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739 大道之树(1 / 2)  自完美世界开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轰隆!

    石门坍塌,被无数道雷霆击灭。

    林阳能隐约看到,石门坍塌之处是他斩出的那一道痕迹,若非他率先出手留下足够深的痕迹,光以紫雷地仙执念驱动的法身,哪怕能将石门彻底击溃,那也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了,不可能这么快。

    紫光一闪,紫雷地仙先他一步冲进了真武秘府,林阳不紧不慢的跟在他身后,返玄敛息术全部的气息。

    “啊!”

    一声惨叫传出来,漫天的紫雷陡然间崩散开来,紫雷地仙在秘府内遭受重创,以至于执念带动法身惨叫,甚至无力勾连法与理,失去了法身应有的神异。

    林阳走入秘府,看见不大的秘府中有三张案几,一横两竖,最中央的案几上,摆放着一株三根枝丫的小树,隐含一种至妙韵味,似乎承载了一招玄妙之法。

    “他妈的……”

    脸色微沉,林阳感受到大道之树内蕴的真意与自身兑换来的‘道传寰宇’极为相似……

    是的,极为相似,非完全相同。

    招式高深到了‘截天七剑’这个级数,虽然招式的外在表象根据每个人修炼的不同,会有着些许差别,但是文字无法描述具体,却玄之又玄的‘真意’却是一样,不会有什么不同。

    既然兑换来的‘道传寰宇’与真武大帝这位道尊童子以大道之树承载的‘道传寰宇’有些许差异,那么很明显,绝对是兑换的有问题。

    高深之处不会有什么变化,与‘真品’都属于同一级数的事物,毕竟经过‘系统’的修炼需求‘鉴定’过。

    但是修炼,或感悟的过程,绝对有不少问题,譬如‘真品·道传寰宇’的修炼难度是一,而‘兑换物·道传寰宇’的修炼难度是十,甚至更多。

    “怪不得我自己修行的‘截天七剑’,进展会这般之慢,法身阶段还算正常,可是到了传说阶段,修炼难度的提升远超天仙自证传说。”

    立于秘府内,林阳没有擅自拿起大道之树,对比自身的‘道传寰宇’找出‘缺陷’为何。

    虽然真武大帝留在秘宝内,类似‘诅咒’的手段被紫雷地仙触发了,但不一定就根除干净了,如果贸然行事,也许不一定会陨落,但法身受创是免不了的,此时已经挺尸的紫雷地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时隔万古,天地大变后,一位道门天尊的手段只有剩下这般威力,若是不知其中根由,恐怕会将真武也当做是一位法身。”

    “到底是多元宇宙核心之地的规则变迁,并非单一宇宙的规则变化……”

    双眸深处浮现璀璨如星光般的因果丝线,林阳大袖内的双掌伸出来,变得扭曲模糊,缭绕弥漫出命运之感,似乎一手掌因,一手握果,能决定万事万物之命运一般。

    看着案几上几件物品缠绕的隐秘因果线,林阳捏住其中漆黑的那条,用力捏断,断掉依附在几件物品上的‘诅咒’的源泉,让残留的‘诅咒’形如无根之萍,随着时光的流逝,自主消散。

    视线从大道之树上移开,林阳看向左右两侧的案几,同时抽出岁月刀,随手一挥间,将紫雷地仙仍未消散的执念彻底击碎,免得等下节外生枝。

    左侧案几摆放着三个玉盒:

    一者浓缩无穷高温,如同一颗微缩的太阳,将秘府内映照的如同白昼。

    神兵主材……大日焰心,类似于林阳当初兑换的大日星核,都能用来充当炼制神兵的主材料。

    一者弥漫波涛之息,色泽深蓝近黑,核心处隐有冰晶之状,乍一看去,就如同漆黑宇宙中的一颗水蓝星球。

    神兵主材……冰眼晶魄,除了属性不同之外,功效类似于大日焰心。

    一者是黝黑的符篆,密布的花纹勾连了法理,隐约有穿破虚空之感。

    右侧的案几上,同样是三个玉盒,不过和左侧案几摆放的物品不同,是两件极品宝兵和一颗法身级的延寿神丹。

    哪怕多元宇宙与‘寿元’相关的大道被彼岸者之战彻底的打碎,又加上末劫的影响,无数生灵寿元锐减,这枚‘玄冥造化丹’也能让人延寿数百载,对需要的人来说比神兵还要重要。

    半晌后,发觉几件物品上的‘黑气’都消失了,林阳收起六个玉盒,最后来到摆放大道之树的案几前面,伸手拿起了这株来历不凡的奇特小树。

    “大道之树虽然在某些方面事关重大,但对我而言用处却不大,长时间拿在手里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怪不得真武将大道之树扔在这里,当做承载‘道传寰宇’的物品。”

    最后将地仙遗蜕收起后,林阳遁出了这片天地。

    一返回地仙湖冰岛深处,没了阵法阻隔的林阳就感知到徘徊在外界的数十道外景气息,以及仍然在升腾气机的另一位地仙遗蜕,他不愿多造杀戮,借助传说特征直接消失在曹氏禁地。

    ……

    一转眼数日过去。

    地仙湖之变江湖上人尽皆知,当时地仙遗蜕全力出手,催动紫电玉尺之力,波及方圆千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