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二一九章 风云上海滩(12)(2 / 3)  铁幕1925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个共产党。当然,实质李之龙只是此一事件的无辜牺牲品。但此时,由于蒋介石的理由经不起推敲,虽取得成果,但因多少有些亏心,其内心实际变得更为多疑和敏感。

    苏联人和中共虽未与其对抗,国民党左派及汪精卫虽也诸多退让,但自然会有许多不满。其中有许多激烈言论,虽未指明是针对蒋介石,但蒋介石本就多疑,此时更难免主动会对号入座,担心自己会被苏联及中共视为中国的凯末尔。而在苏联顾问和共产党势力如此之大的情况下,如果他被认定和土耳其的凯末尔一类,那么可能的后果一望即知。

    蒋介石自觉深受威胁,但事实上,非根本调整国民党的权力格局,就不足以遏制苏联及中共的影响,也就无法消除威胁。于是,本来把矛头指向汪精卫和季山嘉的蒋介石,思想上有了明显改变,迅速转移到了改变国民党内部权力格局,即彻底解决国共纠纷的方向上来。

    发生这种转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与苏联顾问的问题相比,来自共产党人的可能威胁实在要大得太多。若只限制苏联顾问,并抑制汪精卫,而不能解决共产党人权力过大的问题,不仅国民党仍然大权旁落,蒋介石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也无从把握。

    因此,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蒋介石抛出的提案中,限制苏联顾问权力的要求已变成次要内容,而整个提议的主旨,已变成应如何限制共产党人权力的说明。这即是所谓的“整理党务案”,也是“限共”的开始。

    但此时的蒋介石,仍没有改变过去的革命态度和观念,虽在整理党务一事上态度坚决,却同样深信不能排斥共产党,否则必对革命产生不利影响。由此,蒋介石对鲍罗廷也说,孙中山的策略既然是联合各阶级,他自然不会违背教诲搞分裂。国共两党最终其实是达成了相当妥协,甚至由林伯渠与谭延闿、蒋介石等人联名,提交了组建两党联席会议的提案。

    所谓的整理党务案,虽是对共产党的严重限制,但它远没有走向排斥和反对共产党的地步。甚至,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的基调仍然是相当革命的,在最后的训令中,仍不能不肯定:国民党为代表各阶级从事国民革命运动之政党,故凡属一切真正革命分子,不问其阶级的属性为何,本党皆应集中而包括之。

    蒋介石提出整理党务案,真实目的是要确保自己的和国民党的政治生命与前途,而不是想要和共产党分手。他是黄埔军校校长,又亲自带兵打仗,所以同孙中山、戴季陶等人一样,深知共产党青年最能奋斗,不愿因过度反应而造成军队内部分裂,逼走共产党人,削弱部队的战斗力。

    基于此种心态,蒋介石虽然对自己的看家本钱第一军,不得不断然处置,令共产党员退出,却又不愿意看到两党关系根本破裂。因为这意味着,这些“最能奋斗”的青年,可能因此不能参加他的军校,也永远无法参加他的军队。他还是反复宣传国共两党应在三民主义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希望共产党员明白,中国今天需要的首先是三民主义,然后才是共产主义。

    既不愿意看到共产党员统统退出军队,又深知整理党务案通过后,两党关系已成不进则退之势,再难将共产党员重新收到麾下来,蒋介石不得不开始设想最彻底的解决办法。这时候,他越来越开始怀疑,中国革命是否需要有两个革命党。实际上,这才是蒋介石“一党专制”思想的最初来源。

    在给蒋介石的信中,吴安平对“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表示了理解,虽然他认为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并没讨论具体事件,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隐晦表示,个人权力追求和民族革命追求有时并不相悖,只要合于大势,“当仁不让”并非就一定应该遭到批判。如果能将国家带向正途,中国出现一个凯末尔那样的人物也未尝不可。

    他既然绞尽脑汁参照研究文献及曝光的《蒋介石日记》来准备这封信,一些话自然就说入蒋介石心里,使蒋介石即便拿不定主意应对西北,却也深觉吴安平这位对手,正是他难得的知音,若非彼此关系仍难定敌友,只怕他真会说出类似“知我者,唯安平也”的话来。

    蒋介石当然不知道,他每日的私密日记,或许刚动笔写个开头,吴安平其实早就已知道结尾,而他那些私信、公文、秘密指令及各种演说,也早已被后世的历史学家,翻来覆去研究到了比他还清楚的地步。

    当然,更让蒋介石动容的是,吴安平对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的专政主张,既表示理解其苦衷,又同时进行了言辞激烈的攻击。在蒋介石看来,西北实行的正是独裁专政体制,于这件事上,吴安平根本没资格对他指手划脚。但吴安平却辩解说,西北施行的是过渡性体制,不久将来即会转向民主,所以新民党与西北临时政府才并不是一体两面的关系。

    蒋介石并不相信吴安平的自说自话,但他不能不对吴安平所描述的情形感到心惊。

    吴安平直言不讳地提醒他,无论他如何清党如何反共,共产党都不可能被他清除干净。即便他已与张作霖达成默契,即便在武汉的汪精卫也随后跟从,但西北却正如将一如既往“容国”一样,也将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