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章 丑人多作怪(第三更疯狂求钻石)(1 / 2)  我的体内有尸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陈元看着少女气势汹汹的样子,仍然笑着站在原地,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他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视线在少女的领口扫了一下,“胸大了不起啊?”

    “你!”

    她瞪着大眼睛怒视陈元,突然抬手一巴掌扇了过来。

    陈元轻轻松松的抓住她的手腕,“看来你除了胸大,脾气也不小啊。你以为这是你家呢,谁都得惯着你。”

    少女被陈元气的胸口剧烈起伏,眼看着他身后的那个男人向前走了一步。米乐赶紧拉开陈元的手,挡在了他和少女之间。

    “梁,梁颖,不是,梁小姐,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今天也会过来看拳赛,真的,我们这就走,这就走。”

    米乐一边说一边拉着陈元和杨万里往旁边走。

    梁颖冷哼一声,走到了眼前的空位。跟在她身后的男人微微低头,轻声问道:“小姐,需要我去教训一下他们么?”

    梁颖看着场地中央,冷冷的回应道:“算了,几个废物而已,没必要跟他们浪费时间。”她缓缓呼出一口气,“看样子,他今天应该是不会来了。”

    米乐把陈元和杨万里拉到另外一个位置,勉勉强强的挤到了前面。

    陈元像个没事儿人一样,问米乐:“你怎么把我们给拉到这儿来了,刚刚那位置多好啊。”

    米乐一脸无语的看着他,“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啊!人家都要动手揍你了你没看到啊?”他撇撇嘴,“你忘了我跟你说过了么,跟在梁颖后面的那个男的打架超猛的,他要是动起手来,咱仨都得悲剧。”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哎,那个位置确实每次都是梁颖在那里看,但是她不是每天都来的,也不知道今天怎么这么倒霉,刚好就遇到了她。”

    陈元敷衍的点了点头,原本也只是过来娱乐一下而已,他也不想跟人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既然现在位置已经让出去了,那就在这里看好了。对他而言,这也没什么关系。

    看他这副无所畏惧的表情,米乐一阵无语,“我说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啊?”

    “听到了听到了。”

    “我跟你说你这样下去你早晚得被人打!”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

    两个人闲扯了几句,围观的人变得更多了。

    杨万里凑到陈元耳边,小声说:“刚才那男的确实有点本事,我们以后还是小心一点。”

    听到他这么说,陈元倒是有点意外。对于他来说,他没有练过什么武道格斗那些东西,所以每个人在他眼里,看起来都差不多。

    但是杨万里就不一样了,他练过那么多年,每个人是什么水平,很多时候他只要看一眼就能看出个大概。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就表明那个男的确实是有实力的。

    认真的点了点头,陈元回应道:“知道了,放心吧。”

    又等了两分钟,搜索队的人终于威风八面的走进了大厅。

    三个队长似乎都没有来。一队和二队并排走在两侧,看起来整体的实力好像并不会相差太多。只有三队跟在他们后面,气势上明显的弱了一大截。

    米乐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今天应该是二队的人出战,不知道会是谁呢……”

    喧闹吵杂的声音逐渐大了一些。

    原本围好的圈慢慢扩大,给三个搜索队的人留出了足够的空地。

    其中一个留着短发的男人迈着大步走到中央,他身形强壮,肩膀很宽,整个人看起来给人一种威武勇猛的感觉。

    他一边环视着周围的众人,一边脱掉了身上的外套。发达的古铜色肌肉如盘虬一般爬满了他的两条手臂,黑色的背心也被他的胸肌完全撑了起来。

    他一言不发的站在原地,似乎是在等待他的对手。

    人群中响起议论的声音。

    “是二队的朱丙恒!”

    “想不到今天出战的是他。”

    “是他的话,那今天过来挑战的人估计算是没戏了。”

    陈元微微侧头,随口问道:“这家伙很厉害么?”

    “厉害啊。”米乐不假思索,“上次我只跟你说了一队和二队的队长,其实他们两个队里都有很厉害的人,就像这个朱丙恒,二队里除了他们的队长罗修之外,好像没几个人能打的过他。而且他一共出战了三次,战绩可是九战全胜啊!”

    “哦……”陈元象征性的回应了一下,“这么说好像是挺厉害的。”

    米乐懒得理他,“你要是上去,估计两下就得被人家打爆。”

    陈元没再说话。

    杨万里全神贯注的看着朱丙恒,相比于陈元,他显然要更认真一些。

    吵杂的声音还在持续着。

    一个跟朱丙恒差不多身高的男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的眼睛很小,小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贼眉鼠眼这四个字。

    他穿着一套轻薄的运动装,站在朱丙恒的对面,脸上堆着虚假的笑容,“恒哥,手下留情啊!”

    围观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