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们,在正常情况下,弄错一件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于涉嫌的这一个公民,就很可能要为一个错误的偏差而付出一生的自由作为代价。你们必须理解这一点,在我们这样一个把公民自由看得高于一切的国家,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的。法律让一个无辜的人失去自由,恐怕是最不可容忍的事情了。”
受到先生鼓励的陈黯然有些感激的看着面前的先生,自己的这种观点“宁可错放一千,不可错杀一人。”的观点从来不被他人认可,实际在接到先生的邀请时,陈默然然都感觉到一丝惶恐,毕竟相比于在坐的这些大家,自己不过是西**学院的教授而已,毕竟中国执行的是大陆法系,而非英美法系。自己只不过是一个近乎于闭门的学者而已,而在坐的却大都是国内知名法学专家,都有着丰富的法律事物经验。
“我们相信,大多普通平民者是善良的,当看到社会上出现犯罪现象的时候,总希望法律对于犯罪的惩治是行之有效的。很多人都希望“从重,从快,从严”,使得这个社会能够迅速安定下来。同时,也有一些善良的平民,他们觉得刑事案件永远是一件“打击坏人”,只有“坏人”才会卷进去的事情,而自己属于“好人”之列,严刑峻法,快速判案,即使产生误差,造成的也是坏人倒霉,和自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自己永远不会需要一个保护被告的法律。
但是,事实上,一个国家的法律是针对它的所有公民的,只有当它对所有的人是公正的时候,任何一个“个人”才有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拥有安全感。相反,如果一个社会纵容对一部分大家认为是“坏人”的人草率处理,表面上看起来有可能是维护了“好人”的利益,但是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隐含了对每一个人的公民权利的威胁。在一定的气候下,他会以人们意料不到的速度突然迅速生长,危及每一个“个人”,“好人”“坏人”通通无法幸免。
我在刚回国的时候曾听过一个笑话,说是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在谈什么是最幸福的时刻。那些来自英,法,美的人谈的幸福时刻,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使我至今不忘的是一个苏俄人。他说,当你早晨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发现一个人站在门口说,“伊凡。伊凡诺维奇,你被捕了”,你却能对他说,“对不起,伊凡。伊凡诺维奇住在隔壁”,这才是“最幸福的时刻”。
如果说我们的法律到了这种地步,以至于膨胀到了百姓都要把这样的时刻当作“幸福时刻”的时候,也许街上盗贼是很少的,犯罪率是很低的,社会是“安定的”,法律是绝对不保护坏人的,但是这样的法律也同样是不保护好人的!”
当陈默然的声音落下后,客厅内没有任何再发出任何声音,所有人都知道他并不是在危言耸听,而在陈述一个事实,事实的确如此。
在沉默了数十秒之后,梁谓先用非常平淡的口吻提出了自己问题。
“如果放错的话,那么正义又何在呢?”
“如果判错的话,那么正义又何在呢?”
陈默然的反问让这场谈话陷入了僵局,无论何种局面都是他们都不愿意看到的,这些问题似乎根本就是无法解决的,毕竟法律最终无法摆脱人的影子,只要是人就会有错误。
“先生们,你们是法律专家,我所希望的是你们能够给我一个良好的建议,而不是让我们陷入无谓的讨论之中!毕竟现在争论已经无法解决问题,要知道……现在民众已经开始怀疑法律是否是公平、公正的,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底线,当民众开始怀疑起法律是否公正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在反思的同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一味坐视事态的继续恶化!”
面对着众人的司马语气变得非常严肃,这才是自己邀请他们来这里的目的。
曾几何时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是自己最大的梦想,而确保这一梦想得已实现恰恰就是法律的公正,这一次因警暴事件所引发的危机不仅仅只是公众对警察的怀疑,警察的刑讯逼供,法院的偏听偏信,导致大量冤假错案!因些他们在怀疑警察的时候,同样产生了对法律的怀疑,进而可能会怀疑整个社会!当社会公正的底线受到质疑时,那么这个社会还有可能保持最根本的公正吗?
“引入陪审团制!”
望着表情严肃的先生,陈默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陪审团制?”
司马不禁一愣,过去自己曾在西北推行过与陪审员制相当的“仲裁团”制,但是在推广时却碰到了问题,几乎在除了西北市之外,都受到了普遍的抵制,国内的现代法律体系习自日、德两国,根源自大陆法系,如果冒然采用英美法系,会令各地法官、检察官极不适应,甚至可能会导致案件审判混乱。
与重建一个法系相比,沿用旧法无疑是避免混乱的最佳选择,这也是最后作出让步的根本原因,而现在眼前的这个陈默然竟然旧话重提,提出引入陪审员制。
“照你的意思,难道说我们要推翻我们现在的法律,重建一系列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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