一直没有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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