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41章 盐债(2 / 2)  唐朝好地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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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发。

    市郴需要三百万引盐,朝廷却发了一千万引盐,商人们交钱买了盐引,交了盐税,然后去盐仓领盐,结果发现,盐仓没有那么多盐,或者是领了盐,可市场饱和,卖不出去。

    多数情况下,盐场的盐产量也是有限制的,跟不上朝廷发盐引的量,于是乎,更普遍的情况是,盐商们拿了盐引,可却得在盐仓排队领盐,就跟滥发官帽子,官员得侯缺是一个道理。

    有盐引,没盐。

    这时的盐引,其实就相当于一种盐债了,是一种债券的性质。

    超发的数量,如果控制的好,其实也大有益处,但如果超发过多,那么盐市惩会混乱,必然产生**现象。

    不过现在朝廷最需要的是钱,因此李超才提出了盐牌和盐引。

    盐政细说下来,很复杂,比如开中法、纲盐法、票盐法等等,有划分区域销售的,也有不限地界销售的。

    李超不打算搞划区销售,而是只要有盐引就能销售,至于卖不卖的出去,全凭市惩商人的能力’廷只管收盐和统销,至于具体的全销这些,盈亏这些是统统不管的。

    因此李超的这个盐政,其实类似于清朝盐务改革后的票盐制度。

    “一引盐百斤,一年需要三百万引吗?朝廷每引盐定价多少?”

    盐该定什么价?

    这是个细节,李超觉得可以召宰相们一起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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