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沈烟是无意识的。
任何一个需要帮助或遇到危险的人在他眼前,他都会出手。
可侯听芙讨厌他碰过沈烟的那只手。
“听芙……”
燕南浔轻轻唤她。
侯听芙抬起头,看着跪坐在她面前的燕南浔。
男人从她的手包里拿出一把折叠刀,刀刃弹开,燕南浔就往自己的手掌心里划下去。
那是碰过沈烟的那只手,他用刀尖在自己的掌心里化开一道道长长的口子。
鲜红的血液从纵横交错的伤口里不断涌出。
侯听芙愣愣的望着他被血液染红的手掌心,她吸进腥甜的味道,脑袋里也满是属于燕南浔的血腥味。
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抬头问侯听芙:
“这样可以吗?”
你讨厌我这只手,我就把碰过另一个女人的皮肤,给割掉。
鲜红的血液在侯听芙墨色的眼瞳里晕染开。
这一刻,侯听芙发现,为什么燕南浔在她的眼中,一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不止是因为他的容颜,他的体格,他笑起来的样子。
还是因为,两人骨子里都极端的很。
只是平时,燕南浔都隐藏的很好。
他是人民公仆,他助人为乐,他效忠于人民,愿意自我奉献。
但在失忆的情况下,他被侯听芙剖去了理智的大衣。
他拿着刀子划过自己的掌心,只想抹除自己碰过沈烟的痕迹。
他望着侯听芙,好像只要侯听芙的一句话,他就能把自己的手掌心给划的稀烂!
从燕南浔掌心里坠落下来的血液,渗透进了被子里。
那鲜红的颜色,让侯听芙双瞳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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