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费斯将一份计划书推到了墨菲面前,墨菲也打开了看了看,上面只是些大致的推广框架,并没有详细的具体内容。
“第1波:影片上映前2周,通过平面媒体进行消息布。”
“第2波:影片上映后2周,传统媒体话题炒作。”
“第3波:影片上映前2周半到上映后2天的电视和电台集中高强度传播。”
“第4波:影片上映前2周半到上映后2个月,网络持续追踪报道。”
“第5波:影片上映后8周的杂志强化和延长热度期限,以为奥斯卡做准备。”
虽然具体的内容要根据到时的情况制定,但这样的框架也是影片在颁奖季内能获得足够多关注的保证。
这样的推广是必须的,对于任何一部有一定野心的影片来说,广告都必不可少。
广告有告知、说服、提醒、强化等作用,大部分广告前期都是为了告知和说服,而当品牌比较大时,就需要强化了。
这些放在电影产业上面同样适用,墨菲不会觉得墨菲-斯坦顿作品这个品牌有多么大了,就不需要推广了,他的知名度比可口可乐如何?比麦当劳如何?比路易斯威登如何?
他们可是从来没有放弃过广告推广。
所以,墨菲从来都不会自命不凡,认为以他的号召力足够了,根本不需要宣传推广。
相反的,他的认知里面,宣传推广反而是必须的。
先,好莱坞电影市澈争这么激烈的,消费者又是那么容易被拐跑,如果别人做广告,他不做,那么消费者就会越来越关注你的竞争对手而疡忽略他,那他就悲剧了。
其次,很多时候,消费者疡一部电影的行为是很随机和偶然的,他不去时不时的提醒一下,不去强化一样他在消费者脑袋里面的形象,那们很可能就慢慢淡忘了他,千万不要觉得用户对他这个导演有多忠诚,还是悲观点好。
另外,好莱坞电影的市弛不断扩大,也在不断变化,如果他不打广告,那么新的消费者就被对手拉走了,他就守着那几个老用户过年吧。
再有,市场变化,相关的广告策略也要跟着变化,要知道,广告很多时候不只是为销售,还有品牌,还有理念,一个电影品牌越大,就越需要重视这些。
当然,电影广告不是追求一味的创新,就像卡拉-费斯的这份大致计划,要的是在看是否匹配墨菲和这部影片潜在的消费群体。
这部迭戈-罗斯毕竟不是一部大众类型的影片,即便在独立片当中,也属于较为汹的类型,一定要找好自身的定位。
原本,墨菲考虑过影片是否换个名气,就像茱莉亚-罗伯茨拿到奥斯卡的那部影片一样,艾琳-布罗克维奇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怎么都比不上大洋对岸翻译的永不妥协的片名,但在与盖尔-加朵、小罗伯特-唐尼和卡拉-费斯商业过后,放弃了这样的想法,反而像艾琳-布罗克维奇一样,直接以人名来命名片名。
这也是好莱坞一些人物传记影片常用的方式,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方便与制作行公司进行宣传推广。
“如何把广告效果最大化是好莱坞公司梦寐以求的。”
说完工作,卡拉-费斯跟墨菲闲聊了几句,“特别是在现在这个线上线下广告费都暴涨的年代。”
“幸好我不用掏广告费。”墨菲随口开了句玩笑,接着问道,“这半个多月在忙什么?都没怎么看到你。”
卡拉-费斯站起来自己去接了一杯水,端着回来的时候,说道,“混乱之城的票房在太平洋另一边的市场上面,出现了一些意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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