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九章 鲲鹏引变数(1 / 4)  洪荒大盗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鲲鹏皱着眉头道:“原来他有这般机缘,看来我的因果难以了结了。”

    熊猫道:“妖师还是早点看破得好,免得被自己纠缠,难以解脱。”说着继续喝酒去了。

    鲲鹏道:“多谢真人相告,我也该走了。”说着慢慢离去,只是鲲鹏的背影却有些落魄,熊猫对此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地仙界中一个疯癫道人拿着酒葫芦边走边喝,他所去的地方正好是万寿山地界,这疯癫道人还未走到五庄观,天上鲲鹏落下停在他面前。

    那疯癫道人道:“鲲鹏妖师,你怎么有空下界来?你不是跟随老师逍遥自在吗?”

    鲲鹏道:“我以不再是蓬莱弟子,金鹏,你难道还不知道?”

    原来这疯癫道人就是金鹏转世,金鹏道:“当初我转世轮回,如今才回来,对于许多事情都不甚了解,你既然离开蓬莱,看来你也该得道了,否则也不会下界而来。”说着又抱起酒葫芦喝了两口。

    鲲鹏道:“若是我能得道就不会下界了,我那孽子遭人算计,道心破损逼得转世重修,我正是因此事下界而来。”

    金鹏皱眉道:“何明干的?”

    鲲鹏点点头,道:“我想请你帮我,当初浮云上人有言,鸿均离去必有三人可得道镇压天道,我已经没有了机缘,只能靠你帮我。”

    金鹏摇摇头自顾朝五庄观而去,鲲鹏连忙跟上,道:“金鹏,何明胡作非为扰乱天道,你日后得道之时只要教训他一次便可,难道你连往昔情分也不顾了?”

    金鹏道:“妖师认为我得道之后还能自己?”

    鲲鹏面色愣住了。金鹏哈哈大笑着走到五庄观门前。鲲鹏连忙跟上去。镇元子早就在门前等候了。镇元子笑道:“今日老道我看到金莲盛开。天上紫气延绵。想来也是贵客到来。想不到竟然会是你们两位贵客。”

    金鹏道:“师弟。我此番前来可不是和你论道地。听说你那果树上人参果熟了。不知师弟能否送我几个?”

    镇元子道:“师兄要人参果。我怎能不给。二位还是先进去喝杯清茶等候片刻。”

    众人进了庄内。在大厅上坐下清风明轧人端上清茶。三人喝了一口。镇元子道:“二位前来。正好与贫道论道一番。贫道还有些许不明之处得向二位讨教。”

    金鹏道:“师弟谦虚了。师弟得道甚早。对于混元道果知之甚深。还有不明之处也不过是缺少证道圣基罢了。他日师弟得到圣位。成圣不过是翻手一般。”

    镇元子道:“师兄有所不知。当初老师传授大道,我悟性不够,如今也不过得到其一,这道卷之中竟然无一条是成圣之道,蓬莱之中有三人可证得天道,二位正好可助我。”

    金鹏看了看鲲鹏,道:“师弟可知天道为何?”

    镇元子道:“天道乃主掌天地大道,无情无私,至公至情。”

    鲲鹏道:“镇元道友既知天道。可知鸿均为何斩了三尸方能合道?”

    镇元子道:“三尸斩尽方能无私无己,至公至道。”

    金鹏道:“既然师弟明晓,那你斩了三尸吧。”

    镇元子不解的看向二人,不知金鹏的意思。鲲鹏道:“镇元道友既然要证道,还不斩了三尸。”

    镇元子道:“三尸斩尽便不为蓬莱弟子,我岂能斩了三尸。”

    金鹏道:“师弟曾经斩过二尸,唯独那执念未斩,虽然修习蓬莱大法,收回尸身。可是重新斩却三尸也不是不可,只要能证道,是不是蓬莱弟子又有何妨,如我当初一般心在蓬莱三界何处不是蓬莱。”

    镇元子道:“师兄,当初你入西方乃是老师旨意,如今我没有老师许可怎能斩尸?”

    金鹏和鲲鹏同时摇摇头,道:“可惜,可惜,你还是放不下。可匣番机缘。”

    镇元子忽然醒悟。道:“机缘天定,贫道无缘此道。乃是命中注定,得道失道皆是命数。鲲鹏点点头道:“镇元道友能如此看得开,比起我胜过千百倍,日后说不准还有机缘。”

    镇元子笑道:“如此多谢妖师吉言了。”

    金鹏道:“师弟,你还是先把那人参果给我两个,也好让我早点拿去帮人。”

    镇元子连忙命童子打了四个人参果来,一人送了两个。金鹏拿着人参果自然是离去了,而鲲鹏却朝南部州而去。

    鲲鹏来到孔子庙走到孔宣面前,将那两个人参果取出,道:“贫道去了一趟五庄观得到两个人参果,正好拿来与孔宣道友一同享用。”

    孔宣直接拿起一个人参果与鲲鹏一同服食,孔宣道:“妖师想让贫道相助,只怕打错了算盘,何明有天道相助,我奈何他不得,妖师要想找人相助还是去无根山的好。”

    鲲鹏道:“先生可否看破一

    孔宣摇摇头道:“贫道感悟大道多年,可匣无所获,想要转世轮回避开此劫,不想命数难违,如今被迫感悟大道,只是心不在此,苦费三万年感悟。”

    鲲鹏不解道:“贫道为子所困,金鹏为道所困,道友又是为何?”

    孔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