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8章 我要跟你学(1 / 2)  学霸富二代的全新人生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此时,研究所大阵外,黑色轿车已经发动,莫里茨一上车就对司机说道:“直接倒车出去!”

    司机从莫里茨的话音中听出了急迫,当下直接挂倒挡倒车,紧接着就是一脚油门踩下去。【手打之家_新^思^路^中^文^网_新版网址_ 】

    黑色轿车猛地向后一窜,司机忽然打了一下方向。

    “轰”地一声,车子撞在一颗树上!

    剧烈的撞击,让莫里茨吓了一跳,他正要下车。

    忽然间发现,车子已被浓雾包围,抬眼看向前排,司机和壮汉竟然已经七窍流血而亡,并且头脸正以可见的速度在腐烂!

    两人的这副死状,莫里茨实在是太熟悉了,这可是他亲手调配出的剧毒“形销骨立”毒杀人时的模样。

    中毒者到了最后,就只剩下森森白骨了。

    莫里茨不由地傻了,这不是自己刚刚对着研究所出入口释放的剧毒吗?怎么会出现在自己坐的车里?

    莫里茨是个玩毒的毒王,“形销骨立”剧毒对于他来说,已经不起作用了,他的身体堪称百毒不侵,可前排两人可是普通人,立即毒发身亡。

    “唐川,是你!”莫里茨向外推车门,发现车门居然推不动,心下顿时大惊。

    “莫里茨,人称‘毒眼’,天杀网站两位SSSS级杀手之一。果然你也是上帝使徒的走狗。”

    莫里茨听到唐川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心里更加吃惊,手下不停地试图砸开车窗,可是窗户竟然无法碎裂。

    莫里茨是被上帝使徒01收服的,后来大致也知道一号是最厉害的,可就是一号收服他也费了不少功夫。

    因此莫里茨仗着自己一身毒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下毒,就对其他上帝使徒不是特别尊重。

    在他看来,自己能够连面都不见就下毒,这世界上谁人能挡?就是一号先生当初也是用了特殊防护方式才躲过的。

    可是唐川现在竟能将他困在车中,还能将他释放的剧毒投放进车中,这就令他有些心惊了。

    他现在连唐川的人都看不到,毒也没法下,可以说他最擅长的杀人方式不起作用了,反而被敌人困在小小的汽车内。

    “唐川,你想怎么样?”

    “你这身毒功练得还真是厉害,这么厉害的剧毒对你也没了作用,真是可惜啊。”

    “可惜什么?”莫里茨心中念头急转,思考着怎么从这车子中出去。

    “可惜有一种物质,你是无法离开的。”

    莫里茨听到这话后,忽然间感觉到有些呼吸困难,他大张着嘴,想要吸进更多的空气,可是似乎什么也吸不到。

    他拼命地敲打车窗玻璃,可是以他SSSS级身手,竟然打不破车窗,他越拍打,越无力,渐渐地身子软倒在车座上,双眼都有些向外凸了。

    十分钟后,莫里茨再也没了气息。

    不知何时,车子十米外,唐川出现在那里,冷眼看了车内的莫里茨一眼。

    这“毒眼”心思太过歹毒,因此唐川也没让他死得舒服。

    莫里茨刚刚在大阵靠近道路出入口附近来回跑,是将“形销骨立”剧毒投放在这个区域,只要唐川从里面出来,从出入口经过就会中毒身亡。

    显然他看出这里的浓雾有问题,但是也说明这里的空气十分稳定,有利于他将剧毒投放在出入口后不会彻底散失掉。

    “形销骨立”这种剧毒只要沾到一点,就足以让一个人毒发后变成一堆白骨。

    可惜,在唐川的感知范围内,任何一点细微变化都在唐川的感知中,以他灵魂体的雄厚灵魂力,计算这些细微变化是一闪念的事情。

    只不过也需要他高度注意,因此莫里茨散毒之际,他也只能全力以赴感知那些剧毒物质,并以念力阻隔包裹起来。

    等到将所有剧毒物质全都包裹后,他才腾出手来控制司机撞车,将车子停下。

    然后将念力包裹的所有剧毒物质,一股脑地都塞入了莫里茨的轿车内,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没想到莫里茨居然到了百毒不侵的地步。

    唐川便以念力将整部车子完全封闭,抽空了其中的空气,将莫里茨彻底憋死。

    吸收了三道残魂后,唐川又从研究所实验室内找来一个玻璃罐,将封闭在轿车中的剧毒物质用念力包裹着放入到玻璃罐中,再密封好后用念力封印起来,丢入背包,准备回国后再研究。

    此时大阵内已经没有多少雾气,这种雾气是唐川研究阵法时,发现其中一种阵法产生奇特场效应,是的阵法内的空气环境变成容易产生大雾的状态。

    唐川将此种阵法命名为雾阵,并进一步推导出更多的模拟自然气象的阵法。

    这让唐川对于灵魂力的本源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显然通过场效应,灵魂力可以激发磁场变化,从而对空气进行各种操控。

    换句话说,地球大气层中的风雨雷电雾等自然现象中,应该也少不了暗物质在其中起作用。

    唐川回到研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