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在同一时刻,在最前端的士兵都以近乎整齐的姿势倒了下去。人类的战争,总是要有人先死去的。
他们是第一波。
红色的鲜血快活地流淌著,开始染红这个世界。後面的士兵咬著牙,握紧了刀刃,向前冲去,踩过了战友的尸体,包括那些未曾死去只是受伤的人。
经过一个多月攻防,新野的城防已破坏了大半,护城河已经被填平了近两里,城外的各种障碍也悉数被扫平。
曹军士兵已经可以直接攻击新野的城墙,当然,这些都是用曹军的巨大伤亡换来的。
越来越多的曹军士兵攻到了城墙之下。
站在城墙上地刘备军士兵们不停地拉弓射箭。
他们几乎已经用不著瞄准。城下蜂拥而来的曹军士兵拥挤不堪,只要射出箭就会有鲜血迸出。
不停的有人倒下死去,然後他们的身体被同伴当成了垫脚石。
在凶猛的战士奋力往上进攻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脚下的物体,出沉闷的骨折声。
鲜血甚至已经溅满了新野城地城墙。
整座新野城像是洗了个血水的澡,全身上下变成了红色。
只不过由於在冬天冰冷地风中,那血已成了暗红色。
清晨,天空中有微弱地阳光。
新野城往襄阳方向一百五十里处的某个小小山头,穿著毒龙甲的庞德骑在马上,手里轻轻抚摸著魔刀“噬魂”。
“噬魂”是後世传说中十八样地神器中最接近魔的存在。有人说如果不是“噬魂”辅佐的是圣主,它根本应该是一把魔兵器。
阳光下,它似乎噬了一切光芒。
他的马嘶鸣了一声。像是感受到了强烈的刺激,忽地竟在嘶鸣声中人立而起。
庞德夹住了马腹,坐稳了身子,在那半空之中,把“噬魂”高高举起。
那时他就像上古传说中的魔神,高傲,带著狂野,眼里是渴望鲜血与胜利的目光。
那一团漆黑静寂的包围中,有一分的自信,一分的骄傲,和八分的不可一世!
他回过头,雕塑般的脸庞不带任何感情,向身後望了一望,然後,他把“噬魂”在空中一挥,在那残留空中犹未散去的银色光芒中,他策马冲下山坡。
踏破了大地的宁静,骤然而起地呼喊声此起彼伏,跟在庞德背後出现在山坡之上的,是整整两万身著灰色盔甲的剽悍骑兵,他们恐怖的身影,吞噬了冬天里整个大地上的阳光。
这一瞬间,天地似乎为之一暗。
狂龙军团跟随著他们的领袖而去。
紧接著,无数的士兵从这个小山坡的山顶山下出现,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著激动,望著前方那战神般的男子,追随而去。
沉重的马蹄声,让大地都在战抖。
新野城下。
战争总是很容易的使人疲倦,苦战过後的士兵眼里有隐隐的血丝。
那座城池,却已是千疮百孔,在这冬天寒冷的大地上,像一个伤兵,随时就要倒下。
曹昂骑马站在阵前,看著这座城市。
前方,曹军士兵们又起了一波新的攻势。
他眯上了眼,从眼缝里看著,也不回头,却问道:“你看我们还要多久才能攻下这座城?”
站在他身後的满宠微一沉吟,道:“不出两日,此城必破。”
曹昂冷哼了一声,道:“探子们还没查到赵云的消息吗?”
“是,”满宠低下头道:“方圆一百里内,都查过了,没找到。”
曹昂断然道:“范围扩大到两百里,继续找。”
“是。”
“现在我军的伤亡情况怎么样了?”
“回禀公子,昨天一天的激战,我军战死近五千人,伤者不计其数。”
曹昂一皱眉,道:“对方呢?”
满宠立刻道:“这一次他们不会比我们好。”
曹昂看了他一眼,然後缓缓点了点头,不再言语。
过了一会儿,他彷佛在沉思中或在看著战场上激烈的攻防中醒来,竣声道:“伯宁。”
“属下在。”
“下令御林军和禁卫军参战。”
满宠抬起了头,有些犹豫地道:“公子,如此一来,我军投入攻城的兵力就达到了十五万之众,虽然在攻城上可以占据更大的优势,但後备力量就薄弱了。”
曹昂一摇头,道:“我们有那么多的探子分布在周围百里之内,有消息自然会提前知道,到时把他们撤回来的时间绰绰有余。现在最重要的是给张文远最大的压力,把这座顽固的城市攻下来。”
满宠一点头,道:“是。”
说著,回头就去传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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