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百三十三章 清明时节祭祖先(1 / 2)  纵横诸天的武者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三月三日是清明,家家户户去上坟,有的坟上飘白纸,有的坟上冷清清,深重追远来祭祀,焚香顶礼是儿孙,一年一度行孝道,每逢佳节备思亲。

    又是一年清明节,天气却是难得的晴朗,整个钱塘县城几乎都空了,城中百姓三三两两前去祭奠已经亡故的长辈,天地间弥漫着一股淡淡愁绪。

    李公甫和许娇容夫妇,带上已经十八的许仙也出了城,跟着三三两两的人流前往父母所在坟墓那上香祭祀。

    几年时间过去,无论是李公甫夫妇还是许仙,都有了不小变化。

    因着最近两年局势平稳,李公甫大部分时间都窝在钱塘,有许多空闲时间接受雷虎指点,实力提升相当迅猛。

    眼下,他的实力已经达到假丹中期,距离后期也没多远了。

    有了强悍的实力,无论是在县衙的话语权还是在府衙的声势,都相当不弱。

    一直连任的府君更是通过某些渠道私下保证,只要李公甫愿意调往府衙,起码一个有品级的大捕头少不了。

    只是,李公甫接受了师傅雷虎的建议,打算趁着局势平稳,先将实力提升到假丹颠峰,达到所练黄金刀气的颠峰水准,得授更加高深厉害的刀法后,再前往府衙任职不迟。

    眼下,李公甫隶属于钱塘县衙,府衙每每抽调只能算是临时活计,并不能太过强求,李公甫有不小的回旋余地,或者说他在借调期间有不小的自由度。

    可一旦调到府衙,府君布置的任务就必须完成,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真要在局势不妙,有厉害妖魔鬼怪在余杭作乱的话,李公甫最好还是不要主动调去府衙的好。

    尽管关键时刻能够立下大功,但风险也是很大的。

    以李公甫的实力,还真不一定能够扛得住。

    作为余杭府出了名的公门好手,李公甫对于某些隐秘之事不说十分了解,却也知道个大概。

    这世道修炼有成的妖魔鬼怪真不要太多,时不时就会冒出几个闹得不可开交。

    单靠特殊衙门的力量,想要全部镇压相当困难,这时候理民的衙门也必须出手。

    可问题是,但凡修炼有成,而且还敢冒头闹腾的妖魔鬼怪,实力最弱的都有假丹后期或者颠峰之境,大部分还是结丹强者。

    衙门里收拢的好手,一旦跟这些厉害的妖魔鬼怪对手,根本就没多少办法。

    李公甫都是余杭府公门里的厉害存在,每每有事就被抽调前往府衙帮忙,可想而知正常衙门里的高手着实不多。

    一旦对上修炼有成的妖魔鬼怪,幸运的话能逃得性命,不幸的话那后果就相当凄惨了。

    李公甫做了那么多的任务,与不少的厉害存在打过交道干过架,很多次遭遇了危及性命的风险,真真是侥幸逃得性命。

    正因为有这样的经历,他对自身实力更为看重,至于府衙大捕头的身份地位,以及挤身有品级官员行列的好处,还不能叫他不顾一切。

    府衙解决不了的麻烦,就是喊他过去也没辙啊。

    还不如在钱塘好好磨练武艺提升修为,真要是实力达到了足够的程度,就算再跟那些修炼有成的妖魔鬼怪遇上,也不至于束手无策。

    恰好秦风武馆有了不小变动,这里已经不再接收刚入门弟子,而是成了修炼有成的武者进阶之所。

    能得师傅雷虎的亲自指点,这样的机会有多难得,李公甫心知肚明根本就不想错过,这才没有答应府君的邀请,老实留在钱塘默默提升修为实力。

    效果惊人,短短两年多时间的默默积累,他的实力已经达到了相当高深的层次,起码李公甫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

    此时,要是再遇到小青姑娘这样的结丹境大妖,他依旧干不过,可也不是几年前那般没多少还手之力的摸样了。

    只是,通过官方渠道,以及武馆渠道,还有江湖传闻,他隐隐感觉气氛有些不太对劲,可要他说出个一二三来却是没啥头绪。

    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李公甫还是对自身修为境界了解不够

    假丹境又叫神通境,已经超脱了一般的武者层次,心灵与天地交感,能够隐约察觉与自身相关,还没发生的某些事情。

    就跟心血来潮,或者说预知差不多,已经有了神通积习。

    此时,千年蛇妖白素贞即将抵达,并且与其生活有深入的交集,以此时李公甫的修为境界,心有所感相当正常。

    至于原本的剧情,那里的李公甫就是一个颇有些外门功夫的寻常捕头而已,哪里有资格参合修士之间的纷争

    至于许娇容,经过这些年的奋斗,终于成功踏入权贵太太的圈子里,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虽说相公李公甫不是官身,可李公甫的影响力摆在那了,就是县尊都不敢轻易怠慢,地方豪强也没胆子轻易得罪。

    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娇容很容易便打入了钱塘县的上层夫人圈子,慢慢斩露头角有了一定的影响力。

    只是,最近许娇容的心情却不怎么样。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