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那么牛的票房,若是只干巴巴收个版权费,那损失也太大了。
“史密斯先生,我提两个小的要求。”肖飞道。
“肖先生您说。”史密斯道。
“这样吧,基础稿费我不要了,我只要版税就好,你们能否在原有的版税点数上给我再增加2%?”
基础稿费侵100美金,看上去挺多,但跟暮光之城系列的销量相比,差得可就太远了。
还是版税更实在些。2%的版税可以比基础稿费增加相当多的收益。
基础稿费,对于作家来说,其实就是个保障。保障其当书卖得不好的时候也有个还算不错的收入,仅此而已。
“可以!我答应!”史密斯答应得很干脆。
不要这个基础稿费,只要版税,这对兰登来说,有利有弊,在公司底线之内。
“第二个条件,暮色的影视版权费,我要求5%的票房分成,而不是现金。”肖飞提出了第二个条件。
这第二个条件出乎了史密斯和琼斯的意外。看来,肖飞对暮色未来的影视改编火爆程度很是乐观啊,如若不然,是不会提这样条件的。
史密斯自是满口答应。肖飞便和他达成了两项协议:一个是肖飞成为兰登的签约作家,另一个则是肖飞将暮色版权授权给兰登书屋去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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