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一章 纺布织衣(1 / 2)  邪魅将军刁蛮妻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话说灵夕要去上官府找小妹做衣服,某个爱吃错的人便派人去上官府打探了一下,得知上官凌风已经去渠城了才放下心来。

    灵夕因为前一天晚上设计服饰,熬了夜,所以一觉睡到了晌午,准确的说她是被饿醒了,一问时辰惊了一跳,忙起来收拾,吃了饭好去上官府。

    “你等会儿派个人去上官府先通报一声。”

    “遵命!”

    “对了将军呢?”灵夕洗漱好后左顾右盼,不见阳魅的影子,奇怪,这家伙去哪里了?

    “回夫人,将军他在练武场练武。”伊绦回复道“要不,我去通报一声,让将军回来用膳?”

    “算了,你去准备午膳吧,我自己去叫他。”说罢灵夕便出了门,她今日还特意穿了阳魅喜欢的绿色裙装。

    “咳咳!”快到练武场,灵夕便故意咳嗽了两声,台上的人一点儿反应都没有,仍自顾自的练着。

    “岂有此理,竟敢不理本小姐!”灵夕一跺脚,轻松一跃飞到了台上,准备从背后偷袭阳魅。

    谁知阳魅当真了,以为真的有刺客,也不看是谁,反手就将灵夕举了起来要扔出去,可是又感觉这个重量不太对,便抬头看了一眼。

    灵夕一慌,头朝着天空,哇哇大叫起来“该死的阳魅,快放我下来!”

    “夫人?”阳魅忙松手,满脸的气氛,还好他刚才察觉到异样,要不然自己还真会把小丫头扔到地上。

    灵夕顺势落到阳魅怀中,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可怜兮兮地看着阳魅。

    “很好玩是吧?”阳魅将灵夕放下,十分气愤地看着她,这小丫头当真天不怕地不怕了,自己刚才若是真把她扔了出去,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人家刚才在那边叫了你半天,你不理人家,所以……”灵夕摇摇头,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从阳魅的眼睛里她看到了怒火,心想这家伙是真的生气了。

    “唉!”阳魅看灵夕那可怜的样儿又忍不住心疼了,放下刚才和气势,一把将灵夕搂在怀里“不是我凶你,下次不能再这样了,知道了吗?”

    “嗯!”灵夕点头如捣蒜,摸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嗲嗲地说“阳魅,我饿了~其实我是来叫你回去吃饭的,午膳已经准备好了。”刚惹了某人,这会子自然要表现得乖巧一点。

    “有劳夫人亲自来叫我,走吧!”阳魅冲灵夕笑了笑,拉着她的手往翠竹院走去,心想今天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那吃了饭干嘛去呢?”灵夕假装很随意地提了这么一个问题。

    “不干嘛呀。”阳魅也便这么云淡风轻地回了灵夕一句。

    灵夕听了忙拉住阳魅的手臂“你昨晚不是答应我要陪我去上官府的吗?”

    “去上官府?额~”某些人若有所思,看来装失忆失败了“夫人不说,我还差点儿忘了呢,呵呵……”

    “呵呵……”灵夕就知道阳魅又想耍花招,“那我们等会儿吃了饭就出发吧!”

    阳魅点点头“不过我得换身衣服再走。”

    “Ok!”灵夕想了想又说“对了,还要让伊绦把末末带上。”

    “带它做什么?”

    “上次小小说想和末末玩。”灵夕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想的是,把末末带过去,这样小小就不会缠着自己了,自己就能和小妹安心的讨教讨教怎么做衣服了。

    “带它我没意见,但是我不许它和我们坐同一辆马车。”

    “Ok!”灵夕爽快地答应了,可最后的结果是:灵夕和伊绦带着末末坐在马车里,阳魅在前面骑马。

    到了上官府小妹和小小已在门前等候,因为灵夕提前派人通报了。

    小小一见到末末便兴奋不已,于是伊绦便带着末末和小小去院子里玩耍去了。

    “见过将军,灵夕。”小妹上前给两位行了礼。

    “小妹,你太见外了额,以后不用跟我们行礼。”灵夕将小妹扶起来,回过头从阳魅手里拿过她的设计稿,笑眯眯地跟小妹说“我们进去去做衣服吧!”

    “嗯,你们跟我来!”小妹拉着灵夕走到府门口的右边,“纺织院在我家府邸的旁边,你要做衣服的话就要去纺织院。”

    “嗯。”灵夕点点头,一想到自己马上就有时髦的衣服穿就特别高兴,回头从阳魅招招手“你快点儿!”

    阳魅面无表情,不就是做个衣服吗,某些人至于这么兴奋么,本将军还没准许她穿那些服饰呢!小丫头是不是高兴的太早了点儿?

    上官府的纺织院是都城乃至全康城最大的纺织场所,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共分了十几个小院落,每个院落都是一道工序,都有专门的技术人员管理,而且每栋房子都有上中下三层,每一层都有其独特的作用。

    小妹带灵夕和阳魅参观完了整个纺织院后,开始拿过灵夕的设计稿,本来是准备好好研究研究如何做的,结果当她看到灵夕设计地服饰,彻底地呆住了。

    “这……灵夕,这个、真是你、设计的?”小妹半信半疑,在她看来这些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