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14章 你也不是我的对手(1 / 2)  第一龙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天骄榜前十名的妖孽天骄。

    不管是第十名的司徒元武,还是第七名的战弓,都是如此惊才绝艳一般。

    那第五名的鸿蒙必定是更加恐怖的存在!

    无数大能者都在寻找着第五名的鸿蒙,想要看看他究竟在什么地方。

    忽然有熟悉鸿蒙的大能者往虚空之上一指,喊道:

    “在那边,他在星空之上,没有降临位面!”

    无数的大能者往天空之上眺望而去,目光穿过了云层,看见了那星空之上。

    果然看见了在星空之上有一片混沌的星云出现,一眼看去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都存在。

    这一片星云似乎是凌空出现的,又像是从太古混沌之中而来,隐隐约约的看见星云之中有一道身影,正是天榜第五名的鸿蒙。

    “没错,就算他!那一片就是鸿蒙星云,他当真来了!”

    “这就是鸿蒙星云?传闻之中,他是窥星一族的天骄人物,但他在突破的时候遭遇长辈毒手,差点身死。

    但后来竟然被他获得了一片鸿蒙星云,修炼了无上道法。他一夜之间将自己的家族给屠杀精光,一跃成为了天骄榜的第五位。他多年不出手了,现在只怕更加强大了。”

    众多大能者看着那一片星云,又是羡慕又是畏惧,面对怎样横夺天地气运的逆天妖孽。他们当真是一万个也不是这些妖孽天骄的对手。

    “鸿蒙也来了!三大妖孽天骄,随随便便一个出手,足够镇杀烛龙!哪怕是真正的龙族出现,只怕也要被斩杀!”

    “时候到了,请三大妖孽天骄出手,斩杀烛龙!”

    “请鸿蒙天骄,战弓天骄,司徒元武天骄一起出手,斩杀烛龙!”

    一时间,无数的大能者齐齐高呼,声音如同海浪一层接着一层,比起那惊雷还要强大。

    在这个时候,苏夜也站立在破界船的船头之上。

    三天之前他斩杀了那一大批大能者,现在终于又等到了所谓的真正妖孽天骄了。

    而且还是天骄榜的前十名。

    如此场合,原本是十分值得记录下来的一幕,但听着那无数的大能者都是在喊着要杀他。

    这让他多少有些郁闷。

    他也抬头看着那三位妖孽天骄,感受着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强大气息,他们并不是比武,而是生死之战,所以观众们支持谁不支持谁都根本不会影响任何结果。

    “老大,他们怎么来了一批又一批,这样打下去,你不得累得够呛?我看他们三个都很猛啊。不如算了,跟他们另约时间吧?”

    回守涛也是担心苏夜被轮番车轮战,就算老大再强大,也不可能的杀一批之后,接着又杀一批。那得杀到什么时候?

    螓帝苣也马上点头,说道:“没错,现在烛龙你已经是名头响彻诸天万界了。他们不承认你的实力也不行,现在我们还是先恢复修为。我并不是担心你打不过,而是你现在和他们打了,万一受伤了,他们可是不顾什么道义,还是冲上来围攻你的。”

    苏夜并没有听他们两个劝说,在诸天万界之中,就是实力为尊,就是强者为尊,他只要一直杀,杀到万界震惊,将那些天骄杀到怕,少到不敢与他为敌。

    那么就算天帝,人皇的悬赏令有多丰厚,也不敢再有修者敢来杀他。

    这一种清净,必须是需要靠实力杀出来的,任何人也帮不了他。否则,那悬赏令挂在头顶之上,他要小心翼翼地提防多少人,提防多少年?

    现在,他就靠自己的修为,震碎那些大能者的痴心妄想!

    苏夜目光慢慢看向了第十名妖孽天骄司徒元武,看着他背后那一条长长的长河,沉声说道:“你能够截道噬法,不怕大道战场里的气息反噬,有此气魄,还算有些气运。但你不是我的对手,滚吧!”

    司徒元武此刻一头长发,形同痴狂,他的一只眼睛透过黑色的长发,冷冷地扫射了过来,似乎是第一次看向苏夜。想要看看究竟是谁胆敢如此放肆嚣张。

    显然司徒元武有些震怒,他背后那黑色的长河还抖动了几下,像是巨大的管道在输送东西灌入他的后背,他活动了一下身体,并没有说半句话。

    但看他的姿态,似乎是随时都要动手一战。

    苏夜目光又扫向了那个少年战弓,看见他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满脸笑嘻嘻的站在箭羽上,但根本安静不下来,目光到处看,挤眉弄眼的。

    “第七名战弓,只不过是获得了神箭的箭心,修炼了万箭穿心的大道之法。纵使你有十万支神箭也碰不到我的身,回去修炼到一千万支神箭之后,再来吧。你也不是我的对手!滚吧——”

    那个战弓听到了之后,面色有些难看,呸了一声,也不知道他究竟要不要出手。

    第三个,苏夜又看向了星空之上的鸿蒙。

    这个鸿蒙的身影也隐藏了起来,似乎在俯瞰苍天众生。

    “鸿蒙星云,是个好东西!我要穿梭到鸿蒙星云之中杀你,也要费一点时间。但你不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