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公里以上,它本身体重超过七百公斤,加上站马身上全副武装的重骑兵,以及战马自身的防护铠,总重量超过一吨二。这样的的重量与速度,对面就是一辆桑塔纳,也能被撞烂。
戎人士兵不是桑塔纳制做的。
赵氏重骑兵扫过戎人的地盘,无数戎人士兵飞舞到空中,许多戎人士兵被战马锋利的尖角撞上,他们神奇的发现自己居然把那些锋利的尖角撞断了,但此时,他们也被撞到了空中,等落地的时候,这些人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戎人士兵把战马头顶上的尖角撞断,这不奇怪。因为赵武想不出增加金属延展性的办法,所以他制作的战马铠甲不是用铁制的,也不是青铜制的,而是铸造青铜的原料——锡。
也就是说,赵氏重骑兵马身上明晃晃的那些刺看起来唬人,实际上它是用世界上最轻软的金属锡,铸造出来的。
这么做也是为了降低马铠的分量,增加马的奔驰速度。
可惜,这里面的奥妙戎人士兵分辨不出来,他们被重骑兵撞倒之后,多数撞得内脏移位,那些重骑兵横蹚过戎人的前线阵地后,但他们自己也纷纷坠地,沉重的铠甲使他们爬不起身来,只能躺在地下依仗铠甲的保护等待救援——他们也完成了撞阵使命。
顺着重骑兵撞开的缺口,轻骑兵上来了——高桥马鞍加上马镫的配合,让轻骑兵可以轻易的在马上做出高难度的马术动作,他们可以将身体弯到与地面平行,而后在马上扭来扭去,居高临下用手中的战刀砍杀敌人士兵。
赵武上来了,他貌似凶恶的高声怪叫着,挥舞手里的弯刀,一名自认勇猛过人的戎人士兵迎上了赵武,赵武躲避不及,只好用足全身力气向这名戎人砍去,只听当啷一声巨响,戎人手里看似锋利的青铜兵器被赵武一刀砍断,而这时,手中武器比赵武短三十公分的戎人,青铜剑尖离赵武很远。
赵武的刀剑扑向了对方的面容。
这一刀是借助马的冲刺力量砍出的,马冲刺的速度加上赵武胳膊的挥动,这一刀达到了时速一百里,根本容不得戎人做出反应,他只觉得两眼之间闪动了一下金属光芒,紧接着,从鼻尖传来一阵刺痛……
赵武砍完这一刀后,勒住了马,此时,几名戎人向赵武扑了过来,他们还没有扑进赵武,只听弓弦响动,那几名戎人被强大的力量带着飞了出去——如此巨力的箭,来自能射穿七层甲的潘党。
赵武收刀,不满的瞪了潘党一眼:“刚才你干啥去了,没看到那个戎人向我挥武器吗?”
潘党翻了个白眼:“难道你参加一场大战,从头到尾,自己的刀上不沾一点血?”
稍停,潘党又低声抱怨:“再说,这是战场,我自己还要应付层出不穷的敌人,还要让敌人不靠近你身边,容易嘛。”
赵武回了个白眼:“咱可是领主耶!手下一大票属民,干嘛亲自动手……咱能不操劳,绝不亲自动手!”
战争进行到这里,胜负已经毫无悬念,一群老虎对付一群羔羊,本来也没有什么悬念,戎人集结的大军受到了赵武精锐骑兵的突击后,后方失守,前方陷于熬战状态的士兵撤不下来,等到赵氏步兵完成了渡河,戎人只剩下投降的工夫了。
打扫战场后,师偃赶来汇报:“我们已击杀了小戎国国君伯氏,大戎国国君仲孙氏北逃……”
师偃遗憾的咂了咂嘴,仿佛对结果不满意,赵武听了这话眉开眼笑:“逃的好,逃的好,活的仲孙氏比死了的有用,逃跑的仲孙氏就更珍贵了——他不逃,我们怎么能获得在此驻军的权力。”
赵武的最后那句话一说,原本对赵武有点不满意的师偃恍然大悟,他竖起大拇指,情不自禁地说:“高妙!”
赵武的封地以霍城为终止,他北上垦荒,是因为从戎人部落手里购买了一些土地,想用垦荒的方式来缓解自己的粮荒。但从封建规则上考虑,他没有资格在霍城之北驻军。
然而,如果他的农庄受到攻击,情况则不同了,攻击后赵氏宗族发动报复行动,主凶未曾搜捕归案,为了搜捕罪犯,赵兵长久的驻扎在霍城之北,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都合理合法。
其实,赵武在此不过套用了美军占领阿富汗的智慧。
潘党也不知道阿富汗,师偃夸赞完,潘党马上也领悟过来,他也随口夸奖:“没错,仲孙氏逃了,我们反而有借口在此驻军了——回头叮嘱儿郎们一下,让他们在搜捕仲孙氏的时候不必过于认真,不妨睁一眼闭一只眼,任他四处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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