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打定了主意要委屈求全,可是,于中的要求依然让他忍不住想发怒。事实上,虽然幕府在第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去世的时候拥有过六百万两黄金的丰厚库存,可是,经过这几十年来的挥霍和与外国的贸易,到现任的德川纲吉继任的时候,幕府的金库里面就已经只剩下一百多万两黄金了。纲吉又不是什么明君,虽然经过多方敛财,通过铸劣币又赚了一百多万两,可是支出也大,目前幕府的库存也仅仅能维持在七八十万两黄金左右,再加上白银,恐怕也仅仅是刚够于中的这个要求。可是,如果都赔给了于中,幕府又该怎么办?(1680年德川纲吉继任为将军时,幕府金库内已不足一百万两,1694年时幕府国库已经见底,为敛财,纲吉开始铸造劣币。)
“看来你们确实有些艰难!……不如这样吧。我给你们四百两白银,你们还给我一百三十万两黄金,怎么样?这总该可以了吧?”于中突然说道。
“……”井伊直兴和柳泽吉保愣了一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答不答应?这是我最后的条件,如果不答应,那你们就回去吧!”于中挥手叫道。
“……好吧,我们答应!不过,白银兑换成黄金需要一些时间!”柳泽吉保说道。
“这个我不管,只给你们一天的时间。……接着来,该第四条了……”
……
谈判继续进行,速度并不慢!
仅仅半天,这份《江户条约》就由双方商定完毕。
除了要求幕府答应北海道属于中国,日本是中国藩属,幕府必须每年向清廷进贡两次,赔偿中国五十万两黄金这些条件之外,于中还要求日本向中国商人和船只开放全境以及所有的商品贸易,这一条经过井伊直兴和柳泽吉保等人的力争,最后变成了日本向中国商人开放开放名古屋、大阪、兵库(今神户)、神奈川、马关、野边地(在津轻海峡附近)以及整个九州!而且,日本还要供应中国船只淡水、粮食、保护漂流船员、准许中国人上岸游览,中国船只有权在日本近海及内海自由航行、停靠等等,并且,日本还必须降低关税。另外,于中还要求幕府必须大力推行中国文字,并鼓励日本人学习中国语言,行中国礼仪,结果,这一条成了幕府一方三人除了北海道的归属权外答应最快的一条。本来,于中还提出了割让对马岛给朝鲜,种子岛、屋久岛、奄美列岛给琉球,结果,井伊三人坚决反对,后来又表示对马岛坚决不能让,至于奄美列岛、种子岛以及屋久岛则是萨摩藩的事情,结果,于中告诉三人自己会去找萨摩藩去谈判,这三人也没什么表示。
谈判进行地一直还算比较平顺,于中又向柳泽吉保三人提出了自己蓄谋已久的一条,那就是“中***队有权讨伐对中国无礼的日本大名,而且幕府必须派兵助战”。结果,井伊直兴三人在这方面死不让步,硬生生把这一条磨成了“中国可以讨伐对中国无礼或者冒犯中国的日本大名,但出兵与否必须获得幕府的同意!”
最后,商定条约的四人在这份条约的签字画押,并盖上了幕府将军以及于中的提督大印!……将军与提督签的条约!也就是说,这是一条两国的皇帝可以否认的条约。不过,吃亏的一方很显然是幕府。而这个条约上面还有一点比较不同的就是,于中并没有称自己一方为“清国”,而是称的“中国”,他对幕府三人以及手下诸将的解释是:“华夏自古就被称为‘中央帝国’,做不了中央帝国的,就成不了那么多国家的宗主国,成不了天朝上国,如今既然我们大清是那片土地的主人,所以,这‘中国’就是指的我们大清帝国!”
就这么着,谈判结束之后,于中又在江户湾等了一天,等到幕府用最快的速度把兑换好的一百二十万两黄金搬上船之后,他就又带着人悠悠然然地离开了。
而在于中离开之前,井伊直兴曾要求他放回北海道的幕府军队,结果于中以须得请示朝廷为由拒绝了。而所有人好像都忘记了那个酒井忠清,也根本就没有人提起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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