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二十二章 日月铲,碧血战甲(1 / 2)  玄霸九天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七十二道愤怒符箓,是天怒世尊以自身骨骼炼成,融合了这位世尊一生的修炼功法,神妙无比。

    许阳只是得到了其中的十块,但用来开启青铜巨棺上的禁法,已经够用了。他的指端变幻各种印诀,星海中的十块符箓,在结印的同时也在微微震动。

    轰隆隆,青铜巨棺上的禁法一一被解开。许阳一只手按在巨棺的顶盖,用力一推,棺盖轰然滑落在地。

    一阵微弱的宝光冲天而起。

    光华散去后,许阳招呼洛金王、御玄雨和采篱,一起上来观看。

    “果然没有尸体,只有几件衣服和陪葬器物。”御玄雨说道。

    “这些陪葬物品,一定是宝物!”采篱有些兴奋地说道。

    “只可惜,没有圣器,都是天阶玄器。”许阳说道,“真正的圣器,应该都在世尊宝库之中。”

    第一件玄器,长约一丈,粗若儿臂,通体黑色,两端各自熔铸着一轮金日和一弯银月。

    许阳取出这件玄器,拂去上面的灰尘,只见其中铭刻着“日月铲”三个小字,上面共有八道绝品玄纹,形成了一个玄阵。

    “这是一件攻击玄器,名叫日月铲,共有八道绝品玄纹,其中一端熔铸日轮,另一端熔铸月轮,适合土极玄者使用,”许阳微笑,“你们谁要?”

    “这件玄器好丑啊,我不要。”采篱率先表态,很难想象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挥舞一根粗大的长柄武器的样子。

    “我有霸戟在手,同类的兵器我也不需要了。”御玄雨同样摇头。

    “金王兄,这件日月铲是你的了,”许阳说道,“你是土极玄者,正适合用它。”

    洛金王有些意外,他没有料到,许阳当真会将这件玄器赠送给自己。

    天阶玄器。也有等阶划分。最为低层的天阶玄器,只有一到三条绝品玄纹,威力很弱,被称为天阶下品。

    拥有绝品玄纹比较多,而且比较实用的天阶玄器,可以称之为天阶中品。

    至于天阶上品玄器,反而没有下品、中品玄器那么多花哨的功能,它铭刻的绝品玄纹,一般都和其他玄纹一起,形成了玄阵。拥有自身的特性。

    许阳的血饮剑。便称得上是天阶上品。接近圣器的神兵。至于黑曜战甲,本身是天阶中品,但灵性受损,只能比拟天阶下品战甲。

    这根日月铲。是天怒世尊随身携带的天阶玄器,其威能毋庸置疑,绝对是天阶玄器之中的佼佼者,和血饮剑是一个档次的神兵。现在许阳随手就将其送给了洛金王,不由得让后者心生感慨。

    “我怎么好意思。”洛金王犹犹豫豫,他一眼就相中了这威武的日月铲,作为土极玄者,想要的就是这一类大开大合的重型武器。

    “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许阳淡然说道。将日月铲递给洛金王。

    洛金王如获至宝,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嘴巴几乎笑裂了:“嘿嘿,许阳,谢谢啊。”

    许阳摇摇头。第二件物品,被他从青铜巨棺中吸附而上。

    这是一套战甲,外表呈碧青色,战甲外层青光流转,似乎涌动着一*海潮,十分漂亮。

    “这套战甲,名叫碧血战甲。你们谁要?”许阳问道。

    “许阳,你收着吧,世尊的随身战甲,即使不是圣器,那也非同小可。”御玄雨说道。

    许阳摇摇头:“我有黑曜战甲,已经足够了。”

    “给采篱吧,她擅长音攻,本身防御能力很弱。而我要是穿上碧血战甲,近身战斗会带来一些阻碍,战力反而打了一个折扣。”御玄雨道。

    采篱很喜欢这件战甲,至少卖相比日月铲漂亮了很多。她兴高采烈地接过这套碧青甲胄,甜甜对许阳一笑,便开始了研究。

    在青铜巨棺的最底层,还有一卷兽皮一般的柔软皮革,静静躺在棺中。

    “这是什么东西?”许阳将这卷兽皮取出,轻轻一抖,它便伸展开来。

    这是一件银白色的披风,看不出是什么兽皮制成,材质非常柔韧。上面绣着一道道金色丝线,构成了纹理。

    披风一类的玄器,比战甲还要稀少。很多炼器大师,都不擅长制造这种披风类的玄器。

    “这披风和玄雨倒也搭配,”看着御玄雨的一身白裙,许阳笑道,“玄雨,它是你的了。”

    “我不要,”御玄雨推拒,她看了看空荡荡的棺底,里面已经没有了其他玄器,“许阳,这一次探索世尊陵寝,你出力最大,一件玄器都没拿到,是不公平的。这件披风,应该归你才对。”

    “呵呵,我已经得到了最好的东西,十块愤怒符箓。”许阳说道,“只不过你却是一无所获,还是交给你吧。”

    在许阳的坚持下,御玄雨接过了这件披风。她穿戴完毕之后,披风猎猎作响,给御玄雨平添了一丝飘渺物外的气息。

    “这件披风,也不知有什么作用?”采篱奇道。

    “不清楚,等待实战检验吧。”许阳笑道。

    “它好像能够避开玄术的锁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