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六十六章:树大招风(第三更)(1 / 2)  庶子风流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别人若是告叶春秋,以叶春秋现在的举人身份,甚至不需要去过堂,父母官大抵会了解情由自行打发,可是自己的至亲和长辈状告叶春秋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即便是杭州知府,只怕也压不租件事,若是轻描淡写,一旦传出去,就可能影响到官声,甚至被人指摘为包庇。

    叶春秋定定神:“那么,劳烦几位公人带路。”

    这几个差役倒是没有对叶春秋放肆,只说了请,便一个打头,另外两个尾随叶春秋的身后,浩浩荡荡地到了知府衙门。

    知府衙门外头已是围了一些人,有人是听说叶春秋被自己族中至亲状告,因而来看看的;也有人只是单纯来凑凑热闹。

    叶春秋到的时候,人群之中顿时窃窃私语。

    叶春秋没有左顾右盼,只是眼睛微微一掠过去,却看到了这衙外,那邓举人也与几个书生驻足低声说笑。邓举人见了叶春秋来,没有和叶春秋的目光触碰,而是很快将眼睛别到一边。

    怂恿二叔状告的人怕就是他了吧,当然也不能说是怂恿,因为叶松本来就已经够下贱了,只能说是狼狈为奸。

    叶春秋心里暗暗警惕,若只是个二叔还好对付,可是有一个熟悉杭州,且深谙刑名的读书人之辈在背后指点,可就不一般了。

    说不准那状纸,都是这位邓举人写的。

    与邓举人在一起的读书人,则是冷冷地看着叶春秋,一副落井下石的样子。

    树大招风,叶春秋已是行名气,惹了某些人的嫉恨也是情有可原,叶春秋并不理会他们,随着公人们进了府衙。

    正堂里,杭州知府杨宽早已坐定,对于这个案子,令他有点儿难堪,身为地方官,最怕的就是惹麻烦,本来他极力回避案情署理,一般交给下头人去做就可以了,谁晓得告的人居然是近来名噪一时的解元叶春秋,这个案子显然有些棘手,其实他也不愿理会,偏偏状告的人又是叶春秋的至亲,这就非同一般了,非得要出面不可,想躲都躲不过。

    械,杨知府颇喜欢叶春秋的那一首封侯非我意,对于这个新晋的后生晚辈,心里倒是很有几分好感,可是一看到状纸,便不禁暴怒。

    这状纸显然不是普通人写出来的,但凡状纸,大抵都遵循一个套路,无非是将原告之人放在弱势的地位,凄凄惨惨戚戚的诉苦一番,言必称负屈含冤之类;这份状纸,大抵也是相同。

    说叶春秋乃是庶孙,却想争夺家产,如何指使家人残害叶松这个二叔。

    又说仗着身有功名,如何殴打叶松的儿子叶辰良。

    再说如何心术狡诈,掌了家业之后,对于自己的叔婶如何苛刻。

    当然这还只是小的铺垫,在啰嗦了一大瞳情绪酝酿起来之后,便拿出了杀手锏,高声疾呼,说这叶春秋自中了解元,又如何串通人将这二叔逼到无路可走的境地。

    当然,在文笔润色上,必定还是那老套路,提及叶春秋的时候,便要提到他的功名,提到他如何蒙受某官的垂青,这其实就是抬高叶春秋的地位,这种诛心之词,历朝历代的状纸都玩的溜得很;而提及到自己的时候,要嘛就是孑身一人,要嘛就是跟自己的老妻和独子一并连接起来,显得自己如何弱势,如何凄凉。

    大抵,一篇文章读来,便给人一种叶春秋仗势欺人,而叶松走投无路,被逼到了绝境,不得已之下,只好鱼死网破。

    杨知府一看,这叶春秋还真是无耻啊。

    不亲长辈,不和亲人友爱倒也罢了,竟是仗势欺人到如此地步,他也好妄称圣人门下吗?

    要知道,这时代对于读书人标榜是德在才先,也就是说,你即便有再大的才气,可是你的德行不能与才名匹配,那也是要遭人唾弃的。

    叶春秋名气越大,杨知府就越是恼火,此人难道果是欺世盗名之徒?此前写什么封侯非我意、但愿酣平,自己还当他是个忧国忧民之人,少年人有这样的心性,实属难得。

    可是一个人连自己的至亲都容不下,这样欺凌,就实在是可恶了。

    自然,杨知府也不会相信这一面之词,状纸是怎么回事,别人不知,他这久经磨砺的地方知府难道会不知吗?可是他细细一想:“若不是逼得狠了,叶春秋一个解元,他这至亲的二叔,为何非要状告不可?若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这叶松怕也不会走到今日吧。”

    如此一想,他虽没有做声,心里大抵却有了偏向,这一个案子,因为牵涉到了叶春秋,肯定是要震动杭州,所以自己当心应付才是。

    他手搭在案牍,指尖触碰着惊堂木,叶松早已跪在了公堂上,两侧的差役手持水火棍,个个虎背熊腰。

    等到叶春秋进来,杨知府打量叶春秋,显得有些错愕。

    呀早听说叶春秋年纪轻轻,想不到竟还是出乎自己的意料,这个杏,何止是年轻?

    叶春秋前行一步,彬彬有礼的作揖:“学生见过大人。”自始至终,他眼睛都没有去看一旁的叶松。

    叶松见了他,却是红着眼睛盯着他,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