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二零九章 风云上海滩(2)(2 / 3)  铁幕1925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那些老派的白相人,对吃、喝、嫖、赌都很精通。每天早上茶馆是必去的,吃罢头汤面,还要泡壶茶与人聊聊天;到了下午就会去泡澡堂,谓之‘早上皮包水,下午水包皮。’;晚上则去戏院听戏,或是去赌馆玩两把,也有去妓窑嫖的。论起来,黄金荣就是这样的白相人。”

    “不过,更时髦更摩登的白相人,是不屑去茶馆的,一般都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然后,再西装革履挽上貌美女子逛街,累了就进咖啡馆,饿了就进西餐馆,晚上舞厅酒吧更是必去。有时去嫖嫖、去赌赌,那也是很正常的。青红帮多少还讲些传统,所以这类人一般混不成大亨,也做不了山主,都是干一些看场子或跑腿的事,身份有些,算是帮会的中坚。”

    马英图摇头道:“这样的人于世无益,真不如铲除。”

    张树声失笑道:“你倒比我还激进。不过,虽不能指望白相人是好人,但也不能认定白相人就是恶人,总不过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罢了。”

    能在街上看到的白相人,虽不算少,但也不算多。这与马英图心目中上海滩遍地帮会的印象似乎不符,不过当他问过张树声,听张树声指着街道两边的乞丐道:“那些也是帮会中人。”这才忍不住暗暗惊心起来。

    据马英图观察,这一路所见,鱼贯立着求乞的就超过两三千人。在每条马路上,尤其是在相对热闹的区域,都可以看见向人哀求的乞丐——老的、幼的、男的、女的、身体强健的、疾病残废的,光怪陆离,无奇不有。

    张树声道:“丐亦有群,丐亦有道。一般所谓的‘丐帮’,即是指乞丐的行帮,虽没有正式的山门,但有团头,有部署,有分工,有合作,一切行事都和帮会类似。上海滩被称作是‘东方的巴黎,西方的纽约’,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文明的窗口,罪恶的渊薮’。的确,三十里春申,有巨大的工厂、高高的洋房,有光怪陆离的一切,但在这繁华背后,却潜伏着社会危机。”

    “上海滩本就有许多病态的东西,比如标金投机的过度,工厂商店的歇业,盗劫绑票的增多,淫风赌窟的蔓延,离婚自杀的习见,贪污贿赂的盛行,土豪劣绅的勾结,学校风气的腐败。由此,上海人谓之‘瘪三’的乞丐,就更容易大量出现。”

    “租界因为不允许行乞,还比较少见,而南市、闸北的乞丐集中点就有许多,当然,他们的大本营主要还是在城隍庙一带,其次是十六铺。南市的乞丐大都在小弄堂里居家的后门口行乞,他们大都住在城外南站,沪军营、煤清路、薛家浜、斜桥等地方,闸北的则主要在商业区行乞,他们大都住在太阳庙、柳营路、顾家湾、八字桥、曹家渡、苏州河一带。”

    马英图看见不少乞丐穿梭来往,为人开关汽车门索讨酬劳,也有许多十多岁的丐童,替人推黄包车上桥,从而获取些报酬,当然更多的则是跪地或上门哀讨,但不管是哪种方式,并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时不时都会遭到辱骂,甚至拳打脚踢。

    他忍不住拿西北和上海做比较,自然便得出西北更好的结论,但由此也不由自问,在中国魔都都是这样一番情形,那在相对更凋敝的其他地方,又会是怎样的情形?

    张树声已有五十岁,世道混到他这种地步,早就堪称“人精”,见马英图若有所思,立时便猜到他大概有怎样的感触,遂安慰道:“最初看到总司令拟定的全盘计划,我就想到能用上这些乞丐行帮,所以你不用不忍心,我们很快就能给他们带来很大好处。回头我们就与陇东集团的人商议,看浦东新区、临港工业区、长兴岛基地等商业计划,能否用到这些人?”

    马英图恍然大悟:“肯定能!而且,乞丐是最贫困落魄的人,必定更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这样自然而然会和我们一条心,实际对我们的好处的更大。”

    张树声先是微笑着点点头,继而又皱起眉道:“不过,免不了要费番手脚,不摆平那些个团头,这件事恐怕就办不成。”

    行乞的同行增多,谋生就日益困难,这使得乞丐群体不得不强化组织及分工,逐渐成长为有团体精神、严明纪律、基本固定经济来源、并按级别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层次分明的社会边缘团体,也就是所谓的“丐帮”。

    各省来沪的乞丐基本按照省籍成群活动,人多势众的主要有凤阳帮、淮阳帮、山东帮、江北帮、江湖帮和本土帮。

    而各帮中又依丐头所示的“行乞之诀”,形成许多门派。如尾随行人行乞、夏天向人打扇的“钉靶派”,在地上书写自身哀启、告地状的“训子派”,开天门吞剑一流、并时常欺辱善良的“硬矗派”,唱道情、小调、声调悠扬的“唱春派”,及尾随妇女哀求、假装残疾涕泪流涟的“哀党派”等等,都有相当“专业”的训练。

    所以,上海的叫化子是有组织的,有专利权的,便是那些一群一群的小叫化子,也都是属于不同的叫化子首领所管辖。这些乞丐首领,也就是所谓的团头或丐头,实际具有很大的势力。外国人牛不牛,有时候也不得不向丐头求助!例如,倘若遗落物件在黄包车上,只须找到丐头便得,只要捐出一笔小款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