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百四八章:虚拟网络公约(2 / 4)  重生之网络娱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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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官司。直到现在,微软也拿唐朝公司没有办法。

    但是,现在唐朝公司已经足够强大。强大到,现在的唐朝集团已不需要侵犯别人的专利,也不需要偷别人的创意,自己便能够领导世界。于是,这个时候,制定一个完善的互联网法律法规,也就显得由其的必要。

    为此,陈佳一直接在自己的博客之上,写了一篇博文。

    这篇博文,名字叫论互联网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在这一篇博文里面,陈佳一详细的介绍了互联网对于生活,对于世界的重要性。同时,也详细的介绍了,互联网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如此,也倒置全球很多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侵权行为发生。但是,就算侵权。因为法律法规未完善,也无法保护其他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陈佳一认为,世界应该团结合作,共同制定一部全球认可的世界互联网法律法规,确实保障互联网企业的各方权利,同时,也保护互联网无数网民的网络生活。如果这样的法律法规仍没有出台,恐怕,各大企业又会不断的存在相互侵权的行为发生,这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

    这一篇博文,得到了内业很多人的观注。

    很多网友留言,“早就要开始推行这样的法律法规了。”

    同时,也有国外网友嘲笑陈佳一起来,“真难得,一代侵权大王陈佳一,居然想到了打造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然,更多人对于陈佳一的博文,则表示大幅度的支持。

    毕竟,这是为全球互联网企业着想,也是为网友着想。当然,陈佳一发完这一篇博文,也不指望全球立即制定这样的法规。但是,没想到,当陈佳一这篇博文发布出去之后,第二天,已经有国家帅先出动。

    新加坡报导,新加坡政府当日推出互联网管理条例,以及互联网法律专规。该条例以及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各方侵权行为。同时,也第一次将互联网虚拟物品,当成现实物品同等对待。甚至,将虚拟物品写进遗产条例当中。

    可以说,这是全球第一个国家第一次定义虚拟物品的价值。

    “这,行动也太快了吧。”

    这连陈佳一都不相信,居然这么快。

    难道,是自己的影响力足够大。

    这,显然不是。

    最多,陈佳一认为,自己的那篇博文,只是一个催化剂,加快了进程而已。

    与此同时,令陈佳一想也想不到的是,新加坡第一个发布法律条文之后,其他国家,很快就已跟进。韩国,日本,新西兰……其后,其他国家也没有闲着,印度,加拿大,巴西,俄罗斯,德国,法国……相聚进入。

    直到最后,中国与美国,共同发布了互联网新规。规则当中明确表示,“任何虚拟货币,虚拟装备,都有他的价值,属于个人财产当中,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些国家,都对本国的互联网侵权行为做出了严格的界线。至少,未来当这样的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可以立即按照法律判定。不会再如当年网景与微软一样的官司,一打打了n年,至今,仍让很多人愤愤不已。

    不过,这只是各国之间的一个互联网法律法规,他并不能全球通用。而且,各国所做出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地方不一样。也因此,除了各国国家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之外,他还得有一个全球性的互联网法律法规。

    不过,要制定一套国际性的互联网法律法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其一,全球包括几百个国家,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其二,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企业都有各自的利益。

    其三,各种国情的不同,看法也不一样……

    不过,就算如此,有一人却在幕后暗中推动。

    这人,便是陈佳一。

    如今各国已慢慢完善了互联网法律法规,那么,国际性的标准法律法规,便已迫在眉急。同时,陈佳一也想利用自己的影响,主导这一次国际性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出台……

    当然,陈佳一虽然知道有种种困难。

    但是,陈佳一却清楚。

    世界上虽然有各类不一样,但是,根本利益,大是大非,还是差不多。

    正如,任何一个国家杀了人,都要判刑一样。

    有了这样的共同点,全球各个国家也就有了一起商谈的机会。

    是以,在陈佳一的吩咐之下,唐朝集团向全球各个互联网企业,包括计算机企业发生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就是想在临川举起一个互联网会议。会议除了讨论未来互联网发展之外,他还会一同签属互联网各类协议,以及出台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

    不错,陈佳一这么做的目的,同样是为了打造一部国际性的法律法规。只是,陈佳一在此之前并没有召集各个国家的元首,政府……因为,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而且,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完成得了。但是,召集全球互联网企业,包括一些it企业,那就容易得多。

    除此之外,这一些互联网企业,包括it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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