魄,就是靠着跟那些权贵勋戚联姻,既大收陪门财,又攀结权贵。
虽说这样的事情崔知悌是不屑做的,但崔家的名头确是很受欢迎的。
“李逍不过是个小小子爵,五品监正,我崔氏女岂能嫁入那小门户?况且,李逍早已有妻,我崔氏女更不可能做媵妾!”
五姓女,只能为妻不能为妾,除非是给皇帝做妾。
李逍小小子爵,算什么。
王氏笑着安抚丈夫道,“夫君别急啊,我崔氏嫡女自然是不能够给李逍做妾的。但是,可挑一个奴婢生的嫁过去。”
崔氏名门,自然是家大业大,妻妾众多。甚至因为五姓七宗重姻娅,只能五姓互婚,导致五姓七宗往往婚嫁较晚。但他们这样的人家,就算娶的晚,也不可能一直单身的。
这样的家族,男子十五六岁时,一般就会安排丫环给他们通人事了。甚至成年后,还会给他们先纳妾,不但纳妾,甚至还会有屋里的丫头。
妾所生为庶子,而婢所生,那就连庶子都算不上了。如崔家这样的人家,是很瞧不起奴婢所生的孩子的,在家族里,他们的地位其实就是奴婢。
听起来虽然很让人震惊,但在这个时代里确实是如此,良贱不婚。母以子贵,但儿子的身份同样取决于母亲。
母亲是妻,那么儿子就是嫡。母亲是妾,那儿子就是庶,若母亲为奴为婢,那么他们便也就只是奴婢。
崔知悌皱了皱眉,他如今也是四十年纪,妻子是河东王氏女,妾也纳了不少,有的是在娶妻前纳的,还有是在外任官时纳的,在外任官携带妻子不便,在外自然少不了纳妾。
除了妻妾外,他也有些收用过的丫环家伎,自然也有她们生下的儿女。
崔家的庶女,那也是高贵的,不可能随便嫁给别人为妾。但若是说把崔家婢生的送给李逍为妾,倒也还说的过去。
“只是这李逍极得圣宠,小人幸进,若是以婢生女许他为妾,怕是他未必高兴。”
王氏道,“就算是婢生女,那也是我崔氏婢生女,是崔郎君你的婢生女,他李逍一介无根无底的田舍汉暴发户,如今有机会跟我崔氏结姻,高兴还当来不及呢,哪有他挑三拣四的资格?就算是把婢生女许他为妾,他也少不得要陪门财的,到时就让他拿一百万陪门财,再把那印刷术给我们崔家就是。”
陪门财,这是五姓七宗特有的一样规则,因改朝换代,一些本来处于统治地位的高门士族家道中落,变得穷困潦倒。因时势所迫,他们不得不“纾尊降贵”,通过与出身“寒门”的富户通婚来获取巨额钱财。有个专有名词叫“陪门财”,说白了,就是庶族卑姓要想与高门望族结亲,需要为其身份地位的悬殊而向高门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在当时很盛行。
山东的高门世家“自矜门第”,认为自己家族的门第高贵,对于想与之通婚的门望没有他们高的联姻对方,要求多给他们家族“陪门财”才肯通婚,“婚姻多责资财”——即便当时朝中重臣如魏征、房玄龄等都热衷与高门世家通婚以给自己家族长脸——没有大笔钱财陪嫁,高门世家坚决不与寒门庶族通婚,即便家族中满是大龄剩男剩女也在所不顾。
这股歪风邪气曾让太宗李世民也恼火万分,甚至还特别下了诏书,“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勿得受陪门财。”能让皇帝以国家文件的形式来规定嫁娶不能多收钱财,可见当时的风气到了什么程度。
但就算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其实也难以左右民间的婚姻,禁陪门财的效果并不理想。
朝廷不允许公开收受高昂陪门财,但高门望族却悄悄的嫁娶。而另一方面,那些没有门当户对的人家,没陪门财又不肯嫁,导致自己的儿女年龄大了,成为大龄剩男剩女,但也不肯为之嫁娶。
尤其是不肯轻易嫁女,弄的关东五姓七家好多老姑娘嫁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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