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五百七十五章:以一敌百(1 / 2)  庶子风流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一路穿过了人潮,叶春秋已至擂台之下,人潮依然还在涌动,那伊凡与通译上前,叶春秋则是收了油伞,将油生着,赦抵着脚尖,身子看上去虽不壮硕,可雨水淋在他的身上,却也令人有几分傲然伫立天地间的感觉。猎文网

    叶春秋朝伊凡点头。

    那通译便道:“字据已带来了,除了生死契,还有赌斗的契约,还请公爷过目。”

    叶春秋点点头,有人给他撑了伞,叶春秋接过字据,只看了看,便将生死契撕了个粉碎。

    无数的纸片随风飘起,接着顺着雨水落在地上。

    众人一见,顿时愕然了。

    怎么,反悔了?

    离得近的人倒是出了口气,不打就不打吧,宁愿丢人,总比制造无畏的死伤要好啊,毕竟镇国公不管在朝中还是民间,都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伊凡面色一冷,正想质问。

    叶春秋却是好整以暇地对这通译道:“我昨日所言的是一人挑战罗斯国在京的二十三名力士,怎的这生死契里却只有我和这维克多?若是单打独斗,那就罢了,我不屑于和你们罗斯人赌斗,维克多不过是个蛮子而已,在我眼里,身份轻贱,他没有资格与我单打独斗。”

    说出了这话,叶春秋便欲转身要走。

    他的话很快便从前头耳尖的看客那儿被传开来了。

    顿时,全充动。

    这镇国公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镇国公这只是口出狂言,那罗斯人自然认为派出大力士维克多也就足够了,谁料到这镇国公真是不知死活,竟非真要挑战二十三力士不可?

    谁料到,镇国公竟非要以一打二十三力士,这

    塔楼上,一个宦官气喘吁吁地登上了塔楼,喘着粗气将下头的事禀告了一通。

    朱厚照的心早就提到了嗓子眼里,此时一听,脸色却是极为精彩。

    侍驾一旁的众臣个个面面相觑,心里都不约而同地冒出了一句话,这叶春秋,疯了吧。

    哪有这样的啊,莫非是明知自己会输,索性就输得‘好看’一些,所以才

    张鹤龄忍不住点头道:“春秋果然不同平常人,真是好算计啊,厉害,厉害,被一个大力士打死,只会徒增笑尔,可若是被二十三力士合力揍死,这想必也算是一条好汉了吧。”

    张鹤龄本也就是无心之言,然后现无数双眼睛怒视着自己,顿时他脖子一缩。呃难道他的话是真相了?

    哎呀,显然他是失言了啊,道理是这个理,可有些话却是不能光明正大地说的啊。

    朱厚照脸色难看地瞪着张鹤龄道:“春秋若是被揍死了,朕就将你从这塔上丢下去。”

    张鹤龄脸色也变了,哭丧着拜倒在地道:“臣死罪。”

    张鹤龄这时才是想起陛下今日心情不好呢,他虽是国舅,可按照往日的经验,到时候,叶春秋真被打死了,怒极之下,陛下还真有可能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啊。

    在愁公,虽是觉得张鹤龄荒唐,心里却也是大致认同张鹤龄的话啊,或许这就是叶春秋想要的吧,罗斯人欺大汉无人,叶春秋决心一战,可这一战凶多吉少,既是千万人吾往矣,那么被一群人打死,总比一个人打死要好得多。

    塔楼里,每一个人都如丧考妣的样子,即便某些巴不得叶春秋去死的人,也绝不敢露出半分笑容。

    朱厚照父子,则是将眉头皱得更深,隐约之间,俯瞰到塔下的叶春秋似是叫人寻了笔墨,在陕用手枕着纸书写了什么,方才画押,看来那罗斯人此时也已顾不得人多欺负人少了,叶春秋自己非要作死,那罗斯人索性合了叶春秋的心意了。

    紧接着,二十二个力士登台,这二十二人,都是身材魁梧,肤色白皙,却个个面带肃杀之气,在这雨中,迎着风雨而立,济济一堂,站在这有方圆数十丈的擂台上,令人不敢直视。

    既然人已经齐了,这比武自然是要开始了。

    人群之中,却是没有爆欢呼。

    因为任谁都明白,此战,叶春秋是必败的,连张鹤龄都明白叶春秋的意图,何况还是其他人呢?

    镇国公此举,勇则勇矣,却显得不智啊。

    叶春秋也登上了台去,他身上已是打湿了,穿着劲装,唯一的亮点,也不过是小臂上的护手罢了。

    既是比斗拳脚,带个护手,却也是无可厚非的,何况叶春秋是以一敌多,其实就算叶春秋此时提了剑上去,估计那罗斯人也未必会反对的。

    当然,这需要脸皮厚到一定程度罢了。

    何况,这护手看上去,样式也普通,唯一不同的,不过是护手宛如精钢打制,一般的护手多为皮质,用来保护手腕,同时缓冲掉一些力道罢了,可是这精钢打制的护手,却是不多见。

    维克多的眼净在叶春秋的护手上扫了一眼,而后很不屑于顾地冷哼一声,显然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太将叶春秋当回事。

    说起来,在以往,是没有人用精钢打制的护手的,本质上是因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