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3章 女真与屯田(1 / 2)  正德大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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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定侯郭勋之子郭时因强暴民女致死被顺天府判处为绞刑。

    武定侯郭勋因此上疏正德皇帝朱厚照,希望可以重新判决,理由是功勋之后不应如此严惩。

    而朱厚照则直接让内阁票拟,把武定侯郭勋之奏疏下达给大理寺卿张子麟,由张子麟决定。

    理由是宪法规定大理寺具有大明帝国的最高审判权。

    因为朱厚照没有给郭勋撑腰干预司法,因而郭勋只得自己来找大理寺卿张子麟。

    “大明律规定,强暴者当以绞之!武定侯,顺天府判的案子,没有不对之处!”

    大理寺卿张子麟素来刚直,没有给武定侯郭勋留任何情面。

    “那也不能这么判!吾儿乃勋贵之后,不过辱死一民女而已,何必处死之们大理寺的这是乱判!”

    郭勋当衬了桌子,怒斥起来。

    张子麟也毫不客气地还以颜色:“大理寺具有终审之权,这是宪法大纲所规定!武定侯若觉得大理寺审判不公,可以直接面呈陛下,让陛下罢免了本官!但是只要本官还是大理寺卿,这案子就得这么判!”

    宪法?

    郭勋没想到大理寺卿张子麟会以“宪法”这个东西来反驳自己,他本以为借着自己是勋贵的身份逼迫大理寺让步,从轻处吩己儿子,现在却突然搬出一个宪法,他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反击。

    这也是朱厚照在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后帝国政治的一点改变,帝国的官员们开始在不经意间以宪法作为自己行驶权力的依据,而不再是像以前完全凭当时所处的环境来随意打破规则。

    比如现在,如果没有宪法,大理寺卿张子麟没办法去阻止武定侯郭勋对刑事案件的干涉,因为大理寺卿的权限虽说是终审所有案子,但其实最终审判权只有皇上拥有。

    皇上懒惰可以让大理寺拥有最高审判权,皇上勤政可以让大理寺没有任何权力,说白了,大理寺在以前就是皇帝的在刑事审判这方面的一个代理人而已。

    不过,如今,宪法明确规定了大理寺的权力,所以,大理寺卿张子麟可以名正言顺地阻止郭勋干预司法的行为,甚至不怕因此得罪皇帝,因为皇帝要是不满意可以撤换他,但不能否认他在任期间的权责。

    武定侯郭勋碰了一鼻子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儿子因为犯法被处死。

    很多朝廷官员皆如大理寺卿张子麟一样因为宪法的出现而开始明确自己的权涟责,且以此作为武器来阻止一些权贵干涉政务。

    当然,文官们在发现宪法的这个妙处的同时,也感受到宪法带给他们的束缚,因为宪法对普通百姓的权力也有些涉及,使得他们也无法过分欺压百姓和无视百姓的诉求,比如如今就没办符绝百姓议论政事的权利。

    偏偏他们现在也不能让朱厚照取缔宪法。

    因为宪法从一开始就是朝中四品以上京官与三品以上外官廷议制定的。

    甚至还有勋贵、外戚、皇亲的参与,以及专门从南北直隶请了几个乡绅耆老还有乡野百姓都参与了进来。

    在争吵了一年多才制定出来。

    这个宪法是帝国各个阶层相对能接受的产物,虽然总体上还是利于朝廷不利于百姓,但除了皇帝朱厚照有这个能力否定他以外,没人敢否定他。

    毕竟,当初签名的可大都是朝中大佬,你要想取缔宪法就相当于与整个文官、勋贵、武将集团乃至皇帝作对。

    就算是修改也得劝服在第一次宪法大纲制定时的代表中的三分之二同意一起联名上奏给皇帝,要皇帝同意修改才行。

    修改后,皇帝还有一票否决权。

    所以,文官们以及其他权贵想要取缔想宪法甚至修改宪法大纲都是很难的。

    何况朱厚照现在还很遵守宪法大纲。

    其他人无论是文官还是其他权贵也只能乖乖服从宪法大纲所制定的规则。

    儒家理学让大明成为了一个等级秩序与伦理秩序森严的帝国,从皇帝到官员再到百姓,从国到家,皆有纲常等级。

    所有的人皆遵从子从父,臣从君的规则。

    正因为此,在儒家理学社会里,无论是王朝还是家族,都只能寄希望君主英明家主睿智才能使家国兴旺,这种社会对君主家主的要求很高。

    而且,君主或家主因此拥有订立规则的权力,但是得要求他们自己遵守规则,他们自己一旦不遵守规则,规则就等于没有。

    而现在,朱厚照让大明的统治者们学会自己订立社会规则,且没人不敢去服从这个社会规则,包括皇帝自己。

    尽管这个社会规则还是有着儒家理学的影子,还是更符合皇帝与官员们的利益。

    可至少让能让帝国的强者知道可以通过一种商量的方式订立一个大家遵守的社会规则,而不是一味遵循圣人之言。

    朱厚照希望如果没有异族入侵,那么新崛起的政治势力可以与旧势力通过重新订立规则的方式分配利益而避免通过战争,或者避免因为战争使得彼此成为不可饶恕不可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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