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八章 夺剑(二)(1 / 2)  书瑾烟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我缓缓睁开眼睛,环顾四周,眼前的地方有些眼熟,呵,这不是蕙兰待过的地牢么。

    我想起什么忽然跳起来,左右一看,果然,琉璃霜花剑还是被拿走了,连带着越女剑也被收缴。我没有看到打昏我的人,只是如今稍微想一想,便知那人是殿主了。

    门口吱呀一声,伴随着一阵脚步声,夏侯煜走了进来。他居高临下看着我,眼里有些复杂,是惋惜昔日同门之情?还是纠结如何处置我?

    “这儿冷,你拿着吧。”我实在惊讶,他只是来给我送披风!而我要的怎么会是这个!所以我没有接那件披风,径直问道,“你们打算怎么处置我?”

    夏侯煜默默将手收回,“我会向殿主争取留你性命,我明白你的为人,你不会……”

    “你明白我什么?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心甘情愿来盗剑?我本就是灵族,是妖界的人。”我忽然有些激动,也不知为何。

    夏侯煜只是奇怪的看着我,“你好像变了。”

    我当然变了,如今我有爱的人,也有爱我的人,再也不是当初任人诬陷的苏瑾烟,这些不做多想,我话锋一转,“夏侯师兄,你是否仍记得,你欠我一个愿望。”我不想与他纠缠过多其余事情,只想利用他赶快出去,又突然庆幸他还来关心我。

    我怕他记不得,又准备提醒,“那次我……”

    “自然记得,你想要什么?”

    “琉璃剑谱。”

    “我以为你会要求我放你走。”夏侯煜颇为惊讶。

    我心中冷笑一声,语气却保持冷静,“你会放我走吗?”

    没有回应,既然我明知道不会有这样的可能为什么还要说?

    “你可能给我琉璃剑谱?”

    依旧无人回应。

    地牢里好似只有我一个人,安安静静,日夜不分,只有一支常燃的烛火陪伴着,这是什么意思,打算一直囚着我?我心急,万一日子一长苏伯陵发现我来了这儿,保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我开始想方设法逃出去,不能坐以待毙。

    我嚷嚷着要见夏侯煜,地牢的守卫被我嚷的烦了,走开了一会,之后回来甩给我一句“夏侯师兄没空”,夏侯煜果真再没来过!我估摸着在这呆了快半个月了,选在月色正浓灵力旺盛的夜晚强行打开这地牢,夏侯煜便现身了。

    我知道是他,依旧闭着眼睛催动灵力,夏侯煜一声低吼,“你不要命了!”我这才睁开眼睛,发现门口的守卫已经不见,呵,还挺小心,手上动作却没停,直到夏侯煜从背后拿出越女剑径直丢了进来,他居然直接把剑还给我了!更让我不敢相信的还在下一秒,他打开了地牢,给我披上黑色斗篷,牵着我往外走,我挣脱他的禁锢,“你要放我走?那你怎么和殿主交代?”我之前还对他冷嘲热讽,连一本剑谱都不肯给我,不料他打的这个算盘。

    夏侯煜重新牵起我走进一条小道一边解释,“我不会给你剑和剑谱,自然,我也不会让仙门拿你的剑……这次就当什么事没发生,我放你走,就当还你的愿望了。”他提到越女剑时,语气顿了一顿,因为夏侯煜想起了殿主说过的话,“苏瑾烟留不得。”他当然也出言求过情,可殿主不退让半分,“她手上那把越女剑性阴,修炼不易极易入魔,看她身上的气息已经有些不稳,别说她自己,怕是妖王也发现不了,稍有差池便会入魔!看在她如今是王后的身份,先留她一阵,可牵制观海楼那边那位。”

    我自然不肯就这样两手空空回去,“我就算把命丢在这,也要拿回琉璃霜花剑!”

    前面的人停住,“你们夺回这把剑到底要干什么?只会徒增杀戮!”

    我甩开他的手,“我妖界从来没有要对付仙界和人界的想法,琉璃霜花剑是妖界之宝,自然要用它来镇压内乱。而且怎么能叫夺?这本来就是妖界之物,早就该物归原主了!”

    夏侯煜冷静下来,一字一句道,“你说的我都相信,但是殿主们不会信,仙门中人不会信,人界仙界也不会信……”

    “那我就证明给他们看。”

    我转身走出那小道,临近出口时又转过身,我怕以后不会有机会了,打算在此时就将他的身份告诉他,“夏侯煜,其实,你是上古龙族的人,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能借着你的血化形了吧,你的血很万能。”

    “不要……”夏侯煜的话卡在喉咙里,苏瑾烟却已经消失了。至于什么龙族,他从来不在乎自己是什么身份,不管什么身份,他只希望这世间能多一份正义,多一个执剑之人去维护正义。

    不做多想,夏侯煜焦急的赶到殿主的住处,因为苏瑾烟一定去了那里取剑,可是她的实力,简直是以卵击石!

    还没接近他们,便感受到一股强烈的气压,灵力低的弟子甚至无法近身,夏侯煜轻松赶到,两人已经在僵持中,可苏瑾烟根本没有与殿主交手的实力,如今却让隋毅殿主都面露凝色。仔细一看,苏瑾烟一双黑眸已然化为红色,浑身阴风四溢。

    苏瑾烟这是入魔了!夏侯煜脑袋里只浮现出这个念头。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说入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